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25mg |
0.3gx12粒x4板 |
|
生产企业 |
哈尔滨泰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哈尔滨大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3023082 |
国药准字Z20054745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神经衰弱、头痛、偏头痛等症。 |
舒肝理气,解郁安神。用于神经衰弱,更年期综合征。 |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50-100毫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3~6粒,一日2~3次。 |
|
副作用 |
有少数病人出现口鼻干燥、头昏、胃不适等症状无需特殊处理。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成分 |
每片含天麻素25毫克。白色片辅料为:淀粉、糊精、硬脂酸镁、十二烷基硫酸钠。 |
百合、郁金、牡蛎(煅)、甘草(蜜炙)、香附(醋炙)、五味子、北合欢、龙骨(煅)、首乌藤、丹参、人参。 辅料为:无。 |
|
性状 |
本品为包衣片,片心为白色。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灰褐色或褐色的颗粒;气微香,味微苦。 |
|
注意事项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2.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油腻不消化之食物。 2.服药期间要保持平和心态,有规律的生活,切忌生气恼怒。 3.服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孕妇慎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