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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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g:0.025g |
每片重0.3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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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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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复旦复华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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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H20150425 |
国药准字Z20025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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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各种骨骼肌损伤的急慢性软组织(肌肉、韧带、筋膜)扭伤、挫伤,以及肌肉劳损所引起的疼痛;也可用于骨关节炎的对症治疗。 |
活血、通络、止痛。用于风寒阻络所致颈椎病,症见肩颈疼痛,活动受限,上肢麻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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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按照痛处大小,使用本品适量,轻轻搓揉,一日1~2次。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饭后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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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少数患者有皮肤过敏反应,如皮炎、湿疹、日光性皮炎、荨麻疹。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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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活动性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 |
1、严重肝肾功能不良者忌用;2、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急性胃炎、胃出血患者忌用;3、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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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要成份为酮洛芬。 |
伸筋草、白芍、狗脊(砂烫去毛)、续断、地黄、红花、乳香(醋灸)、没药(醋灸)、桃仁、牛膝、葛根、甘草。辅料为淀粉、羟丙甲纤维素、硬脂酸镁、包衣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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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无色几乎透明的凝胶;有芳香味。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显淡棕色至棕褐色;气微,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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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治疗7天后,不见好转,应咨询医师。4.不得用于皮肤破损处及感染性创口。5.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8.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9.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10.本品对胃肠道有轻度刺激作用,宜饭后服用。11.妇女月经期停止用药。12.服药过程中一旦发现有过敏性皮炎、荨麻疹或其他过敏现象者立即停药。13.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1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