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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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3mg |
0.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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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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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H20160484 |
H201405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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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2型糖尿病。 |
本品首选用于治疗成人中单纯饮食控制及体育锻炼治疗无效的2型糖尿病,特别是肥胖的2型糖尿病。对于2型糖尿病成人患者,本品了用作初始治疗,也可用于对单用磺脲类或磺脲类与其他口服降糖药合用治疗无效者,也可与胰岛素合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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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遵医嘱口服用药。对于糖尿病患者,格列美脲或任何其他降糖药物都无固定剂量,必须定期测量空腹血糖和糖化血红蛋白以确定患者用药的最小有效剂量;测定糖化血红蛋白水平以监测患者的治疗效果。通常起始剂量:在初期治疗阶段,格列美脲的起始剂量为1~2mg每天一次,早餐时或第一次主餐时给药。那些对降糖药敏感的患者应以1mg每天一次开始,且应谨慎调整剂量。格列美脲与其他口服降糖药之间不存在精确的剂量关系。格列美脲最大初始剂量不超过2mg。通常维持剂量:通常维持剂量是1~4mg每天一次,推荐的最大维持量是6mg每天一次。剂量达到2mg后,剂量的增加根据患者的血糖变化,每1~2周剂量上调不超过2mg。 |
由于二甲双胍的蓄积可发生危及生命的乳酸中毒。主要的风险因素是肾损害,其他风 险因素包括年老导致肾功能减退以及二甲双胍(每天2g以上)。 本片剂最好分次在进餐时服用。 起始每次0.5g,一天1次或2次,必要时在数周后增加至每日1.8g,剂量调整应按渐进增量逐步加大直至达到所需效果。每日3次,每次0.5g通常足以达到效果。必要时,剂量可真假至每日1.8g,这是每日最大推荐剂量。数天内可达到效果,但偶尔露两周。一旦达到效果,剂量应复审毛病减量至能维持良好血糖控制的最低剂量。即使1片剂量能达到效果,也应当对患者使用不同剂量或给药方案的反应进行评价。 稳定的患者应经常审定其剂量,特别是患者患有其他疾病,他们可能对本品不那么耐受,特别是该疾病伴有肾功能减退。必要时,在患其他疾病期间,停用二甲双胍数天,然后再如开始治疗那样由低剂量开始。 二甲双胍的作用是渐进的,治疗的第21天之前对患者的真正反应不应作最后的评价;在稳定期开始的15天,建议作血糖的评价。二甲双胍单独使用不会产生低血糖;然而,由于它的作用可增强胰岛素的功效,当在肠胃外给予胰岛素的同时开始服用二甲双胍必须谨慎。 老年人由于老年人有肾功能降低的可能,老年患者所用二甲双胍的开始和维持剂量应保守。任何剂量的调整应根据肾功能的谨慎评价而定。一般而言,老年患者不应逐步增大二甲双胍的剂量。 虚弱或营养不良的患者剂量应保守并应根据肾功能谨慎评价而定。 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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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低血糖,本品可引起低血糖症,尤其老年体弱患者在治疗初期,不规则进食,饮酒及肝肾功能损害患者,据报道,发生率为2%。2.消化系统症状:恶心呕吐,腹泻、腹痛少见。3.有个别病例报道血清肝脏转氨酶升高。4.皮肤过敏反应,瘙痒、红斑、荨麻疹少见。5.其他:头痛、乏力、头晕少见。 |
1.常见的有:恶心、呕吐、腹泻、口中有金属味。2.有时有乏力、疲倦、头晕、皮疹。3.乳酸性酸中毒虽然发生率很低,但应予注意。临床表现为呕吐、腹痛、过度换气、神志障碍,血液中乳酸浓度增加而不能用尿毒症、酮症酸中毒或水杨酸中毒解释。4.可减少肠道吸收维生素B12,使血红蛋白减少,产生巨红细胞贫血,也可引起吸收不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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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已知对格列美脲有过敏史者禁用。2.糖尿病酮症酸中毒伴或不伴昏迷者禁用,这种情况应用胰岛素治疗3.孕妇、分娩妇女、哺乳期妇女禁用。 |
无并发症的以及用胰岛素调节良好的青少年糖尿病;单独调节饮食控制的糖尿病;对盐酸二甲双胍或本品片剂中任何辅料过敏的;手术期间和手术后,此时必需用胰岛素;糖尿病酸中毒,糖尿病前期昏迷;肾衰竭或肾功能障碍(肌酐清除率[60 ml/分钟);潜在的改变肾功能的急性状态,例如:脱水、严重感染、晕厥、静脉注射碘化造影剂(见注意事项);可能引起组织缺氧的急性或慢性疾病,例如:心力衰竭、新近发生的心肌梗塞、呼吸衰竭、坏疽、晕厥、急性大量失血、肺栓塞、胰腺炎、脓毒症;严重肝功能不全,包括急性酒精中毒、酒精中毒;哺乳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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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格列美脲。其化学名称为:1-[4-[2-(3-乙基-4-甲基-2-氧代-3-吡咯啉-1-甲酰胺基)-乙基]-苯磺酰]-3-(反式-4-甲基环己基)-脲。 |
化学名称:1.1—二甲基双胍盐酸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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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白色长条形薄膜包衣片,片的以免中间有割痕,并刻有“MF1”字样,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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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病人用药时应遵医嘱,注意饮食,运动和用药时间。2.治疗中应注意早期出现的低血糖症状,如头痛、兴奋、失眠、震颤和大量出汗,以便及时采取措施,严重者应静脉滴注葡萄糖液,对有创伤、术后,感染或发热病人应给与胰岛素维持正常血糖代谢。3.避免饮酒,以免引起类戒断反应。 |
1、I型糖尿病不应单独应用本品(可与胰岛素合用)。2、用药期间经常检查空腹血糖、尿糖及尿酮体,定期测血肌酐、血乳酸浓度。3、与胰岛素合用治疗时,防止出现低血糖反应。 【药物相互作用】(1)与胰岛素合用,降血糖作用加强,应调整剂量。(2)本品可加强抗凝药(如华法林等)的抗凝血作用,可致出血倾向。(3)本品如与含醇饮料同服,可发生腹痛,酸血症及体温过低。(4)本品与磺酰脲类并用时,可引起低血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