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0.22克/粒 |
||
生产企业 |
|
广东在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ZC20160008 |
国药准字Z44020621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消化不良,水土不服和食物不洁所致肠胃不适,腹胀肚痛,泄泻。 |
清热利湿,收敛止痛。用于消化不良引起的腹痛,腹泻,呕吐 |
|
用法用量 |
成人每次口服5~6粒,小儿减半。每隔2~3小时服一次,每日3~4次。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 |
|
副作用 |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孕妇、糖尿病患者禁用。 |
孕妇禁用 |
|
成分 |
黄柏、桂皮、丁香、陈皮、木馏油、甘草、薄荷脑。 |
扭肚藤、火炭母、车前草、救必应、石榴皮 |
|
性状 |
本品为褐色水蜜丸,有特异的刺激性气味。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褐棕色;味苦、涩。 |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慢性结肠炎、溃疡性结肠炎便脓血等慢性病史者,患泄泻时应去医院就诊。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 有慢性结肠炎、溃疡性结肠炎便脓血等慢性病史者,患泄泻时应去医院就诊。 4 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 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