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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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25g*6粒 |
0.125g*18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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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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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四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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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H20160006 |
国药准字H200807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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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为减少耐药菌的产生,保证奈诺沙星及其他抗菌药物的有效性,本品只用于治疗已证明或高度怀疑由敏感细菌引起的感染。在选择或修改抗菌药物治疗方案时,应考虑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的结果。如果没有这些试验的数据做参考,则应根据当地流行病学和病原菌敏感性进行经验性治疗。在治疗前应进行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以分离并鉴定感染病原菌,确定其对本品的敏感性。在获得以上检验结果之前可以先使用本品进行治疗,得到检验结果之后再选择适当的治疗方法。与此类中的其他药物相同,使用本品进行治疗时,在治疗期间应定期进行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以掌握病原菌是 |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感染,如上呼吸道感染,下呼吸道感染,泌尿道感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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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用于上述感染性疾病(详见适应症)的治疗,通用的用法用量如下所示,但必须结合疾病严重程度由临床医生最终确定。1.剂量和给药方法(1)肾功能正常患者中的剂量口服,成人一次0.5g(2粒),一日1次。疗程为连续服用7至10天,也可根据病情需要适当延长。(2)肾功能不全患者中的剂量调整对于肌酐清除率>50mL/min患者没有必要进行剂量调整。中、重度肾功能减退者的用药尚无研究资料。(3)肝功能不全患者中的剂量调整本品未单独进行肝功能不全患者的药代动力学研究,但本品经由肝脏的代谢量很少。(4)老年患者年龄在60 |
口服,饭后服用。成人一般每次0.25g,每日两次,一般疗程为5-10天。轻至中度下呼吸道感染如支气管炎,每次0.25g,每日两次;重症感染或怀疑是肺炎时,每次0.5g,每日两次;一般泌尿道感染,每次0.125g,每日两次,对无并发症的淋病患者推荐剂量为1g,单次服用。儿童一般用量为每次0.125g,每日两次;对于小于两岁的中耳炎患者,每次0.125g,每日两次;对于大于两岁的中耳炎患者,每次0.25g,每日两次。大于12岁的儿童患者,使用剂量同成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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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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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品主要不良反应包括消化系统反应(如腹痛、腹泻、恶心、呕吐、食欲减退、口腔溃疡等)、皮肤反应(如皮疹、红斑、瘙痒等)和头痛等。2.和其它头孢菌素一样,罕见的不良反应有:1.过敏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血管神经性水肿、瘙痒症、皮疹、药物引起的发热、血清病样反应和风疹等。2.消化道反应:伪膜性结肠炎及肝损害(包括肝炎、胆汁淤积和黄疸)等。3.血液学检查:溶血性贫血、白细胞减少、全血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等。4.皮肤:多型性红斑、StevensJohnson综合症、中毒性表皮坏死症(疹型的表皮坏死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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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妊娠及哺乳期妇女、18岁以下患者禁用。 |
对头孢菌素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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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苹果酸奈诺沙星。 |
头孢呋辛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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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内容物为类白色至淡黄绿色颗粒或粉末。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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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头孢菌素类抗生素与对青霉素类药物有交叉过敏反应的报告,因而对青霉素类药物过敏的病人慎用。2.长期使用头孢呋辛酯可能会导致非敏感微生物如念珠菌属、肠球菌、梭状芽孢杆菌过度生长。在该药使用期间或期后发生严重腹泻的病人,应疑为伪膜性结肠炎。如果诊断成立,轻度者停药即可,中、重度者应补充液体、电解质、蛋白质。并需选用对梭状芽孢杆菌有效的抗生素类药物治疗。若出现二重感染,需采取适当措施。3.使用本品时,应注意监测肾功能,特别是对接受高剂量的重症患者。严重肾功能损害者,应延长用药间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