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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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片含马来酸多潘立酮12.72mg(相当于多潘立酮10mg) |
4ml:8mg(以C18H19N30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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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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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兰陵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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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H20160277 |
国药准字H19980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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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由胃排空延缓、胃食管反流、食道炎引起的消化不良症状 上腹胀闷感、腹胀、上腹疼痛; 嗳气、胃肠胀气; 恶心、呕吐; 由于反流引起的口腔和胃烧灼感。 2.各种原因引起的恶心、呕吐,如功能性、器质性、感染性、饮食性、放射性治疗或化疗;以及用多巴胺受体激动剂(如左旋多巴、溴隐亭等)治疗帕金森氏症所引起的恶心、呕吐。 |
止吐药。用于:①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②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性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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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片,一日3次,饭前15-30分钟服用。 |
本品通过静脉、肌内注射给药,剂量可以灵活掌握。治疗所致呕吐:用药剂量和途径应视化疗及放疗所致的恶心、呕吐严重程度而定。成人:对于高度催吐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化疗前15分钟、化疗后4小明、8小时各静脉注射昂丹司琼注射液8mg(1支),停止化疗以后每8~12小时口服昂丹司琼片8mg,连用5天。对催吐程度不太强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化疗前15分钟静脉注射昂丹司琼注射液8mg(1支),以后每8~12小时口服昂丹司琼片8mg,连用5天。对于放射治疗引起的呕吐:首剂须于放疗前1~2小时口服片剂8mg,以后每8小时口服8mg,疗程视放疗的疗程而定。对于预防手术后的恶心呕吐:在麻醉时同时静输注4mg。对于高剂量顺铂可于化疗前静脉加注20mg地塞米松磷酸钠,可加强枢复宁对高度催吐化疗引致呕吐的疗效。儿童:化疗前静脉注射以5mg/m2(体表面积)的剂量,12小时后再口服给药,化疗后应持续口服给药,连服5天。老年患者:65岁以上患者的用药疗效及对药物的耐受性与普通成年患者一样,无须调整剂量、用药次数或用药途径。术后的恶心和呕吐:成人:对于预防手术后的恶心和呕吐,应在诱导麻醉的同时肌内注射或缓慢静脉注射本品4mg,对于巳出现的术后恶心呕吐,可肌内注射或缓慢静脉注射一剂4mg。儿童:为了预防接受全身麻醉手术的儿童患者出现术后恶心和呕吐,应在诱导麻醉前、期间或之后用本品以0.1mg/kg的剂量或最大剂量4mg,缓慢静脉注射。对于儿童患者已出现的术后恶心、呕吐,可用本品0.1mg/kg或最大4mg的剂量缓慢静脉注射。老年患者:给药剂量、途径及时间间隔参照成人用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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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偶见口干、头痛、失眠、神经过敏、头晕、嗜睡、倦怠、腹部痉挛、腹泻、反流、恶心、胃灼热感、皮疹、瘙痒、荨麻疹、口腔炎、结膜炎等。 2.有时导致血清泌乳素水平升高、溢乳、男子乳房女性化、女性月经不调等,但停药后即可恢复正常。 3.有报道日剂量超过30毫克和/或伴有心脏病患者、接受化疗的肿瘤患者、电解质紊乱等严重器质性疾病的患者、年龄大于60岁的患者中,发生严重室性心律失常甚至心源性猝死的风险可能升高。 |
可有头痛、腹部不适,便秘、口干、皮疹、偶见支气管哮喘或过敏反应、短暂性无症状转氨酶增加。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偶见运动失调,癫痫发作,胸痛,心律不齐、低血压及心动过缓等罕见报告。 【禁忌】对本品过敏者、胃肠梗阻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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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机械性梗阻、胃肠道出血、胃肠道穿孔患者禁用。 2.分泌催乳素的垂体肿瘤(催乳素瘤)、嗜铬细胞瘤、乳癌患者禁用。 3.禁止与酮康唑口服制剂、红霉素或其他可能会延长QTc间期的CYP3A4酶强效抑制剂(例如:氟康唑、伏立康唑、克拉霉素、胺碘酮、泰利霉素)合用。 4.中重度肝功能不全的患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胃肠梗阻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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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份马来酸多潘立酮12.72mg(相当于多潘立酮10mg)。辅料为:微晶纤维素、淀粉、羧甲基淀粉钠、聚维酮、二氧化硅、硬脂酸镁、欧巴代。 |
盐酸昂丹司琼,辅料为枸橼酸、枸橼酸钠、氯化钠、注射用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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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片的一面刻有“HM”字样。 |
本品为无色的澄明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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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孕妇慎用,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期间应停止哺乳。 2.建议儿童使用多潘立酮混悬液。 3.由于多潘立酮主要在肝脏代谢,故肝功能损害的患者慎用。 4.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心脏病患者(如心律失常、充血性心衰等)以及接受化疗的肿瘤患者、电解质明显紊乱的患者应用时需慎重,有可能加重心律紊乱。 6.60岁以上的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肾功能不全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8.正在使用洋地黄和氨茶碱的患者慎用本品。 9.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10.对多潘立酮口腔崩解片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对肾脏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用药次数和用药途径。对肝功能损害患者,肝功能中度或严重损害患者体内廓清本品的能力显著下降,血清半衰期也显著延长,因此,用药剂量每日不应超过8mg;腹部手术后不宜使用本品,以免掩盖回肠或胃扩张症状。本注射液及盛有本品的安瓿或注射器不含防腐剂,只能在启封后一次使用,任何剩余的溶液均应弃去,对本品与聚氯乙烯输液袋和聚氯乙烯给药装置作过相容性研究,认为用聚乙烯输液袋或Ⅰ型玻璃瓶,本药亦有相当的稳定性。在聚丙二醇酯注射器中,以0.9%(W/V)氯化钠或5%(W/V)葡萄糖稀释的枢复宁稀释液表现稳定,故此认为在聚丙二醇酯注射器中,本品与其他相容性输注液混合也是稳定的。本品安瓿不能高压消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