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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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5mg*10片 |
80mg*28粒*3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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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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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诺华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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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J20160082 |
国药准字H20040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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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 |
治疗轻、中度原发性高血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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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口服,开始剂量为一日5-10mg,分1-2次服。 2、肾功能严重受损病人(肌酐清除率低于30ml/min)为一日2.5mg。 3、根据血压水平,可逐渐增加剂量,一般有效剂量为一日10-20mg,一日最大剂量一般不宜超过40mg。 4、本品可与其他降压药特别是利尿剂合用,降压作用明显增强,但不宜与潴钾利尿剂合用。 |
推荐剂量:本品80mg或160mg.每天一次。剂量与种族、年龄、性别无关。可以在进餐时或空腹服用(见【药代动力学】)。建议每天在同一时间用药(如早晨)。用药2周内达确切降压效果,4周后达最大疗效。降压效果不满意时,可加用利尿剂。老年人通常不需要调整起始剂量。轻中度肾功能损害患者无需调整起始剂量。重度肾功能损害(肌酐清除率<30 ml/min)见【禁忌】。 非胆管源性、无胆汁淤积的轻中度肝功能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对于重度肝功能损害患者没有可供推荐的剂量。 肝、肾功能损害患者使用本品需要加强监测。 缬沙坦可以与其他抗高血压药物联合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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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可有头晕、头痛、嗜睡、口干、疲劳、上腹部不适、恶心、心悸、胸闷、咳嗽、面红、皮疹和蛋白尿等。必要时减量。如出现白细胞减少,需停药。 |
包括2316名高血压患者的安慰剂与代文@对照试验中,代文@组的总不良事件(AE)发生率同安慰剂组的相似。 在一项使用320mg缬沙坦治疗的642名高血压患者进行的为期6个月的开放扩展试验中,不良事件的总发生率与安慰剂对照试验中观察到的相似。 10个安慰剂对照试验报告的不良事件发生情况,患者服用缬沙坦10-320mg/日,直至12周。2316名患者中1281人、660人分别服用缬沙坦80mg、160mg。不良事件发生率与用药剂量及用药时间无关,与性别、年龄及种族无关。(其他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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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本品过敏者活双侧肾动脉狭窄患者忌用。 2、肾功能严重受损者慎用。 |
对缬沙坦或者本品中其他任何赋形剂过敏者。 妊娠(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目前尚无重度肾功能损害(肌酐清除率<30ml/min)患者的用药数据。 不能在糖尿病患者合用本品与阿利吉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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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马来酸依那普利。 |
活性成份:缬沙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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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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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个别病人,尤其是在应用利尿剂或血容量减少者,可能会引起血压过度下降,故首次剂量宜从2.5mg开始。 2、定期作白细胞计数和肾功能检测。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4、儿童用药:儿童慎用。 5、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目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6、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目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胎儿和新生儿: 在妊娠的中间三个月及最后三个月时应用直接作用于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的药物,可能损伤胚胎的肾功能,增加胚胎和新生儿患病和死亡风险。可能导致羊水过少.肺发育不全、骨骼畸形。潜在的新生儿不良反应包括:颅骨发育不良、无尿、低血压、肾衰竭以及死亡。当发现妊娠时,应立即停用本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