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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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毫升:20毫克 |
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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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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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何济公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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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H20150404 |
国药准字H440229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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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中枢神经系统病变包括脑脊髓创伤、脑血管意外、帕金森氏病。 |
适应症用于烧伤和其它创伤所致的新鲜创面,各种原因引起的慢性溃疡创面和脓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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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每日20-40mg,遵医嘱一次或分次肌注或缓慢静脉滴注。在病变急性期(万急性创伤):每日100mg,静脉滴注;2-3周后改为维持量,每日20-40mg,一般6周。 对帕金森氏病,首剂量500-1000mg ,静脉滴注;第二日起每日200mg,皮下、肌注或静脉滴注,一般用至18周。 |
用灭菌生理盐水清洁创面后,将软膏直接涂于创面上,厚约1~2mm,然后用无菌纱布包扎;或将软膏涂于无菌纱布上,用单层软膏纱布贴于创面,采取半暴露,或再复盖无菌纱布包扎;或将含有软膏的无菌纱布直接放入脓腔引流脓液,外加纱布包扎,视脓液多少可1~3日更换一次。对于烧伤创面,采用半暴露疗法,每日检查有无积液、积脓,如有积液或积脓,则应更换敷料,否则不必更换。采用包扎疗法的,如为新鲜创面,1~2日后检查,如无感染征象,可延长换药时间,直到创面愈合;如有感染,则可每1~2日更换一次,直到感染控制再延长换药时间;如为感染创面,可每日换药一次,以后视分泌物的多少,逐步延长换药时间,直到创面愈合为止。对于供皮区创面,在切取皮片后,立即将软膏制的纱布贴于创面上,外用无菌纱布加压包扎,待创面愈合后,纱布自行脱落,勿强行剥离。以免损伤新生上皮。用量,视创面的大小及感染情况而定,一日不超过500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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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少数病人用本品后出现皮疹样反应,应建议停用。 |
极少数患者出现局部过敏反应,停药后很快好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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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已证实对本品过敏;遗传性糖脂代谢异常(神经节苷脂累积病,如:家族性黑蒙性痴呆、视网膜变性病)。 |
对磺胺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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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单唾液酸四己糖神经节苷脂钠盐。 |
磺胺嘧啶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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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澄明、无色或淡黄色溶液 |
性状白色或淡黄色软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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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已证实对本品过敏;遗传性糖脂代谢异常(神经节苷脂累积病如家庭性黑蒙性痴呆、视网膜变性病)禁用。 |
如用量过大,用时过长,注意肾功能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