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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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毫升:20毫克 |
3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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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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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秀雷敦(中国)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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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H20150404 |
国药准字H109602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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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中枢神经系统病变包括脑脊髓创伤、脑血管意外、帕金森氏病。 |
用于缓解扭伤、挫伤、拉伤、劳损等引起的肌肉、筋膜炎,创伤性关节滑膜炎及韧带损伤等引起的局部肿胀和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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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每日20-40mg,遵医嘱一次或分次肌注或缓慢静脉滴注。在病变急性期(万急性创伤):每日100mg,静脉滴注;2-3周后改为维持量,每日20-40mg,一般6周。 对帕金森氏病,首剂量500-1000mg ,静脉滴注;第二日起每日200mg,皮下、肌注或静脉滴注,一般用至18周。 |
外用,抹擦于患处,每次适量,每天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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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少数病人用本品后出现皮疹样反应,应建议停用。 |
偶见皮肤红斑及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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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已证实对本品过敏;遗传性糖脂代谢异常(神经节苷脂累积病,如:家族性黑蒙性痴呆、视网膜变性病)。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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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单唾液酸四己糖神经节苷脂钠盐。 |
本品为复方制剂,含水杨酸甲酯127.3毫克、薄荷脑58.8毫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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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澄明、无色或淡黄色溶液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乳膏;气芳香,有清凉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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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已证实对本品过敏;遗传性糖脂代谢异常(神经节苷脂累积病如家庭性黑蒙性痴呆、视网膜变性病)禁用。 |
1.不得用于皮肤破溃或开放性伤口。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3.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