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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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48.0mg |
100mg*10片(普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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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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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药物研究院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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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H20160610 |
国药准字H199800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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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骨关节炎、腱鞘炎、骨关节痛、外伤后及骨折愈合后引起的疼痛 |
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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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吡罗昔康贴片贴敷于患处,每2天1贴。在洗澡、淋浴或出汗时,每天1贴。使用时请清洁并干燥患处。将贴片的背面揭开,轻轻按压于患处。确保敷平贴片的边缘。 |
口服,一次0.05~0.1g,每日二次,餐后服用。最大单次剂量不超过100mg,疗程不能超过15天。建议使用最小的有效剂量、最短的疗程,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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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少数患者出现局部瘙痒或皮疹,轻微潮红或脱屑、皮疹及灼热,一般不影响治疗。 |
主要有胃灼热、恶心、胃痛,但症状都很轻微、暂短,很少需要中断治疗。极少情况下出现过敏性皮疹。也可能产生头晕、思睡、胃溃疡或胃肠出血以及史蒂文斯--约翰逊(Stevens-Johnson)综合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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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眼及粘膜禁用。 2、对吡罗昔康(和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3、有酒精过敏史者禁用。 |
已知对尼美舒利或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具有对乙酰水杨酸或其它非甾体类抗炎药过敏史者(支气管痉挛、鼻炎、风疹)。禁用于冠状动脉搭桥手术(CABG)围手术期疼痛的治疗。对尼美舒利具有肝毒性反应病史者。有应用非甾体抗炎药后发生胃肠道出血或穿孔病史的患者。患有活动性消化道溃疡/出血,脑血管出血或其它活动性出血/出血性疾病者,或者既往曾复发溃疡/出血的患者。严重凝血障碍者。严重心衰患者。严重肾功能损害患者。肝功能损害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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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吡罗昔康。化学名:2-甲基-4-羟基-N-2-吡啶基-2H-1。 |
本品主要成份为尼美舒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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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色椭圆形的聚亚氨酯贴片。本品一面为透明的长方形聚酯膜,一面为褐色的、椭圆形、有粘性的聚亚氨酯膜。 |
本品为类白色至淡黄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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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本品及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对酒精过敏者禁用。 3、避免接触眼睛及黏膜(如口、鼻黏膜)。 4、禁用于皮肤破损处及感染性创口。 5、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6、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7、如使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根据控制症状的需要,在最短治疗时间内使用最低有效剂量,可以使不良反应降到最低。1.如果治疗无效请终止本品的治疗。2.长期应用应监测肝肾心功能等检查。3.罕见本品引起严重肝损伤的报道,致死性报道更为罕见。服用本品治疗期间出现肝损伤症状(如厌食、恶心、呕吐、腹痛、疲倦、尿赤)的患者及肝功能检查出现异常的患者应该被终止治疗。这些患者不应该继续服用本品。有报导显示本品短期服用后引起肝损害,其中绝大多数属于可逆性病变。4.服用本品进行治疗期间必须避免同时使用已知的肝损害性药物与过量饮酒,因为任何一种因素均可能增加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