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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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0ml |
0.1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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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漯河利君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天津药物研究院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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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6084 |
国药准字Z12020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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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急、慢性,迁延型肝炎引起的肝功能异常;对中毒性肝炎、外伤性肝炎以及癌症有一定的辅助治疗作用。亦可用于食物中毒、药物中毒、药物过敏等。 |
本品用于解毒清热,利湿退黄。用于湿热毒盛所致迁延性肝炎﹑慢性肝炎及原发性肝癌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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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一次20-80ml,加入5%葡萄糖或0.9%氯化钠250-500ml注射液稀释后,缓慢滴注。一日1次。静脉注射。一次20-80ml,加入等量5%葡萄糖注射液,缓慢静脉推注。一日1次。肌内或皮下注射。一次2-4ml,小儿一次2ml或遵医嘱。一日1-2次。 |
口服。 1.迁延性肝炎﹑慢性肝炎一次1~3片,一日3次,连服三个月为一疗程,饭后服,儿童酌减。 2.原发性肝癌一次2~4片,一日2次或遵医嘱,连服三个月为一疗程,饭后服。 3.极量:一次6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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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纳差、恶心、呕吐、腹胀,以皮肤瘙痒、荨麻疹、口干和浮肿,心脑血管系统常见头痛、头晕、心悸及高血压增高,以上症状一般较轻,不影响治疗。 |
部分患者出现短暂的口干、头晕、腹部不适、恶心、轻度腹泻等轻微胃肠道症状,个别有溃疡病者可诱发胃痛,对症处理后一般不影响治疗。葫芦素偶可引起过敏症状,面部等部位出现密集红色皮疹伴瘙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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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严重低钾血症、高钠血症患者禁用。3、高血压、心衰患者禁用。4、肾功能衰竭患者禁用。 |
孕妇及严重消化道溃疡患者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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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1ml含甘草酸单铵(C42H65NO16·2H2O)为1.80~2.20mg、盐酸半胱氨酸(C3H7NO2S·HCl·H2O)为1.45~1.65mg、甘氨酸 (C2H5NO2)为18.0~22.0mg。 |
本品主要成分总葫芦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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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无色的澄明液体。 |
葫芦素片为白色片剂;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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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2、治疗过程中应定期检测血压、血清钾、钠浓度、如出现高血压、水钠潴留,低血钾等情况应停药或适当减量。 |
服用剂量不得随意加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