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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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g |
20mg(按C42H53NO15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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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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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万乐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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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H20160468 |
国药准字H109100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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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为目前广泛应用的抗癌药物,对恶性淋巴瘤、急性或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多发性骨髓瘤有较好的疗效,对乳腺癌、睾丸肿瘤、卵巢癌、肺癌、头颈部鳞癌、鼻咽癌、神经母细胞瘤、横纹肌肉瘤及骨肉瘤均有一定的疗效。 |
急性白血病、恶性淋巴瘤,也可试用于其他实体恶性肿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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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常用量:单药静脉注射按体表面积每次500~1000mg/m2,加生理盐水20~30ml,静脉注入,每周1次,连用2次,休息1~2周重复。联合用药500~600mg/m2。儿童常用量:静脉注射每次10~15mg/kg,加生理盐水20ml稀释后缓慢注射,每周1次,连用2次,休息1~2周重复。也可肌内注射。 |
临用前,加灭菌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注射液溶解,静脉注射或滴注。 白血病与淋巴瘤15~20mg/天,连用7~10天,间隔2~3周后可重复。 实体瘤30~40mg/次,一周2次,连用4~8周。 本药也可与其他抗癌药物联合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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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骨髓抑制:白细胞减少较血小板减少为常见,最低值在用药后1~2周,多在2~3周后恢复。对肝功有影响。胃肠道反应:包括食欲减退、恶心及呕吐,一般停药1~3天即可消失。泌尿道反应:当大剂量环磷酰胺静滴,而缺乏有效预防措施时,可致出血性膀胱炎,表现为膀胱刺激症状、少尿、血尿及蛋白尿,系其代谢产物丙烯醛刺激膀胱所致,但环磷酰胺常规剂量应用时,其发生率较低。其他反应尚包括脱发、口腔炎、中毒性肝炎、皮肤色素沉着、月经紊乱、无精子或精子减少及肺纤维化等。 |
主要不良反应为消化道反应和骨髓抑制,少数患者出现轻度脱发,个别患者出现发烧、静脉炎、心脏毒性及肝肾功能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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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抗癌药物,必须在有经验的专科医生指导下用药。凡有骨髓抑制、感染、肝肾功能损害者禁用或慎用。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妊娠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心、肝、肾功能异常或有严重心脏病史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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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环磷酰胺,其化学名称为:P-[N,N-双(β-氯乙基)]-1-氧-3-氮-2-磷杂环乙烷-P-氧化物-水合物。 结构式: 分子式:C7H15Cl2N2P· H2O 分子量:279.10 |
盐酸阿柔比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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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结晶或结晶性粉末。 |
黄色或淡橙黄色冷冻疏松块状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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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本品的代谢产物对尿路有刺激性,应用时应鼓励患者多饮水,大剂量应用时应水化、利尿,同时给予尿路保护剂美司钠。近年研究显示,提高药物剂量强度,能明显增加疗效,当大剂量用药时,除应密切观察骨髓功能外,尤其要注意非血液学毒性如心肌炎、中毒性肝炎及肺纤维化等。当肝肾功能损害、骨髓转移或既往曾接受多程化放疗时,环磷酰胺的剂量应减少至治疗量的1/2~1/3。由于本品需在肝内活化,因此腔内给药无直接作用。环磷酰胺水溶液仅能稳定2~3小时,最好现配现用。 |
1.本品注射若漏于血管外,会引起局部坏死。 2.应注意累积剂量与心脏毒性的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