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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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5g |
20% 5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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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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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泰邦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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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H20150629 |
国药准字S10970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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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肝硬化前和肝硬化所致肝内胆汁郁积。 适用于妊娠期肝内胆汁郁积。 |
1. 失血创伤﹑烧伤引起的休克,小儿休克。 2. 脑水肿及损伤引起的颅压升高。 3. 肝硬化及肾病引起的水肿或腹水。 4. 低蛋白血症的防治。 5. 新生儿高胆红素血症。 6. 用于心肺分流术﹑烧伤的辅助治疗﹑血液透析的辅助治疗和成人呼吸窘迫综合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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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初始治疗:使用注射用丁二磺酸腺苷蛋氨酸,每天500-1000mg,肌肉或静脉注射,共两周。 静脉注射必须非常缓慢。 维持治疗:使用丁二磺酸腺苷蛋氨酸肠溶片,每天1000-2000mg,口服 |
用法:一般采用静脉滴注或静脉推注。为防止大量注射时机体组织脱水,可采用5%葡萄糖注射液或氯化钠注射液适当稀释作静脉滴注(宜用备有滤网装置的输血器)。滴注速度应以每分钟不超过2ml为宜,但在开始15分钟内,应特别注意速度缓慢,逐渐加速至上述速度。 用量:使用剂量由医师酌情考虑,一般因严重烧伤或失血等所致休克,可直接注射本品5~10g,隔4~6小时重复注射1次。在治疗肾病及肝硬化等慢性白蛋白缺乏症时,可每日注射本品5~10g,直至水肿消失,血清白蛋白含量恢复正常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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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即使长期大量应用亦未见与本品相关的不良反应。改变用药习惯或增加用药剂量同样未见不良反应的报告。对本品特别敏感的个体,偶可引起昼夜节律紊乱,睡前服用催眠药可减轻此症状。保持片剂活性成份稳定的酸性环境使有些患者服用本品后会出现烧心感觉和腹部坠涨;以上症状均表现轻微,不需中断治疗。另外,若出现其它症状,请与医生联系。 抑郁症患者使用本品出现自杀意识/观念或行为者极为罕见(有关情况参阅注意事项及其中的预防措施)。 |
使用本品一般不会产生不良反应,偶可出现寒颤﹑发热﹑颜面潮红﹑皮疹﹑恶心呕吐等症状,快速输注可引起血管超负荷导致肺水肿,偶有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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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 |
1.对白蛋白有严重过敏者。 2.高血压患者,急性心脏病者﹑正常血容量及高血容量的心力衰竭患者。 3.严重贫血患者。 4.肾功能不全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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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要成分为4-丁烷二磺酸腺苷蛋氨酸。 |
1.0ml注射液含:10g全蛋白至少含有96%人血白蛋白钠:0.17g(7.5mmol)钾:不超过0.004g(最高0.1mmol)N-乙酰-DL-色氨酸:不超过19.62mg(0.08mmol)/g白蛋白辛酸钠:不超过13.30mg(0.08mmol)/g白蛋白不含防腐剂分子量:66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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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近白色肠溶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冻干制剂应为白色或灰白色的疏松体,液体制剂和冻干制剂溶解后,溶液应为略粘稠、黄色或绿色至棕色澄明液体,不应有异物、混浊和沉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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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肠溶片剂,在十二指肠内崩解,须在临服前从包装中取出,必须整片吞服,不得嚼碎。为使本品更好地吸收和发挥疗效,建议在两餐之间服用。 2.有血氨增高的肝硬化前及肝硬化患者必须在医生指导下服用本品,并注意血氨水平。 3.请不要使用过期药品。请远离热源。若口服片包装铝箔出现微小裂口,片剂由白色变为其它颜色时,应将本品连同整个包装去药房退换。 4.对驾驶或操作机械的能力无影响。 5.请放于儿童取不到的地方。 6.本产品在国外用于抑郁症治疗时,增加了以下注意事项: 自杀/自杀观念 抑郁症与自杀观念,自伤和自杀行为(自杀/相关事件)的风险增高相关联。这种自杀的危险一直都随抑郁症存在,知道抑郁症病情暂时得到缓解和减轻。在治疗初期抑郁症病情可能会无实质性改善,因而在此期间对患者一定要加强观察和保护。一些临床经验显示即使在抑郁症改善初期也可能出现自杀风险增加。 使用本品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精神障碍也可能与自杀风险增高有关。此外,这些精神障碍与重性抑郁症有关,因此在使用本品治疗重性抑郁症时应采取如下的预防措施。 有自杀行为或自杀观念病史的患者,或者在治疗前即表现出明显自杀观念的患者,他们存在自杀观念或者自杀倾向的风险较大,所以在治疗期间对这些患者应进行严密观察和监护。比较抗抑郁药与安慰剂治疗精神障碍的临床研究结果显示:抗抑郁药组25岁以下年龄段患者中发生自杀行为的风险更大。 使用抗抑郁药进行治疗时应加强对患者的严密观察和监护,特别是对于自杀风险较大的患者,尤其在治疗初期以及剂量调整后,更应加强这种监护。患者(或其护理人员)应被告知其有被监护的必要,一旦发现患者病情恶化,或出现自杀观念或者自杀行为,或出现行为异常改变,应立即向主管医生报告。 |
1.药液呈现混浊﹑沉淀﹑异物或瓶子有裂纹﹑瓶盖松动﹑过期失效等情况不可使用。 2.本品开启后,应一次输注完毕,不得分次或给第二人输用。 3.输注过程中如发现病人有不适反应,应立即停止输用。 4.有明显脱水者应同时补液。 5.运输及贮存过程中严禁冻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