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 |
2g |
|
生产企业 |
|
南京白敬宇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
批准文号 |
H20150069 |
国药准字H32024637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主要用于过敏性与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多用于结缔组织病、活动性风湿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红斑狼瘡、严重支气管哮喘、严重皮炎、溃疡性结肠炎、急性白血病等,也用于某些严重感染及中毒、恶性淋巴瘤的综合治疗。 |
临床用于结膜炎、沙眼等眼病。对过敏性眼炎及术后的虹膜炎有显著效果。 |
|
用法用量 |
一般剂量静脉注射每次2-20mg;静脉滴注时,应以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可2-6小时重复给药至病情稳定,但大剂量连续给药一般不超过72小时。还可用于缓解恶性肿瘤所致的脑水肿,首剂静脉推注10mg,随后每6小时肌内注射4mg,一般12-24小时患者可有所好转,2-4天后逐渐减量,5-7天停药。对不宜手术的脑肿瘤,首剂可静脉推注50mg,以后每2小时重复给予8mg,数天后再减至每天2mg,分2-3次静脉给予。用于鞘内注射每次5mg,间隔1-3周注射一次;关节腔内注射一般每次0.8-4mg,按关节腔大小而定。 |
涂于眼睑内,一日3~4次。 |
|
副作用 |
1.结核病、急性细菌性或病毒性感染患者应用时,必须给予适当的抗感染治疗。2.长期服药后,停药前应逐渐减量。3.糖尿病、骨质疏松症、肝硬化、肾功能不良、甲状腺功能低下患者慎用。 |
长期频繁使用,可能会引起青光眼、白内障。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四环素类药物过敏单纯疱疹性或溃疡性角膜炎禁用。 |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地塞米松磷酸钠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1g含四环素0.25万单位,醋酸可的松2.5mg。 |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的澄明液体。 |
本品为淡黄色或黄色的软膏。 |
|
注意事项 |
1.结核病、急性细菌性或病毒性感染患者应用时,必须给予适当的抗感染治疗。2.长期服药后,停药前应逐渐减量。3.糖尿病、骨质疏松症、肝硬化、肾功能不良、甲状腺功能低下患者慎用。 |
1.涂眼时请勿将管口接触手及眼睛,防止污染。 2.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