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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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3ml:300单位(特充) |
12.5mgx10片x1板/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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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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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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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S20170007 |
国药准字H201000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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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糖尿病。 |
为α、β受体阻断剂,阻断受体的同时具有舒张血管作用,用于治疗轻度及中度高血压或伴有肾功能不全、糖尿病的高血压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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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用量 本品为胰岛素类似物,双时相门冬胰岛素混悬液。混悬液含速效门冬胰岛素和中效门冬胰岛素(比例为50:50)。 本品的用量因人而异,应由医生根据患者的病情而定。为了达到理想血糖控制,建议进行血糖监测和胰岛素剂量调整。 成人胰岛素需求量通常为每天每公斤体重0.5~1.0单位,可全部或部分来自本品。对有胰岛素抵抗的患者(如:肥胖原因),其每日需要量可能更高;对仍有残余内源性胰岛素分泌的患者,其每日需要量可以更少。 对于2型糖尿病患者,当单独使用二甲双胍不足以控制血糖时,本品可与二甲双胍联合使用。 如果患者增加体力活动、饮食习惯发生改变或伴发其他疾病时,用药剂量可能也要进行调整。 特殊人群 类似所有的胰岛素,对于老年患者以及有肝、肾功能损伤的患者,应加强血糖监测,并根据个体情况调整用药剂量。 肾功能或肝功能损害时,通常患者对胰岛素的需要量会减少。 如何转换为本品治疗 当从其他胰岛素制剂改用本品时,可能需要调整剂量和给药时间。所有的胰岛素一样,在转换过程中以及随后的几周内,需要对血糖水平进行密切监测(见[注意事项])。 用法 本品仅可用于皮下注射,绝不可用于静脉给药。也不可用于肌内注射。本品也不可用于胰岛素泵。 本品经皮下注射,部位可选择大腿或腹壁。如可行,也可选择臀部或三角肌区域。注射点应在同一注射区域内轮换,以降低脂肪代谢障碍风险。与所有类型的胰岛素一样,剂量、注射部位、血流、温度及运动量均会影响其作用时间。 本品快速起效并很快达到峰值,一般紧邻餐前注射。必要时,也可在餐后立即注射。 处置和其他处理中的特殊注意事项 针头和本品仅供一人专用。本品不可重新灌装使用。重新混匀后的药液必须呈均匀的白色雾状,否则不可使用。 应向患者强调本品在使用前应立刻重新混匀的重要性。 不得使用冷冻过的本品。 建议患者每次注射后丢弃针头。 本品使用注意事项 本品不可重新灌装使用。 本品应与诺和诺德胰岛素注射系统和诺和针?配合使用。如患者同时接受本品和另一种胰岛素笔芯治疗,应分别使用两个诺和诺德公司胰岛素注射系统,每个注射系统分别用于注射不同种类的胰岛素。作为预防措施,患者应随身多配备一支胰岛素注射装置,以防本品丢失或损坏而影响用药。 患者使用指导 不得使用本品的情况 如您对门冬胰岛素或本品中所含任何其他成份过敏。 如您可疑发生低血糖(见低血糖)。 本品不可用于胰岛素泵。 笔芯或含笔芯的装置坠落、损坏或挤压。 如果本品贮藏不当或被冷冻。 如果本品经混匀操作后不呈均匀的白色雾状。 如果混匀操作后笔芯内出现块状物,或有呈霜冻状的白色固体颗粒粘在笔芯底部或瓶壁上。 使用本品前 检查标签并确定其中装有正确类型的胰岛素。 使用前请检查本品,包括橡皮活塞。如果笔芯已被损坏,或者未使用过的笔芯的橡皮活塞与白色条码带分离,即两者之间出现间隙,请不要使用本品,并请到供应商处更换。更详细的指导信息见胰岛素注射系统使用手册。 为了防止污染,每次注射都应使用新的针头。 针头和本品仅供一人专用。 本品用于皮下注射。本品绝不能直接静脉或者肌内注射。请保证注射点在同一注射区域内轮换,以降低发生硬结或皮肤损伤风险。最佳注射部位为:腰的前部(腹壁)、臀部、大腿前侧或上臂。腹壁给药起效更快。您需要保持定期测量血糖。 当笔芯尚未装入胰岛素注射系统时: 首次使用本品:将笔芯在手掌间滚搓10次,注意保持笔芯水平(见图A)。将笔芯在a和b位置之间上下摇动10次(见图B),以使笔芯内的玻璃珠由一端移动到另一端。重复上述滚搓和摇动动作(见图A和图B)直至药液呈均匀的白色雾状为止。胰岛素达到室温时更易混匀。摇匀后应立即注射。 此后的每次注射:将装有笔芯的注射系统在a和b位置之间上下摇动至少10次(见图B),直至药液呈均匀的白色雾状为止。如果单纯的摇动无法使药液呈均匀的白色雾状混悬液,则需重复上述滚搓和摇动动作直至药液呈均匀的白色雾状为止。摇匀后应立即按下列步骤注射。 请检查笔芯中至少剩余12个单位的胰岛素,以保证充分混匀。如果剩余量少于12个单位,请更换新笔芯。 如何注射本品 本品皮下注射。患者应根据医生或护士的指导以及胰岛素注射系统用户手册中描述的注射技巧进行注射。 注射后针头应在皮下停留至少6秒,将按钮按到底,直至针头拔出。这样操作的目的是确保正确给药,并尽可能限制血液回流入针头或笔芯。 每次注射后都应卸下并丢弃针头,不可带针头存放。否则会有药液从针头漏出而导致剂量不准确。 |
剂量必须个体化,需在医师的密切监测下加量。 1.高血压 : (1)推荐起始剂量6.25mg/次,一日二次口服,如果可耐受,以服药后1小时的立位收缩压作为指导,维持该剂量7~14天,然后根据谷浓度时的血压,在需要的情况下增至12.5mg/次,一日二次。同样,剂量可增至25mg/次,一日二次。一般在7~14天内达到完全的降压作用。总量不得超过50mg/日。 (2)本品须和食物一起服用,以减慢吸收,降低体位性低血压的发生。 (3)在本品的基础上加用利尿剂或在利尿剂的基础上加用本品,预计可产生累加作用,扩大本品的体位性作用。 2.心功能不全:在使用本品之前,洋地黄类药物、利尿剂和ACEI(如果应用)的剂量必须稳定。推荐起始剂量3.125mg/次,一日二次口服2周,如果可耐受,可增至6.25mg/次,一日二次。此后可每隔2周剂量加倍至患者可耐受的最大剂量。每次应用新剂量时,需观察患者有无眩晕或轻度头痛1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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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据国外文献报道:安全性总结 患者使用本品时发生的不良反应主要与胰岛素药理学作用有关。低血糖是本品治疗中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低血糖发生的频率随患者的人群,用法用量以及血糖控制水平的不同而变化,见本节“选择性不良反应描述”。 胰岛素治疗初期,可能发生屈光不正、水肿和注射部位异常(注射部位疼痛、发红、荨麻疹、炎症、青紫、肿胀和瘙痒)。这些反应通常为一过性。快速改善血糖水平控制可能发生急性痛性神经病变,这种症状通常是可逆的。但是因强化胰岛素治疗而突然改善血糖水平控制可能发生暂时性的糖尿病视网膜病变恶化。长期血糖控制良好可降低患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的风险。 不良反应列表: 根据临床试验资料、按照MedDRA系统器官分类的不良反应如下所列。不良反应发生的频率定义如下:十分常见(≥1/10);常见(≥1/100,<1/10);偶见(≥1/1,000,<1/100);罕见(≥1/10,000,<1/1,000);十分罕见(<1/10,000)以及未知(无法根据现有数据估计发生频率)。 选择性不良反应描述 过敏反应 全身性过敏反应(症状可能包括全身性皮疹、瘙痒、出汗、胃肠道不适、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心悸和血压下降)十分罕见,但有可能危及生命。 低血糖 低血糖是本品治疗中最常见的不良反应。如果胰岛素使用剂量远高于需要量,就可能发生低血糖。 严重的低血糖可能导致意识丧失和/或惊厥,以及暂时性或永久性脑损伤甚至死亡。低血糖症状通常为突然发生。可能包括出冷汗、皮肤湿冷、疲劳、紧张或颤抖、焦虑、异常疲倦或虚弱、神志不清、注意力集中困难、嗜睡、过度饥饿、视力改变、头痛、恶心和心悸。 临床试验表明,低血糖发生的频率随患者的人群和用法用量及血糖控制水平的不同而变化。在临床试验期间,门冬胰岛素与人胰岛素相比,低血糖的总体发生率没有差异。 脂肪代谢障碍 脂肪代谢障碍报告为偶见不良反应。注射部位可能会发生脂肪代谢障碍。 |
1.高血压: (1)发生率≥1%,不考虑因果关系的不良事件:乏力,心动过缓,体位性低血压,体位依赖性水肿,下肢水肿,眩晕,失眠,嗜睡,腹痛,腹泻,血小板减少,高脂血症,背痛,病毒感染,鼻炎,咽炎,呼吸困难,泌尿道感染。发生率>0.1%,<1%:四肢缺血,心动过速,运动功能减退,胆红素尿,转氨酶增高,胸骨下疼痛,水肿,焦虑,睡眠紊乱,抑郁加重,注意力不集中,思维异常,情绪不稳定,哮喘,男性性欲下降,瘙痒,红斑,斑丘疹,光过敏反应,耳鸣,尿频,口干,多汗,低钾,糖尿病,高脂血症,贫血,白细胞减少。 (2)发生率≤0.1%,但很重要:三度房室传导阻滞,束支传导阻滞,心肌缺血,脑血管障碍,惊厥,偏头痛,神经痛,脱发,剥脱性皮炎,健忘症,胃肠道出血,气管痉挛,肺水肿,听力下降,呼吸性碱中毒,尿素氮增高,高密度脂蛋白下降,全血细胞减少。 2.心功能不全: (1)发生率>2%,不考虑因果关系的不良事件:多汗,乏力,胸痛,疼痛,水肿,发热,下肢水肿,心动过缓,低血压,晕厥,房室传导阻滞,心绞痛恶化,眩晕,头痛,腹泻,恶心,腹痛,呕吐,血小板减少,体重增加,痛风,尿素氮增加,高脂血症,脱水,高血容量,背痛,关节痛,肌痛,上呼吸道感染,感染,鼻窦炎,气管炎,咽炎,泌尿道感染,血尿,视觉异常。 (2)发生率>1%,<2%:过敏,突然死亡,不适,低血容量,体位性低血压,感觉减退,眩晕,黑便,牙周炎,谷丙转氨酶、谷草转氨酶升高,高尿酸尿,低血糖,低血钠,碱性磷酸酶增加,尿糖呈阳性,紫癜,嗜睡,肾功能异常,白蛋白尿。 3.罕见再生障碍性贫血的报道,并仅在合用与该事件有关的其它药物时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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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门冬胰岛素或本品中所含任何其他成份过敏。 低血糖发作时。 |
1.NYHA分级IV级失代偿性心功能不全,需要静脉使用正性肌力药物患者。 2.气管痉挛(2例报道持续性哮喘患者服用单剂卡维地洛死亡)或相关的气管痉挛状态。 3.二度或三度房室传导阻滞。 4. 病态窦房结综合症。 5.心源性休克。 6.严重心动过缓。 7.临床严重肝功能不全患者。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9.糖尿病酮症酸中毒、代谢性酸中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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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ml混悬液含100单位(100U)的可溶性门冬胰岛素和精蛋白门冬胰岛素(相当于3.5mg),比例为50:50。其活性成份为门冬胰岛素(通过基因重组技术,利用酵母生产)。 本品以间甲酚和苯酚作为抑菌剂,每100ml本品中加入间甲酚0.172g和苯酚0.15g。 其他成份:甘油、锌(氯化物)、二水合磷酸氢二钠、氯化钠、硫酸鱼精蛋白、盐酸(pH值调节剂)或氢氧化钠(pH值调节剂)和注射用水。 一支笔芯内装3ml,相当于300单位(300U)。 |
本品主要成份为卡维地洛。 化学名称:(±)-1-(9H-咔唑-4-氧基)-3-[2-(2-甲氧基苯氧基乙基)-氨基]-2-丙醇 化学结构式: 分子式:C24H26N2O4 分子量:406.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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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注射用白色混悬液。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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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特殊警告与使用注意事项 在到另一时区旅行之前,患者应征询医师建议,因为这可能意味着患者需要在不同时间使用胰岛素和进餐。 本品的注射时间应与进餐时间紧密相连。本品起效迅速,所以必须同时考虑患者的合并症及合并用药是否延迟食物的吸收。伴有其他疾病,特别是感染和发热的情况,通常患者的胰岛素需要量会增加。伴发肾脏、肝脏疾病及影响肾上腺、垂体或甲状腺的疾病,可能需要改变胰岛素剂量。 患者换用不同类型的胰岛素制剂时,与先前使用的胰岛素相比,低血糖的早期先兆症状可能会有所改变或不太显著。 由其他胰岛素转为本品治疗:患者改用不同类型或品牌的胰岛素制剂的过程,必须在严密的医疗监控下进行。以下方面的变化均可能导致剂量改变:胰岛素规格、品牌(生产厂)、类型、种类(人胰岛素或胰岛素类似物)和/或生产工艺。患者从其他胰岛素转用本品后,可能需要调整每日注射次数或改变原来的剂量。如果需要调整剂量,则可以在首次给药时,或者在开始治疗的几周或几个月内进行调整。 高血糖 本品注射剂量不足或治疗中断时,特别是在1型糖尿病患者中,可能导致高血糖和糖尿病酮症酸中毒,通常,高血糖的最初症状是在数小时或数日内逐渐发生的,包括口渴、尿频、恶心、呕吐、嗜睡、皮肤潮红、干燥、口干、食欲减退以及呼气有丙酮味。在1型糖尿病患者中,未经治疗的高血糖事件最终会导致酮症酸中毒,这可能是致命的。 低血糖 漏餐或进行无计划的、高强度体力活动,可导致低血糖。如果胰岛素使用剂量远高于需要量,就可能发生低血糖(见[不良反应]与[药物过量])。 血糖控制有显著改善的患者(如接受胰岛素强化治疗的患者),其低血糖的先兆症状可能会有所改变,应提醒患者注意。病程很长的糖尿病患者中,常见预警症状可能消失。 注射部位异常 类似所有的胰岛素治疗,可能会发生注射部位反应,包括疼痛、发红、荨麻疹、炎症、青紫、肿胀和瘙痒。在指定的注射区域内持续轮换注射部位可帮助减少或预防这些反应的发生。这些反应通常会在几天或几周内消失。因注射部位反应而停止使用本品的情况极为罕见。 噻唑烷二酮类药物与胰岛素联合 当噻唑烷二酮类药物与胰岛素联合应用时,曾报告有充血性心力衰竭病例发生,尤其是在有发生充血性心力衰竭危险因素的患者中。当联合使用噻唑烷二酮类药物与胰岛素类药品治疗时需考虑此种风险的可能性。如将两种药物联合应用,应观察患者是否出现充血性心力衰竭体征与症状,如体重增加和水肿。如发生任何心脏病症状加重,应停用噻唑烷二酮类药物。 运动员慎用。 对驾驶和机械操作能力的影响 低血糖可能会降低患者的注意力和反应能力。在这些能力异常重要的情况下(如在驾驶汽车或操作机械的过程中),可能会存在风险。应特别提醒患者注意避免在驾驶时出现低血糖。尤其是低血糖先兆症状不明显或无症状,以及既往经常发生低血糖的患者。在上述情况下,应首先考虑患者能否安全操作。 |
1.肝损害:卡维地洛治疗罕见轻度肝细胞损害。当出现肝功能障碍的首发症状(如瘙痒、尿色加深、持续食欲缺乏、黄疸、右上腹部压痛、不能解释的“流感样”症状)时,必须进行实验室检查。如果实验室检查证实存在肝损害或黄疸,必须立即停药,不可重复使用。 2.外周血管疾病:β受体阻滞剂诱发或加重外周血管疾病患者的动脉血流不足症状。此类患者需小心使用。 3.麻醉和重大手术:如果周期性长期使用卡维地洛,当使用对心脏有抑制作用的麻醉剂如乙醚、三甲烯和三氯乙烯,须加倍小心。 4.糖尿病和低血糖:β受体阻滞剂可能掩盖低血糖症状,尤其是心动过速。非选择性β受体阻滞剂可能增强胰岛素引起的低血糖,延迟血糖水平的恢复。易自发性低血糖者或接受胰岛素或口服降糖药的糖尿病患者使用卡维地洛时须小心谨慎。 5.甲状腺功能亢进中毒症状:β受体阻滞剂可能掩盖甲状腺功能亢进的症状,如心动过速。突然停用b-受体阻滞剂可能加重甲状腺功能亢进的症状或诱发甲状腺危象。 6.因卡维地洛具有β受体阻滞活性,不能突然停药,尤其是缺血性心脏病患者。必须1~2周以上逐渐停药。 7.临床试验中卡维地洛可导致心动过缓,当脉搏<55次/分,必须减量。 8.低血压、体位性低血压和晕厥在首次服药30天内发生的危险最高,为减少这些事件的发生,心功能不全患者的开始治疗剂量为3.125mg/次,一日二次;高血压患者为6.25mg/次,一日二次;缓慢加量,并且与食物同时服用。起始治疗期,患者必须小心避免如驾驶或危险操作等情况。 9.罕见心功能不全患者肾功能恶化,尤其是低血压(收缩压<100mmHg)、缺血性心脏病和弥漫性血管疾病、和/或潜在肾功能不全者。停药后肾功能恢复至基线水平。此类患者在加量时建议监测肾功能,如肾功能恶化,停药或减量。 10.卡维地洛加量期可能出现心功能不全恶化或体液潴留,必须增加利尿剂,卡维地洛不加量直到临床稳定。偶尔需要卡维地洛减量或暂时停药。 11.嗜铬细胞瘤患者在使用β受体阻滞剂之前应先使用α受体阻滞剂。虽然卡维地洛具有β受体和α受体阻滞活性,但尚无在这类患者中使用的临床经验。因此,怀疑嗜铬细胞瘤的患者使用卡维地洛时须小心。 12.变异性心绞痛患者使用非选择性β受体阻滞剂时可能诱发胸痛。虽然卡维地洛的α受体阻滞活性可能预防心绞痛的发生,但尚无在这类患者中使用的临床经验。因此,怀疑变异性心绞痛的患者使用卡维地洛时须小心。 13.过敏反应的危险:对许多过敏原有严重过敏病史的患者对重复使用可能发应更强烈,此类患者可能对治疗过敏的常规剂量肾上腺素无反应。 14.非过敏性气管痉挛(如慢性支气管炎和肺气肿)支气管痉挛疾病的患者一般禁止使用β受体阻滞剂。对其他降压药物无反应或不能耐受者可小心使用卡维地洛,应用最小的有效剂量,尽量减少对内源性或外源性β激动剂的抑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