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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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5mg |
5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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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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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H20160089 |
H20170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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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2型糖尿病。 单药治疗:可作为单药治疗,在饮食和运动基础上改善血糖控制。 联合治疗:当单独使用盐酸二甲双胍血糖控制不佳时,可与盐酸二甲双胍联合使用,在饮食和运动基础上改善血糖控制。 重要的使用限制:由于对于1型糖尿病和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的有效性尚未确定,故本品不用于1型糖尿病或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的患者。尚未对本品与胰岛素的联合使用进行研究。 |
本品适用于治疗2型糖尿病。 当饮食和运动不能有效控制血糖时, -本品可作为单药治疗 -当二甲双胍作为单药治疗用至最大耐受剂量仍不能有效控制血糖时,本品可与二甲双胍联合使用; -当稳定剂量的胰岛素不能有效控制血糖时,本品可与胰岛素(合用或不合用二甲双胍)联合使用; -当稳定剂量的磺脲类药物仍不能有效控制血糖,本品可与磺脲类药物联合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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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推荐剂量5mg每日1次,服药时间不受进餐影响。 肾功能不全患者:轻度肾功能不全的患者无需调整剂量。中重度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在临床研究中经验有限,因此不推荐本品用于此类患者 (参见注意事项和药代动力学)。 肝功能受损患者:轻中度肝功能受损的患者无需进行剂量调整 (参见药代动力学)。本品用于中度肝功能受损的患者需谨慎,不推荐用于严重肝功能受损的患者。 (参见注意事项) 强效细胞色素P450 3A4/5 (CYP 3A4/5) 抑制剂: 与强效CYP3A4/5抑制剂 (如酮康唑、阿扎那韦、克拉霉素、茚地那韦、伊曲康唑、奈法唑酮、奈非那韦、利托那韦、沙奎那韦和泰利霉素) 合用时,应将本品的剂量限制为2.5 mg/天。 |
1.成人、当维格列汀与二甲双胍合用时,维格列汀的每日推荐给药剂量为100mg,早晚各给药一次,每次50mg。不推荐使用100mg以上的剂量。本品可以餐时服用,也可以非餐时服用(请参见【药代动力学】)。 2.特殊人群:肾功能不全的患者、轻度肾功能不全患者((肌酐清除率≥50mL/min)在使用本品时无需调整给药剂量。中度或重度肾损伤患者或进行血液透析的终末期肾病(ESRD)患者,不推荐使用本品(请参见[注意事项]和[药代动力学])。肝功能不全的患者、肝功能不全患者,包括开始给药前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或血清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大于正常值上限(ULN)3倍的患者不能使用本品(请参见【注意事项】和【药代动力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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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临床试验:由于各个临床试验的条件差异很大,一个药物在临床试验中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不能直接与另一个药物临床试验中的不良反应发生率相比较,该发生率也不能反映药物在实际应用中的不良反应发生率。 单药治疗和联合治疗:在2项为期24周的安慰剂对照的单药治疗试验中,分别给予患者沙格列汀2.5 mg/天、5 mg/天和安慰剂。此外,还进行了3项为期24周、安慰剂对照、联合治疗的试验,分别联合应用二甲双胍、噻唑烷二酮类(TZD)药物(吡格列酮或罗格列酮)和格列本脲,将患者随机分配至沙格列汀2.5 mg/天、5 mg/天或安慰剂联合治疗组。在其中1项单药治疗试验和1项二甲双胍联合治疗的试验中,还包括沙格列汀10 mg剂量组。 对2项单药治疗试验、与二甲双胍联合应用试验、与噻唑烷二酮类药物联合应用试验、与格列本脲联合应用试验24周的数据(包括因高血糖需要接受补救治疗的患者)进行汇总分析,结果显示在2.5 mg和5 mg剂量组治疗的不良事件总发生率与安慰剂相似(分别为72.0%、72.2%与70.6%)。由于不良事件而中止治疗的患者比例分别为:2.5 mg组为2.2%、5 mg组为3.3%、安慰剂组为1.8%。导致提前中止治疗最常见不良事件(2.5 mg治疗组至少报告2例,或5 mg治疗组至少报告2例)包括淋巴细胞减少(2.5 mg组、5 mg组和安慰剂组分别为0.1%、0.5%与0%)、皮疹(2.5 mg组、5 mg组和安慰剂组分别为0.2%、0.3%与0.3%)、血肌酐升高(2.5 mg组、5 mg组和安慰剂组分别为0.3%、0%与0%)、血磷酸肌酸激酶升高(2.5 mg组、5 mg组和安慰剂组分别为0.1%、0.2%与0%)。汇总分析报告中,沙格列汀5 mg治疗后最常见(发生率≥5%,且高于安慰剂)的不良反应(不考虑研究者评估的因果关系)列于表1。 * 5项安慰剂对照试验,其中包括2项沙格列汀单药治疗试验以及1项沙格列汀联合二甲双胍试验、1项沙格列汀联合噻唑烷二酮类药物试验、1项沙格列汀联合格列本脲试验。表中显示了24周的试验数据,其中包括因高血糖需要接受补救治疗的患者的数据。 在接受沙格列汀2.5 mg治疗的患者中,头痛(6.5%)是唯一的发生率≥5%且高于安慰剂组的不良反应。 在汇总分析中,沙格列汀2.5mg或5mg治疗组患者报告的发生率≥2%,且与安慰剂组相比发生率≥1%的不良事件包括:鼻窦炎(2.5 mg组、5 mg组和安慰剂组分别为2.9%、2.6%与1.6%)、腹痛(2.5 mg组、5 mg组和安慰剂组分别为2.4%、1.7%与0.5%)、胃肠炎(2.5 mg组、5 mg组和安慰剂组分别为1.9%、2.3%与0.9%)和呕吐(2.5 mg组、5 mg组和安慰剂组分别为2.2%、2.3%与1.3%)。 在沙格列汀联合噻唑烷二酮类药物的试验中,5 mg治疗组的外周性水肿发生率高于安慰剂治疗组(分别为8.1%和4.3%),2.5 mg治疗组的外周性水肿发生率为3.1%。没有因外周性水肿的不良反应而中止研究药物治疗的病例。沙格列汀单药治疗试验中,2.5 mg、5 mg和安慰剂治疗组的外周性水肿发生率分别为3.6%、2%和3% ;二甲双胍联合沙格列汀治疗的试验中发生率分别为2.1%、2.1%和2.2%;格列本脲联合沙格列汀治疗的试验中发生率分别为2.4%、1.2%和2.2%。 沙格列汀(2.5 mg、5 mg和10 mg剂量组的汇总分析)和安慰剂治疗组的骨折发生率分别为1.0和0.6/100个患者年。随着治疗时间的延长,接受沙格列汀治疗的患者骨折发生率没有增加。尚未明确用药和骨折间的因果关系,临床前研究结果也未显示沙格列汀对骨骼有不良作用。 临床试验中观察到1例血小板减少症,经诊断为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该事件与沙格列汀用药的关系尚未明确。 对于应用药物初始治疗的2型糖尿患者,采用二甲双胍联合沙格列汀治疗的不良反应 对应用药物初始治疗的患者使用沙格列汀联合二甲双胍治疗的、24周的、阳性对照试验中,发生率≥5%的不良反应(不考虑研究者评估的因果关系)见于表2。 药物初治疗的患者采用沙格列汀和二甲双胍联合治疗后,在(沙格列汀5mg+二甲双胍)治疗组中发生率≥5%,且高于二甲双胍单药治疗组的不良反应(不考虑研究者评估的因果关系) 低血糖:低血糖不良反应是以所有低血糖的报告为基础的,未要求进行血糖检测以进一步确认。在沙格列汀联合格列本脲的试验中,沙格列汀2.5 mg和5 mg组低血糖的总发生率比对照组高(分别为13.3%、14.6%和10.1%),证实性低血糖(即有低血糖症状且伴毛细血管血糖值≤50 mg/dL)的发生率,分别为2.4%、0.8%和0.7%。沙格列汀单药治疗试验中,沙格列汀2.5 mg、5 mg和对照组低血糖报告的发生率分别为4.0%、5.6%和4.1% ;在沙格列汀联合二甲双胍的试验中,沙格列汀2.5 mg组、5 mg组、对照组低血糖发生率分别为7.8%、5.8%和5% ;在沙格列汀联合噻唑烷二酮类药物的试验中,沙格列汀2.5 mg、5 mg和对照组低血糖发生率分别为4.1%、2.7%和3.8%。应用药物初始治疗的患者采用沙格列汀5 mg联合二甲双胍治疗后报告低血糖的发生率为3.4%,二甲双胍单药治疗组患者发生率为4.0%。 过敏反应:对5项为期24周的试验进行汇总分析,在沙格列汀2.5 mg、5 mg和对照组中过敏相关事件(如荨麻疹和面部浮肿)报告的发生率分别为1.5%、1.5%和0.4%。发生这些事件的沙格列汀治疗的患者中没有需要住院治疗或被研究者认为威胁到患者生命的。此汇总分析中,有1例沙格列汀治疗的患者由于全身性荨麻疹和面部浮肿而中止治疗。 生命体征:沙格列汀治疗的患者中未观察到有临床意义的生命体征变化。 实验室检查:淋巴细胞绝对计数:在接受沙格列汀治疗的患者中,观察到与剂量相关的淋巴细胞绝对计数降低。对5项安慰剂对照、24周的临床研究的观察数据进行汇总分析的结果显示,平均淋巴细胞绝对计数基线约为2200个细胞/mL,与安慰剂相比,沙格列汀5 mg和10 mg治疗后平均淋巴细胞绝对计数分别下降了约100和120个细胞/mL。同样的结果也可以在沙格列汀5 mg与二甲双胍起始联合治疗试验中观察到,与二甲双胍单药治疗相比,联合治疗使淋巴细胞绝对计数降低。沙格列汀2.5 mg治疗与安慰剂相比,淋巴细胞绝对计数没有变化。沙格列汀2.5 mg、5 mg、10 mg和安慰剂治疗后,报告淋巴细胞计数≤750个细胞/mL的患者比例分别为0.5%、1.5%、1.4%和0.4%。虽然有些患者再次给药后重现淋巴细胞计数下降,且最后导致沙格列汀治疗中止,但大部分患者再次服用沙格列汀后没有再次出现淋巴细胞计数下降。淋巴细胞计数减少被认为是非临床相关的不良反应。 与安慰剂相比,沙格列汀治疗后淋巴细胞计数减少的临床意义尚不清楚。当出现罕见或持续的感染的临床现象时,必需测定淋巴细胞计数。沙格列汀对携带异常淋巴细胞(如人免疫缺陷病毒)患者的淋巴细胞数的影响尚未明确。 血小板:6项双盲对照的临床安全性和有效性试验结果表明,沙格列汀对血小板数目的影响没有临床意义或不一致。 |
维格列汀的安全性数据来自于多项对照临床试验(研究时间至少为12周),这些安全性数据来自3784名受试者,受试者在研究过程中每日服用50 mg(每日给药一次)或100 mg(50 mg每日给药两次或100 mg每日给药一次)维格列汀。 在这些患者中,共有2264名患者接受的是维格列汀单药治疗,1520名患者接受的是维格列汀与其它药物合用治疗。 有2682名患者接受维格列汀100 mg每日给药治疗(其中,2027名患者50 mg每日给药两次;655名患者100 mg每日给药一次),1102名患者接受维格列汀50 mg每日一次治疗。在这些临床试验中报告的主要不良反应均较轻微且为暂时性反应,无需停药。在研究过程中未发现患者的年龄、种族、药物暴露持续时间或每日给药剂量与药物不良反应之间的联系。接受维格列汀治疗后,仅有极少数患者出现了血管性水肿,该事件的发生概率与对照组类似。 当维格列汀与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ACE抑制剂)同时使用时,该事件的报告频率增加。大部分患者出现血管性水肿的严重程度均为轻度,继续使用维格列汀仍可自行缓解。在使用维格列汀过程中,有极少数患者报告了肝功能障碍(包括肝炎)。 在这些病例中,患者一般未出现临床症状且无后遗症,且停药后肝功能检测结果均能够恢复正常。 从设有对照组的单药治疗临床研究和为期24周的合并用药临床研究数据可以看出,50 mg维格列汀(每日给药一次)给药组、50 mg维格列汀(每日给药两次)给药组和所有的对照组,ALT或AST检查结果≥ 3 × ULN的发生率(即连续2次检测结果或末次治疗期访视的检测结果出现上述异常)分别为0.2%、0.3%和0.2%。即使出现转氨酶水平升高,一般无症状、非进展性、同时亦不出现胆汁淤积或黄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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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药物中任何一种活性物质或辅料过敏的患者 |
对本品或本品中任一成份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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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活性成分为沙格列汀。 化学名称:(1S,3S,5S)-2-[(2S)-2-氨基-2-(3-羟基-l-金刚烷基)-l-羰基乙基]-2-氮杂双环[3.1.0]己烷-3-腈,一水合物 分子式:C18H25N3O2·H2O 分子量:333.43 |
活性成份:维格列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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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粉红色薄膜衣片,除去包衣以后显白色。 |
本品为白色至微黄色片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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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一般情况 :沙格列汀不能用于1型糖尿病或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的患者。尚未进行沙格列汀与胰岛素联用的研究。 肾功能不全 :沙格列汀用于中重度肾功能不全患者的临床试验数据有限,不推荐用于这类人群(参见用法用量和药代动力学)。 肝功能受损 :沙格列汀用于中度肝功能受损患者需谨慎,不推荐用于重度肝功能不全的患者(参见用法用量和药代动力学)。 过敏反应 :沙格列汀不可用于对二肽基肽酶-4(DPP4)抑制剂存在严重过敏反应的患者。 皮肤疾病 :有报告在猴子的非临床毒理学试验中发现,猴的四肢出现溃疡和坏死性皮肤损伤(参见药理毒理学)。尽管在临床上并未发现皮损的发生率升高,但糖尿病并发皮损的患者使用沙格列汀的临床经验有限。上市后报告显示在使用DPP4抑制剂类的患者中出现了皮疹,因此皮疹也被列为沙格列汀的不良反应之一(参见不良反应)。在糖尿病患者的日常管理中,建议观察皮肤是否存在水泡,皮疹和溃疡。 心力衰竭 :在纽约心功能分级(NYHA)为I-II的患者中的临床经验有限,对NYHA为III-IV的患者使用沙格列汀的情况没有临床经验。 免疫功能低下患者 :沙格列汀临床试验并未对接受器官移植或者明确诊断为免疫缺陷综合征的免疫功能低下的患者进行研究。因此,尚未获得沙格列汀在此类患者中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乳糖 :本品含有乳糖一水合物。罕见的半乳糖不耐受遗传疾病、Lapp乳糖酶缺乏症或葡萄糖-半乳糖吸收不良患者不得服用本品。 与已知会引起低血糖的药物合用 :胰岛素促泌剂(如磺脲类)会引起低血糖。因此,与沙格列汀合用时,需减少胰岛素促泌剂的剂量,以降低发生低血糖的风险。 大血管风险终点事件研究 :目前尚无结论性的临床研究证明沙格列汀或其他任何糖尿病治疗药物可降低大血管并发症的风险。 |
一般原则,本品不能作为胰岛素的替代品用于需要补充胰岛素的患者。 本品不适用于1型糖尿病患者,亦不能用于治疗糖尿病酮症酸中毒。 肾功能损伤由于本品在中度或重度肾功能损伤患者或需要接受血液透析治疗的终末期肾脏疾病(ESRD)患者中的应用经验有限,因此不推荐此类患者使用本品。 肝功能损伤<肝功能损伤患者,包括开始给药前ALT或正常值上限3倍的患者不能使用本品。 肝酶监测在使用本品的过程中,有极少数患者报告了肝功能障碍(包括肝炎)。 在这些病例中,患者一般未出现临床症状且无后遗症,且停药后肝功能检测(LFT)结果均能够恢复正常。 本品给药前应对患者进行肝功能检测,以了解患者的基线情况。 在第一年使用本品时,需每三个月测定一次患者的肝功能,此后定期检测。 应对出现转氨酶升高的患者的肝功能进行复查,以复核检测结果,并在其后提高肝功能检测的频率,直至异常结果恢复正常为止。 当患者的AST或ALT超过ULN的3倍或持续升高时,最好停止使用本品。 出现黄疸或其他提示肝功能障碍症状的患者应停止使用本品,并需立即联系其主治医师进行检查。停止使用本品且LFT结果恢复正常后,患者仍不可重新开始使用本品。心力衰竭由于在充血性心力衰竭(纽约心脏协会[NYHA]功能分类I-II)患者中使用维格列汀的经验有限,因此这类患者应慎用维格列汀。 目前尚未在NYHA功能分类III-IV患者中进行维格列汀的临床试验,因此不推荐此患者人群使用本品。 皮肤疾病在猴中进行的维格列汀临床前毒理学研究中,曾有四肢皮肤损伤,包括水疱和溃疡的报导(请参见[药理毒理])。 尽管在临床研究中未观察到皮肤损伤的发生率异常增加,但是在合并有糖尿病皮肤并发症的患者中使用维格列汀的经验仍较为有限。 因此,建议使用本品的糖尿病患者进行常规护理的同时,应特别注意监测其皮肤病变(如,水疱或溃疡)的情况。 辅料本品片剂中含有乳糖。有罕见遗传疾病的患者,包括半乳糖不耐症、Lapp乳糖酶缺乏症或葡萄糖-半乳糖吸收异常患者,不能服用本品。 对驾车和操控机器能力的影响。 目前尚无本品对患者驾车和操控机器能力影响的研究。服药后,当患者出现眩晕时,应避免驾车或操控机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