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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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5mg |
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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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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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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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H20160089 |
国药准字H200805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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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2型糖尿病。 单药治疗:可作为单药治疗,在饮食和运动基础上改善血糖控制。 联合治疗:当单独使用盐酸二甲双胍血糖控制不佳时,可与盐酸二甲双胍联合使用,在饮食和运动基础上改善血糖控制。 重要的使用限制:由于对于1型糖尿病和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的有效性尚未确定,故本品不用于1型糖尿病或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的患者。尚未对本品与胰岛素的联合使用进行研究。 |
改善2型糖尿病患者餐后高血糖(仅限用于经饮食。运动疗法不能有效控制血糖的患者或在饮食,运动疗法的基础上加用a-葡萄糖昔酶抑制剂后仍不能有效控制血糖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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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推荐剂量5mg每日1次,服药时间不受进餐影响。 肾功能不全患者:轻度肾功能不全的患者无需调整剂量。中重度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在临床研究中经验有限,因此不推荐本品用于此类患者 (参见注意事项和药代动力学)。 肝功能受损患者:轻中度肝功能受损的患者无需进行剂量调整 (参见药代动力学)。本品用于中度肝功能受损的患者需谨慎,不推荐用于严重肝功能受损的患者。 (参见注意事项) 强效细胞色素P450 3A4/5 (CYP 3A4/5) 抑制剂: 与强效CYP3A4/5抑制剂 (如酮康唑、阿扎那韦、克拉霉素、茚地那韦、伊曲康唑、奈法唑酮、奈非那韦、利托那韦、沙奎那韦和泰利霉素) 合用时,应将本品的剂量限制为2.5 mg/天。 |
餐前5分钟内口服。通常成人每次10mg.每日3次。可根据患者的治疗效果酌情调整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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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临床试验:由于各个临床试验的条件差异很大,一个药物在临床试验中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不能直接与另一个药物临床试验中的不良反应发生率相比较,该发生率也不能反映药物在实际应用中的不良反应发生率。 单药治疗和联合治疗:在2项为期24周的安慰剂对照的单药治疗试验中,分别给予患者沙格列汀2.5 mg/天、5 mg/天和安慰剂。此外,还进行了3项为期24周、安慰剂对照、联合治疗的试验,分别联合应用二甲双胍、噻唑烷二酮类(TZD)药物(吡格列酮或罗格列酮)和格列本脲,将患者随机分配至沙格列汀2.5 mg/天、5 mg/天或安慰剂联合治疗组。在其中1项单药治疗试验和1项二甲双胍联合治疗的试验中,还包括沙格列汀10 mg剂量组。 对2项单药治疗试验、与二甲双胍联合应用试验、与噻唑烷二酮类药物联合应用试验、与格列本脲联合应用试验24周的数据(包括因高血糖需要接受补救治疗的患者)进行汇总分析,结果显示在2.5 mg和5 mg剂量组治疗的不良事件总发生率与安慰剂相似(分别为72.0%、72.2%与70.6%)。由于不良事件而中止治疗的患者比例分别为:2.5 mg组为2.2%、5 mg组为3.3%、安慰剂组为1.8%。导致提前中止治疗最常见不良事件(2.5 mg治疗组至少报告2例,或5 mg治疗组至少报告2例)包括淋巴细胞减少(2.5 mg组、5 mg组和安慰剂组分别为0.1%、0.5%与0%)、皮疹(2.5 mg组、5 mg组和安慰剂组分别为0.2%、0.3%与0.3%)、血肌酐升高(2.5 mg组、5 mg组和安慰剂组分别为0.3%、0%与0%)、血磷酸肌酸激酶升高(2.5 mg组、5 mg组和安慰剂组分别为0.1%、0.2%与0%)。汇总分析报告中,沙格列汀5 mg治疗后最常见(发生率≥5%,且高于安慰剂)的不良反应(不考虑研究者评估的因果关系)列于表1。 * 5项安慰剂对照试验,其中包括2项沙格列汀单药治疗试验以及1项沙格列汀联合二甲双胍试验、1项沙格列汀联合噻唑烷二酮类药物试验、1项沙格列汀联合格列本脲试验。表中显示了24周的试验数据,其中包括因高血糖需要接受补救治疗的患者的数据。 在接受沙格列汀2.5 mg治疗的患者中,头痛(6.5%)是唯一的发生率≥5%且高于安慰剂组的不良反应。 在汇总分析中,沙格列汀2.5mg或5mg治疗组患者报告的发生率≥2%,且与安慰剂组相比发生率≥1%的不良事件包括:鼻窦炎(2.5 mg组、5 mg组和安慰剂组分别为2.9%、2.6%与1.6%)、腹痛(2.5 mg组、5 mg组和安慰剂组分别为2.4%、1.7%与0.5%)、胃肠炎(2.5 mg组、5 mg组和安慰剂组分别为1.9%、2.3%与0.9%)和呕吐(2.5 mg组、5 mg组和安慰剂组分别为2.2%、2.3%与1.3%)。 在沙格列汀联合噻唑烷二酮类药物的试验中,5 mg治疗组的外周性水肿发生率高于安慰剂治疗组(分别为8.1%和4.3%),2.5 mg治疗组的外周性水肿发生率为3.1%。没有因外周性水肿的不良反应而中止研究药物治疗的病例。沙格列汀单药治疗试验中,2.5 mg、5 mg和安慰剂治疗组的外周性水肿发生率分别为3.6%、2%和3% ;二甲双胍联合沙格列汀治疗的试验中发生率分别为2.1%、2.1%和2.2%;格列本脲联合沙格列汀治疗的试验中发生率分别为2.4%、1.2%和2.2%。 沙格列汀(2.5 mg、5 mg和10 mg剂量组的汇总分析)和安慰剂治疗组的骨折发生率分别为1.0和0.6/100个患者年。随着治疗时间的延长,接受沙格列汀治疗的患者骨折发生率没有增加。尚未明确用药和骨折间的因果关系,临床前研究结果也未显示沙格列汀对骨骼有不良作用。 临床试验中观察到1例血小板减少症,经诊断为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该事件与沙格列汀用药的关系尚未明确。 对于应用药物初始治疗的2型糖尿患者,采用二甲双胍联合沙格列汀治疗的不良反应 对应用药物初始治疗的患者使用沙格列汀联合二甲双胍治疗的、24周的、阳性对照试验中,发生率≥5%的不良反应(不考虑研究者评估的因果关系)见于表2。 药物初治疗的患者采用沙格列汀和二甲双胍联合治疗后,在(沙格列汀5mg+二甲双胍)治疗组中发生率≥5%,且高于二甲双胍单药治疗组的不良反应(不考虑研究者评估的因果关系) 低血糖:低血糖不良反应是以所有低血糖的报告为基础的,未要求进行血糖检测以进一步确认。在沙格列汀联合格列本脲的试验中,沙格列汀2.5 mg和5 mg组低血糖的总发生率比对照组高(分别为13.3%、14.6%和10.1%),证实性低血糖(即有低血糖症状且伴毛细血管血糖值≤50 mg/dL)的发生率,分别为2.4%、0.8%和0.7%。沙格列汀单药治疗试验中,沙格列汀2.5 mg、5 mg和对照组低血糖报告的发生率分别为4.0%、5.6%和4.1% ;在沙格列汀联合二甲双胍的试验中,沙格列汀2.5 mg组、5 mg组、对照组低血糖发生率分别为7.8%、5.8%和5% ;在沙格列汀联合噻唑烷二酮类药物的试验中,沙格列汀2.5 mg、5 mg和对照组低血糖发生率分别为4.1%、2.7%和3.8%。应用药物初始治疗的患者采用沙格列汀5 mg联合二甲双胍治疗后报告低血糖的发生率为3.4%,二甲双胍单药治疗组患者发生率为4.0%。 过敏反应:对5项为期24周的试验进行汇总分析,在沙格列汀2.5 mg、5 mg和对照组中过敏相关事件(如荨麻疹和面部浮肿)报告的发生率分别为1.5%、1.5%和0.4%。发生这些事件的沙格列汀治疗的患者中没有需要住院治疗或被研究者认为威胁到患者生命的。此汇总分析中,有1例沙格列汀治疗的患者由于全身性荨麻疹和面部浮肿而中止治疗。 生命体征:沙格列汀治疗的患者中未观察到有临床意义的生命体征变化。 实验室检查:淋巴细胞绝对计数:在接受沙格列汀治疗的患者中,观察到与剂量相关的淋巴细胞绝对计数降低。对5项安慰剂对照、24周的临床研究的观察数据进行汇总分析的结果显示,平均淋巴细胞绝对计数基线约为2200个细胞/mL,与安慰剂相比,沙格列汀5 mg和10 mg治疗后平均淋巴细胞绝对计数分别下降了约100和120个细胞/mL。同样的结果也可以在沙格列汀5 mg与二甲双胍起始联合治疗试验中观察到,与二甲双胍单药治疗相比,联合治疗使淋巴细胞绝对计数降低。沙格列汀2.5 mg治疗与安慰剂相比,淋巴细胞绝对计数没有变化。沙格列汀2.5 mg、5 mg、10 mg和安慰剂治疗后,报告淋巴细胞计数≤750个细胞/mL的患者比例分别为0.5%、1.5%、1.4%和0.4%。虽然有些患者再次给药后重现淋巴细胞计数下降,且最后导致沙格列汀治疗中止,但大部分患者再次服用沙格列汀后没有再次出现淋巴细胞计数下降。淋巴细胞计数减少被认为是非临床相关的不良反应。 与安慰剂相比,沙格列汀治疗后淋巴细胞计数减少的临床意义尚不清楚。当出现罕见或持续的感染的临床现象时,必需测定淋巴细胞计数。沙格列汀对携带异常淋巴细胞(如人免疫缺陷病毒)患者的淋巴细胞数的影响尚未明确。 血小板:6项双盲对照的临床安全性和有效性试验结果表明,沙格列汀对血小板数目的影响没有临床意义或不一致。 |
据国外文献报道:在临床试验总病例1142例中,报告发生不良反应245例(21. 5%)。主要为低血糖症状(5. 8%).其他包括腹胀 (1.7%),便秘(1.2%),腹泻(1.1%) 等消化道症状以及头痛(1.0%) 等。此外,临床检查值的异常在总病例1137例中出现245例(21. 5%)。 主要包括丙酮酸升高(6.4%),γ - GT P升高(4.1%), 乳酸升高(2.9%) ALT (GPT) 升高(2.8%). 游离脂肪酸升高(2.1%)等。 (1)严重不良反应 1)心肌梗塞(0.1%) :有报告本品给药时发生心肌梗塞症状,给药时应密切观察,出现异常时应立即终止使用,并作适当处理。 2)低血糖:可能发生低血糖症状(眩晕,饥饿感,颤抖,乏力,出冷汗,意识丧失等)。当出现低血糖症状时,可采取给予蔗糖,葡萄糖,或饮用富含葡萄糖的清凉饮料等适当处理措施。但是,在联合使用?-葡萄糖苷酶抑制剂引起低血糖时,因a一葡萄糖昔酶抑制剂会延迟二糖类的消化吸收,故不得给予蔗糖,而应采取给予葡萄糖等当措施。此外,可考虑减量至每次5mg,并慎重给药。 3)肝功能不全,可能发生伴随AST (GOT) . ALT (GPT) ,γ-GTP显 著升高的肝功能不全,应密切观察,如出现异常应停止给药并采取适当处理措施。 (2)其它不良反应 详情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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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药物中任何一种活性物质或辅料过敏的患者 |
下列患者应禁用本品: 1、严重酮症,糖尿病性昏迷或昏迷前期,1型糖尿病患者(因必须输液及使用胰岛素迅速降低高血糖,所以不适于使用本品)。 2.严重感染,围手术期,重度外伤患者(因必须使用胰岛素迅速控制血糖所以不适于使用本品) 3、对本品成份有过敏史的患者。 4.妊娠妇女或有妊娠可能的妇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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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活性成分为沙格列汀。 化学名称:(1S,3S,5S)-2-[(2S)-2-氨基-2-(3-羟基-l-金刚烷基)-l-羰基乙基]-2-氮杂双环[3.1.0]己烷-3-腈,一水合物 分子式:C18H25N3O2·H2O 分子量:333.43 |
米格列奈钙。双[2- (S) -苄基-4- 氧代-4- (顺- 全氯化异吲哚-2-基)丁酸]单钙盐二水合物。 分子式: C38H48N2O6Ca .2H2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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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粉红色薄膜衣片,除去包衣以后显白色。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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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一般情况 :沙格列汀不能用于1型糖尿病或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的患者。尚未进行沙格列汀与胰岛素联用的研究。 肾功能不全 :沙格列汀用于中重度肾功能不全患者的临床试验数据有限,不推荐用于这类人群(参见用法用量和药代动力学)。 肝功能受损 :沙格列汀用于中度肝功能受损患者需谨慎,不推荐用于重度肝功能不全的患者(参见用法用量和药代动力学)。 过敏反应 :沙格列汀不可用于对二肽基肽酶-4(DPP4)抑制剂存在严重过敏反应的患者。 皮肤疾病 :有报告在猴子的非临床毒理学试验中发现,猴的四肢出现溃疡和坏死性皮肤损伤(参见药理毒理学)。尽管在临床上并未发现皮损的发生率升高,但糖尿病并发皮损的患者使用沙格列汀的临床经验有限。上市后报告显示在使用DPP4抑制剂类的患者中出现了皮疹,因此皮疹也被列为沙格列汀的不良反应之一(参见不良反应)。在糖尿病患者的日常管理中,建议观察皮肤是否存在水泡,皮疹和溃疡。 心力衰竭 :在纽约心功能分级(NYHA)为I-II的患者中的临床经验有限,对NYHA为III-IV的患者使用沙格列汀的情况没有临床经验。 免疫功能低下患者 :沙格列汀临床试验并未对接受器官移植或者明确诊断为免疫缺陷综合征的免疫功能低下的患者进行研究。因此,尚未获得沙格列汀在此类患者中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乳糖 :本品含有乳糖一水合物。罕见的半乳糖不耐受遗传疾病、Lapp乳糖酶缺乏症或葡萄糖-半乳糖吸收不良患者不得服用本品。 与已知会引起低血糖的药物合用 :胰岛素促泌剂(如磺脲类)会引起低血糖。因此,与沙格列汀合用时,需减少胰岛素促泌剂的剂量,以降低发生低血糖的风险。 大血管风险终点事件研究 :目前尚无结论性的临床研究证明沙格列汀或其他任何糖尿病治疗药物可降低大血管并发症的风险。 |
一般注意事项 1、本品可能导致低血糖症状,从事高空作业,汽车驾驶的患者使用时应注意。如出现低血糖症状,可使用蔗糖、葡萄糖或饮用富含葡萄糖的饮料等方法处理。但是,在联合使用a一葡萄糖苷酶抑制剂引起低血糖时,因a-葡萄糖苷酶抑制剂会延迟二糖类的消化吸收,故不得给予蔗糖,而应采取给予葡萄糖的处理措施。 2.本品给药过程中应定期检查血糖,密切观察,本品给药2~ 3个月效果仍不明显可考虑变更治疗方法。 3.本品给药过程中存在需要停药或减量的情况,此外,还可能由于患者不重视或合并感染等因素导致效果不足或失效。故应在密切观察食物摄取量,血糖值,以及是否存在感染因素等的基础上,即时决定是否适合继续给药,选择给药剂量、以及更适当的药物等。 4.本品可迅速促进胰岛素分泌。其作用位点与磺酰脲类制剂相同,但与磺酰脲类制剂对血糖控制的协同作用及安全性尚未确认,故不可与磺酰脲类制剂合用。 5、本品与胰岛素增敏剂(如盐酸吡格列酮)及双胍类制剂等合用的有效性及安全性尚未确立。 下列患者应慎用本品: 1、肝功能不全患者(肝脏是本品的主要代谢器官之一,因此有诱发低血糖的可能。此外,有使肝功能不全患者的肝功能进一步恶化的可能) 2.肾功能不全患者(慢性肾功能不全患者, 有血浆中药物原形消除半减期延长的报道,有诱发低血糖的可能)。 3、以下患者或状态 1)缺血性心脏病患者(有报告发生心肌梗塞) 2)脑垂体功能不全或肾上腺功能不全患者(有诱发低血糖的可能)。 3)腹泻,呕吐等胃肠功能不全患者(有诱发低血糖的可能)。 4)营养不良,饥饿食物摄入量不足或身体虚弱(有诱发低血糖的可能)。 5)剧烈运动(有诱发低血糖的可能) 6)过度饮酒者(有诱发低血糖的可能) 7)老年患者(老年患者通常生理机能低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