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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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5ml |
0.2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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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长春长庆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广州白云山星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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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6215 |
国药准字H440246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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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急、慢性,迁延型肝炎引起的肝功能异常;对中毒性肝炎、外伤性肝炎以及癌症有一定的辅助治疗作用。亦可用于食物中毒、药物中毒、药物过敏等。 |
提高免疫功能,升高白细胞,用于各种缺氧性疾病、心脏病、肝炎和癌症的防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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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一次20-80ml,加入5%葡萄糖或0.9%氯化钠250-500ml注射液稀释后,缓慢滴注。一日1次。静脉注射。一次20-80ml,加入等量5%葡萄糖注射液,缓慢静脉推注。一日1次。肌内或皮下注射。一次2-4ml,小儿一次2ml或遵医嘱。一日1-2次。 |
口服,一日二次,每次0.5克,早晚空腹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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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纳差、恶心、呕吐、腹胀,以皮肤瘙痒、荨麻疹、口干和浮肿,心脑血管系统常见头痛、头晕、心悸及高血压增高,以上症状一般较轻,不影响治疗。 |
兔和犬的长期毒性试验(大于3个月)表明,测定肝功能和血清生化指标,本品对动物没有可察的中毒体征和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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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严重低钾血症、高钠血症患者禁用。3、高血压、心衰患者禁用。4、肾功能衰竭患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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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1ml含甘草酸单铵(C42H65NO16·2H2O)为1.80~2.20mg、盐酸半胱氨酸(C3H7NO2S·HCl·H2O)为1.45~1.65mg、甘氨酸 (C2H5NO2)为18.0~22.0mg。 |
角鲨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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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无色的澄明液体。 |
本品为胶丸,内容物为无色或微黄色澄明油状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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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2、治疗过程中应定期检测血压、血清钾、钠浓度、如出现高血压、水钠潴留,低血钾等情况应停药或适当减量。 |
1.必须按推荐剂量服用,不可超量服用。 2.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