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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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0mg/片 |
2ml:10μ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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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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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力邦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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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H20160618 |
国药准字H20103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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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改善慢性动脉闭塞症所引起的溃疡、疼痛以及冷感等缺血性诸症状。 |
1.治疗慢性动脉闭塞症(血栓闭塞性脉管炎、闭塞性动脉硬化症等)引起的四肢溃疡及微小血管循环障碍引起的四肢静息疼痛,改善心脑血管微循环障碍。 2.脏器移植术后抗栓治疗,用以抑制移植后血管内的血栓形成。 3.动脉导管依赖性先天性心脏病,用以缓解低氧血症,保持导管血流以等待时机手术治疗。 4.用于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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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通常成人每天3次,每次100mg,饭后口服。但应根据年龄、症状的不同适当增减药量。 |
成人一日一次,1-2ml(前列地尔5-10μg)+10ml生理盐水(或5%的葡萄糖)缓慢静注,或直接入小壶缓慢静脉滴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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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在4,807例用药病人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107例(2.23%)共151件。主要不良反应为恶心12件(0.25%),烧心10件(0.21%),腹痛9件(0.19%)等。(再审查结束时)1.严重不良反应1)脑出血、消化道出血(均为0.1%以下):曾发现有脑出血、吐血和便血等消化道出血的不良反应,因此使用本品时需要进行充分观察,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停止用药并进行适当处理。2)血小板减少(发生率不详):曾发现有血小板减少的不良反应,因此使用本品时需要进行充分观察,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停止用药并进行适当处理。3)肝功能障碍、黄疸(两者均为发生率不详):曾发现有伴随AST(GOT)、ALT(GPT)、Al-P、γ-GTP、LDH升高的肝功能障碍、黄疸等不良反应,因此在使用本品时需要进行充分观察,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停止用药并进行适当处置。4)粒细胞缺乏症(发生率不详):因为发生过粒细胞缺乏症,需要充分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时应停止用药并适当处置。3.其它不良反应:皮疹、发红、恶心、头痛、贫血等。 |
1. 休克:偶见休克,要注意观察,发现异常现象时,立刻停药,采取适当的措施。 2. 注射部位:有时出现血管疼、发红,偶见发硬,瘙痒等。 3. 循环系统:有时出现加重心衰,肺水肿,胸部发紧感,血压下降等症状,一旦出现立即停药。另外,有时出现发红、血管炎,偶见脸面潮红,心悸。 4. 消化系统:有时出现腹泻、腹胀,不愉快感,偶见腹痛,食欲不振,呕吐,便秘。 5. 肝脏:偶见GOT、GPT上升等肝功能异常。 6. 精神和神经系统:有时头晕、头痛、发热,疲劳感,偶见发麻。 7. 皮肤:有时出疹或瘙痒感,偶见荨麻疹。 8. 血液系统:偶见嗜酸细胞增多,白细胞减少。 9. 其他:偶见视力下降,口腔肿胀感,脱发,四肢疼痛,浮肿,发热感,不适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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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下列患者禁用:1.出血性患者(血友病、毛细血管脆弱症、消化道溃疡、尿道出血、咯血、玻璃体出血等)。2.孕妇或已有可能怀孕的妇女(参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项)。 |
1. 严重心衰(心功能不全)患者。 2. 妊娠或可能妊娠的妇女。 3. 既往对本制剂有过敏史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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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每片含有效成分盐酸沙格雷酯100mg。分子式:C24H31NO6.HCl分子量:465.97 |
本品主要成份为前列腺素E1,其化学名称为: (1R,2R,3R)-3-羟基2-[(E)-(3S)-3-羟基-1-辛烯基]-5-氧代环戊烷庚酸 化学结构式: 分子式:C20H34O5 分子量:354.49 辅 料:精制大豆油、精制卵磷脂、浓甘油、油酸、氢氧化钠、注射用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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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白色。 |
无色透明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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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慎重用药(下列患者慎用):(1)月经期间的患者(有加剧出血的可能)。(2)有出血倾向以及出血因素的患者(有加剧出血的可能)。(3)正在使用抗凝剂(法华林等)或者具有抑制血小板凝聚作用的药物(阿司匹林、盐酸噻氯匹定、西洛他唑等)的患者(有加剧出血的可能(4)有严重肾病的患者(有影响排泄的可能)。2.在使用本品期间,应定期进行血液检查。3.交付患者药物时应指导患者在服用PTP包装的药剂时,从药座中取出后服用(据报告表明,由于误饮PTP药座,坚硬的锐角刺入食管粘膜、引起穿孔、并发了纵隔窦道炎等严重合发症)。 |
1. 严重心衰(心功能不全)患者。 2. 妊娠或可能妊娠的妇女。 3. 既往对本制剂有过敏史的患者。 注意事项: 1. 下述患者慎用本品。 (1) 严重心衰(心功能不全)患者,有报告可加重心功能不全的倾向。 (2) 青光眼或眼压亢进的患者,有报告可使眼压增高。 (3) 既往有胃溃疡合并症的患者,有报告可使胃出血。 (4) 间质性肺炎患者,有报告可使病情恶化。 2. 用于治疗慢性动脉闭塞症、微小血管循环障碍的患者。由于本药的治疗是对症治疗,停止给药后,有再复发的可能性。 3. 给药时注意 (1) 出现副作用时,应采取变更给药速度,停止给药等适当措施。 (2) 本制剂不能与输液以外的药品混合使用,避免与血浆增溶剂(右旋糖酐、明胶制剂等)混合。 (3) 本制剂与输液混合后在2小时内使用。残液不能再使用。 (4) 不能使用冻结的药品。 (5) 打开安瓿时,先用酒精棉擦净后,把安瓿上的标记点朝上,向下掰。 (6) 本品要通过医生的处方和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