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48.0mg |
0.3g*12粒 |
|
生产企业 |
|
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
|
批准文号 |
H20160610 |
国药准字H19983137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骨关节炎、腱鞘炎、骨关节痛、外伤后及骨折愈合后引起的疼痛 |
适用于缓解下列症状:牙痛、头痛、原发性痛经,肩痛、肌痛及运动后损伤性疼痛;劳损、腱鞘炎、滑囊炎引起的疼痛;骨关节炎引起的关节肿痛;以及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
用法用量 |
吡罗昔康贴片贴敷于患处,每2天1贴。在洗澡、淋浴或出汗时,每天1贴。使用时请清洁并干燥患处。将贴片的背面揭开,轻轻按压于患处。确保敷平贴片的边缘。 |
口服﹐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一日2次(早、晚各1次)﹐一次0.3~0.6g(1~2粒)﹐或遵医嘱。晚间服药可使疗效保持一夜﹐亦有助于防止晨僵﹐12岁以下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副作用 |
少数患者出现局部瘙痒或皮疹,轻微潮红或脱屑、皮疹及灼热,一般不影响治疗。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
禁忌 |
1、眼及粘膜禁用。 2、对吡罗昔康(和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3、有酒精过敏史者禁用。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
成分 |
吡罗昔康。化学名:2-甲基-4-羟基-N-2-吡啶基-2H-1。 |
本品主要成分布洛芬。 |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椭圆形的聚亚氨酯贴片。本品一面为透明的长方形聚酯膜,一面为褐色的、椭圆形、有粘性的聚亚氨酯膜。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球形小丸。 |
|
注意事项 |
1、对本品及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对酒精过敏者禁用。 3、避免接触眼睛及黏膜(如口、鼻黏膜)。 4、禁用于皮肤破损处及感染性创口。 5、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6、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7、如使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必须整粒吞服,不得打开或溶解后服用。 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5.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6.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