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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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3.5g:10.5mg |
250ml:盐酸洛美沙星0.2g(按洛美沙星计)与葡萄糖12.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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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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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康乃尔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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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J20160051 |
国药准字H109803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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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眼睑炎、外睑腺炎、泪囊炎、结膜炎、内睑腺炎、角膜炎(含角膜溃疡),以及用于眼科围手术期的无菌化疗法。 |
1、呼吸道感染: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支气管扩张伴感染、急性支气管炎、肺炎等。2、泌尿生殖系统感染:急性膀胱炎、急性肾盂肾炎、慢性尿路感染急性发作、急慢性前列腺炎、单纯性淋病等。3、腹腔、胆道、肠道及伤寒等感染。4、皮肤软组织感染。5、其它感染,如鼻窦炎、中耳炎、眼睑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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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一般1天3次适量涂于结膜囊内。根据症状可适当增减。 |
静脉滴注:成人一次0.4g,一日1次,或一次0.2g,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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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尔有一过性刺激症状,不影响用药。 |
个别患者可出现中上腹部不适、纳差、恶心、口干、轻微头痛、头晕等症状,偶可出现皮疹、皮肤瘙痒等过敏反应和心悸、胸闷等。 偶有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或尿素氮(BUN)值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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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氧氟沙星或喹诺酮类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或其它氟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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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氧氟沙星。 |
盐酸洛美沙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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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眼用软膏。 |
本品为无色至微黄色的澄明液体;遇光色渐变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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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宜长期使用。 2.使用中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止使用。 |
1、肾功能减退者或肝功能不全者慎用,若使用,应注意肝、肾功能。 2、本品每次滴注时间不少于60分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