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25克/瓶 |
10mlx10支 |
|
生产企业 |
|
哈尔滨中药四厂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Z20160012 |
国药准字Z10910024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肚泻腹绞,肚痛腹胀,寒胃吐酸,胸膈闷塞,寒痰咳嗽,山风瘴气,眩车晕船。吸服两便,孕妇可服,老少咸宜。详细用法、请阅内标。 |
清热解毒。用于风热感冒发热,咳嗽,咽痛。 |
|
用法用量 |
以上各症每次服一茶匙,小儿减半用温水冲服。 |
口服,一次2支,一日3次。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成分 |
藿香7.10gm 肉桂7.10gm 细辛2.30gm 甘草4.80gm 丁香7.10gm 木香7.10gm 沉香7.10gm 白芷3.50gm。 |
金银花、黄芩、连翘。 |
|
性状 |
本品为浅棕黄色粉末、气芳香。味甘、苦而具有持久的清凉感。 |
本品为棕红色的澄清液体;味甜,微苦。 |
|
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服药其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咳吐稀白痰。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 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 并有其它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年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易接触到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它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