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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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3ml:300单位(畅充) |
5mg*10粒*3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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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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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得恩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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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S20160021 |
国药准字H10960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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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糖尿病。 |
本品适用于经饮食控制及体育锻炼2~3个月疗效不满意的轻,中度2型糖尿病患者,这类糖尿病患者的胰岛B细胞需有一定的分泌胰岛素功能,且无急性并发症(如感染,创伤,酮症酸中毒,高渗性昏迷等),不合并妊娠,无严重的慢性并发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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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诺和锐比可溶性人胰岛素起效更快,持续作用时间更短,由于起效,所以一般须紧邻餐前注射。如有必要,可于餐后立即给药。诺和锐剂量需个体化,由医生根据患者的病情决定。但一般应与中效或长效胰岛素合并使用,至少每日一次。胰岛素需求量通常为每公斤体重每日0.5-1.0U。其中2/3用量是餐时胰岛素,另1/3用量是基础胰岛素。糖尿病患者代谢控制的可以延缓晚期合并症的发生和进展。因此,建议代谢控制,包括进行血糖检测。诺和锐经皮下注射,部位可选择腹壁、大腿、三角肌区域和臀肌区域,或在腹壁连续输注。注射位置应在同一区域内轮换。皮下注射后,10-20分钟内起效,因此注射后10分钟内需进食含有碳水化合物的食物。作用时间为注射后1-3小时,降糖作用可持续3-5小时。 |
口服。 1.剂量因人而异,一般推荐剂量2.5~20mg/日,早餐前30分钟服用。日剂量超过15mg,宜在早,中,晚分三次餐前服用。 2.单用饮食疗法失败者、起始剂量一日2.5~5mg,以后根据血糖和尿糖情况增减剂量,每次增减2.5~5.0mg。一日剂量超过15mg,分2~3次餐前服用。 3.已使用其他口服磺酰脲类降糖药者、停用其他磺酰脲药3天,复查血糖后开始服用本品。从5mg起逐渐加大剂量,直至产生理想的疗效。最大日剂量不超过3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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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低血糖:低血糖是胰岛素治疗中最频繁发生的不良反应。低血糖症状常突然出现。 常见不良反应:用胰岛素治疗有可能发生水肿和视功能调节异常,但这些症状多为短暂的。 过敏:胰岛素治疗过程中还可能发生局部过敏反应(注射部位皮肤发红,水肿和搔痒)。但通常为短暂的,继续治疗可以消失。 全身性过敏反应很少发生,但可能危及生命。若未能轮换注射部位,有可能在注射部位发生脂肪营养不良。 |
1.较常见的为胃肠道症状(如恶心,上腹胀满)、头痛等,减少剂量即可缓解。 2.个别患者可出现皮肤过敏。 3.偶见低血糖,尤其是年老体弱者、活动过度者、不规则进食、饮酒或肝功能损害者,亦偶见造血系统可逆性变化的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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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低血糖,对门冬胰岛素或制剂中其它成份过敏者。 |
1.对磺胺药过敏者。 2.已明确诊断的1型糖尿病患者。3.2型糖尿病患者伴有酮症酸中毒﹑昏迷﹑严重烧伤﹑感染﹑外伤和重大手术等应激情况。 3.肝﹑肾功能不全者。 4.白细胞减少的病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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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诺和锐主要成分为门冬胰岛素。 |
主要成份格列吡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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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的混悬液,振荡后应能均匀分散,在显微镜下观察,绝大多数晶体的长度应为1-20μm,晶体宽度不得过3μm。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粉末,在水中迅速崩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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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剂量不足或治疗间断可能导致高血糖和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特别是1型糖尿病患者(胰岛素依赖性糖尿病)。高血糖的症状通常是经过几小时或几天时间逐渐出现的。包括恶心、呕吐、嗜睡、皮肤潮红干燥、口唇干燥、排尿频率增加、口渴、无食欲和带有丙酮味道的呼吸。未治疗的高血糖事件很可能导致死亡。诺和锐的注射时间应与进餐时间紧密相连,即紧邻餐前。它起效迅速,所以必须同时考虑患者的合并症及合并用药是否延迟食物的吸收。合并疾病尤其是感染,常会增加胰岛素用量。肝脏或肾脏损害会降低患者胰岛素的用量。患者转用其他类型或品牌的胰岛素时,应有严密的医疗监测。胰岛素浓度、品牌、类型、种类(动物胰岛素、人胰岛素、人胰岛素类似物)和/或制作工艺的变化将导致使用剂量的改变。患者从应用其它胰岛素转用诺和锐后可能会增加每日注射次数或改变剂量。如果这种调整是必须的,会在给药或最初几周或数月内进行。患者的血糖控制得到后,例如:胰岛素强化治疗后,其低血糖的先发症状也会变化,应提醒患者注意。儿童只有在与可溶性胰岛素相比起效更有利的情况下使用诺和锐。如,注射时间与进餐时间相关时。如发生低血糖,胰岛素类似物起效迅速的药效学特征,使得门冬胰岛素注射后低血糖的发生时间比可溶性人胰岛素早。若误餐或进行未纳入计划的大运动量的体育锻炼可能导致低血糖。低血糖可能损伤患者的注意力及反应能力。因此,在患者进行特别重要的活动(如驾驶汽车或操作机械)时,可能会有危险。应建议患者在驾驶时注意防止低血糖的发生,尤其对于低血糖先兆症状已减少或降低和频繁发生低血糖的患者。在这种情况下应考虑患者是否可以继续驾驶。 |
1.病人用药时应遵医嘱,注意饮食控制和用药时间。 2.下列情况应慎用:体质虚弱﹑高热﹑恶心和呕吐﹑有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或垂体前叶功能减退症者。 3.用药期间应定期测血糖﹑尿糖﹑尿酮体﹑尿蛋白和肝﹑肾功能﹑血象,并进行眼科检查。 4.避免饮酒,以免引起类戒断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