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cm×15cm |
0.125g |
|
生产企业 |
|
沈阳东新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ZC20150005 |
国药准字H21021211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祛风散寒,活血止痛。用于骨关节炎颈、膝关节疼痛及活动不利,属“风寒痹阻,血行瘀滞”证者。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痛经、牙痛。 |
|
用法用量 |
贴敷患处,一次1~2贴,一日2次,一次贴12小时。 |
口服,成人首次4粒,以后一次2粒,必要时每6-8小时一次。 |
|
副作用 |
|
1.可见恶心、呕吐、消化不良、便秘、胃不适、头晕、头痛、嗜睡、耳鸣、呼吸急促、呼吸困难、哮喘、皮肤瘙痒、下肢水肿。 2.可见视力模糊或视力障碍、听力减退、腹泻、口腔刺激或痛感、心慌、多汗。 3.偶见胃肠出血、肾损害、过敏性皮疹、精神抑郁、肌无力、血象异常、肝功能损害。 |
|
禁忌 |
孕妇及皮肤破损处忌用。 |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2.哮喘、鼻息肉综合征、血管神经性水肿,以及对阿司匹林或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 3.胃、十二指肠活动性溃疡患者禁用。 |
|
成分 |
川乌、草乌、木鳖子、赤芍、羌活、肉桂、当归、松香、薄荷脑、水杨酸甲醇等20味。 |
本品每粒含萘普生为0.125给,辅料为玉米淀粉、羧甲淀粉钠、硬脂酸镁。 |
|
性状 |
本品为黄色巴布膏;具有特殊芳香气味 |
本品为j胶囊剂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2.忌生冷、油腻食物。3.心脏病患者慎用。4.若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头昏眼花,口舌、四肢及全身发麻,畏寒,继之瞳孔散大,视觉模糊,呼吸困难,手足抽搐,躁动,大小便失禁即应停用,迅速去医院就诊。5.儿童、经期及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本品为骨关节炎颈、膝关节疼痛的对症用药,如症状较重或为其他疾病所致颈、膝关节疼痛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7.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如出现瘙痒、皮疹等现象时,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8.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3.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4.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5.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