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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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5g |
0.5g/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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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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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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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J20160092 |
国药准字S20013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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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用于全身纤维蛋白溶解亢进所致的出血,如白血病、再生不良性贫血、紫癜等,以及手术中和手术后的异常出血。 2.用于局部纤维蛋白溶解亢进所致的异常出血,如肺出血、鼻出血、生殖器出血、肾出血、前列腺手术中和术后的异常出血。 |
本品适用于: 1. 先天性纤维蛋白原减少或缺乏症。 2. 获得性纤维蛋白原减少症:严重肝脏损伤;肝硬化;弥散性血管内凝血;产后大出血和因大手术﹑外伤或内出血等引起的纤维蛋白原缺乏而造成的凝血障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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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一般成人每日为1~2g(2~4片)分2~4次口服,根据年龄和症状可适当增减剂量,或遵医嘱。 |
1.用法:使用前先将本品及灭菌注射用水预温至30~37℃,然后按瓶签标示量注入预温的灭菌注射用水,置30~37℃水浴中,轻轻摇动使制品全部溶解(切忌剧烈振摇以免蛋白变性)。用带有滤网装置的输液器进行静脉滴注。滴注速度一般以每分钟60滴左右为宜。 2.用量:应根据病情及临床检验结果决定,一般首次给1~2g,如需要可遵照医嘱继续给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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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在一项2954例的报告中,主要的不良反应为:食欲不振0.61%(18例)、恶心0.41%(12例)、呕吐0.20%(6例)、胃灼热0.17%(5例)、瘙痒0.07%(2例)、皮疹0.07%(2例)等。当出现下述不良反应时,应停止给药并进行适当处置:如图;在使用本品期间,如发生任何不良事件和/或不良反应,应告知医生。 |
尚未进行系统的临床不良反应观察,根据相关报道,少数患者会出现过敏反应和发热,严重反应者应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本品含有不超过 3%的盐酸精氨酸作为稳定剂,大剂量使用时可能存在代谢性酸中毒等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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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2.正在使用凝血酶的患者禁用。(请参照”药物相互作用”项)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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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每片中氨甲环酸含量为0.5g。 |
本品主要成分:人纤维蛋白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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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白色薄膜衣片(异型片),除去薄膜衣后显白色。 |
本品为灰白色或淡黄色疏松体。复溶后应为澄明溶液,可带轻微乳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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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以下患者应慎重给药 ①有血栓的患者(脑血栓、心肌梗塞、血栓静脉炎等)以及可能引起血栓症的患者。[有使血栓稳定化的倾向]。 ②有消耗性凝血障碍的患者。(与肝素等并用)[有使血栓稳定化的倾向]。 ③术后处于卧床状态的患者以及正在接受压迫止血的患者。[上述情况易发生静脉血栓,给予本药后有使血栓稳定化的倾向。有在下床运动及接触压迫后发生肺栓塞症的报告。 ④有肾功能不全的患者。(有时血药浓度升高) ⑤对本剂有过敏史的患者。 2.指导用药:告诉患者应从PTP板中取出药片,然后服用(有报道因误服了PTP板,硬锐角部分刺入了食道粘膜,更为严重的导致穿孔,并引发纵隔窦道炎等严重的合并症)。 (有使血栓稳定化的倾向) |
1.本品专供静脉输注。 2.本品溶解后为澄清略带乳光的溶液,允许有少量絮状物或蛋白颗粒存在。为此用于输注的输血器应带有滤网装置。但如发现有大量或大块不溶物时,不可使用。 3.在寒冷季节溶解本品或制品刚从冷处取出温度较低的情况下,应特别注意先使制品和溶解液的温度升高到30-37℃,然后进行溶解。温度过低往往会造成溶解困难并导致蛋白变性。 4.本品一旦溶解应尽快使用。 5.在治疗消耗性凝血疾病时,需注意只有在肝素的保护及抗凝血酶Ⅲ水平正常的前提下,凝血因子替代疗法才有效。 6.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如配制时发现制剂瓶内已失去真空度,请勿使用。 7.使用本品期间,应严密监测患者凝血指标和纤维蛋白原水平,并根据结果调整本品用量。 8.由于体外活性检测方法的局限性,不同厂家生产的纤维蛋白原可能活性不完全相同,在相互替换时需要注意用量的调整。 9.本品按标示量复溶后,含有不超过3%的盐酸精氨酸作为稳定剂,大剂量使用时可能存在代谢性酸中毒的风险,建议在使用前及使用期间进行电解质监测,根据结果调整剂量或停止使用本品。已存在代谢紊乱的患者应慎用本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