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1g:0.025g |
每瓶装200ml |
|
生产企业 |
|
四川向阳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H20150425 |
国药准字B20020228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各种骨骼肌损伤的急慢性软组织(肌肉、韧带、筋膜)扭伤、挫伤,以及肌肉劳损所引起的疼痛;也可用于骨关节炎的对症治疗。 |
清热除湿,杀虫止痒。用于缓解湿热下注所致带下异常、外阴搔痒、灼热疼痛。 |
|
用法用量 |
外用,按照痛处大小,使用本品适量,轻轻搓揉,一日1~2次。 |
外用,一日2次。取温开水稀释10倍坐浴。 |
|
副作用 |
少数患者有皮肤过敏反应,如皮炎、湿疹、日光性皮炎、荨麻疹。 |
本品对破损皮肤、粘膜、偶有轻微刺激作用,减少用量或停药后即可消失。 |
|
禁忌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活动性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 |
经期、孕期妇女禁用。 |
|
成分 |
主要成份为酮洛芬。 |
黄柏、苦参、黄连、海桐皮。辅料为尼泊金乙脂、苯甲酸。 |
|
性状 |
无色几乎透明的凝胶;有芳香味。 |
本品为深黄色的液体,久贮有少许沉淀。 |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治疗7天后,不见好转,应咨询医师。4.不得用于皮肤破损处及感染性创口。5.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4.治疗期间忌房事,配偶如有感染应同时治疗。5.未婚或绝经后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外阴白色病变、糖尿病所致的瘙痒不宜使用。7.带下伴血性分泌物,或伴有尿频、尿急、尿痛者,应去医院就诊。8.本品使用时应充分摇匀。9.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