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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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4mg |
10mgx7片x2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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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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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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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H20170060 |
国药准字H201835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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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成人精神分裂症 |
适用于精神分裂症和其它有严重阳性症状(例如:妄想、幻觉、思维障碍、敌意和猜疑)和/或阴性症状(例如:情感淡漠、情感和社会活动退缩、言语贫乏)的精神病的急性期和维持治疗。本品亦可缓解精神分裂症及相关疾病常见的继发性情感症状,对于取得初步疗效、需要继续治疗的患者,本品可有效维持其临床症状的缓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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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一般成人的初始剂量为每次4mg,每日两次,餐后口服。根据患者的年龄及症状,可适当增减剂量,维持剂量为每日8-16mg,每日剂量不应超过24mg。 与用法、用量相关的注意事项: (1)本品的吸收容易受到食物的影响。由于本品的有效性及安全性是在餐后服用的条件下进行的确证,因此应指导患者餐后服药。(与餐后服药相比较,空腹服药的吸收率较低,药效有可能下降。另外,如从空腹服药转为餐后服药,可能会 导致血药浓度大幅上升。该点请参考【药代动力学】及【临床试验】。) (2)应谨慎观察患者对药物的反应以调节用药量,本品用药量应控制在最低必要水平。 |
本品的推荐起始剂量为每日10毫克,服药与是否进食无关,因其吸收不受进食影响。本品的剂量范围在每日5毫克至20毫克。每日剂量须根据临床状况而定,超过每日10毫克的常规剂量用药,应先进行适当的临床评估。在临床状况许可的情况下,老年患者起始剂量为每日5毫克,严重肾功能损害或中度肝功能损害患者,起始剂量亦为每日5毫克,患者如有多种可减慢本品代谢的因素(女生、老年、非吸烟者),起始剂量亦应降低,本品尚未有在18岁以下人群中研究的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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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在本品临床试验中,891例中有673例(75.5% )出现了包括实验室检查值异常在内的不良反应。主要不良反应有震颤、运动迟缓、唾液分泌过多等帕金森综合征 (35.0% )、静坐不能(24.1% )、失眠(22.4% )、催乳素升高(19.6% )、 运动障碍(14.0% )、嗜睡(11.8%).焦虑、烦躁、易激惹(11.2% )等。 (1 )严重不良反应 1 )恶性综合征(<5%) 如出现运动不能、缄默、过度的肌肉强直、吞咽困难、心动过速、血压波动、多汗等症状,并随后出现发热时,.应立即停止用药,在进行身体降温、 补充水分等全身管理的同时,进行适当的处置。恶性综合征发作时多见白细胞增加及血清肌酸激酶CK (肌酸磷酸激酶CPK )升高,有时还会出现伴有肌红蛋白尿的肾功能降低。严重时还会出现持续的体温过高、进而转为 意识混乱、呼吸困难、循环性虚脱、脱水症状、急性肾损伤、最终死亡的情况。 2)迟发性运动障碍(<5% ) 长期服用可能出现口周不自主的重复运动。如出现这种症状,应考虑减少剂量或者停止服用本品。另外,即使停止服药后这种症状仍可能持续出现。 3)麻痹性肠梗阻(发生率不明注1) 本品可能会出现肠道麻痹(表现为食欲下降、恶心、呕吐、严重便秘、腹 胀、腹部松弛、肠内容物滞留等症状),进而导致麻痹性肠梗阻。如出现 麻痹性肠梗阻症状,应采取停止服用本品等适当的处置。另外,本品的动物试验(犬)结果表明,本品有止吐作用,使得恶心、呕吐症状变得不明显,应加以注意。 4)抗利尿激素分泌失调综合征(SIADH)(发生率不明注1 ) 可能出现伴有低钠血症、血液低渗透、尿钠升高、高渗尿、惊厥、意识混乱的抗利尿激素分泌失调综合征(SIADH )。若出现该情况应采取停止给药、限制水分摄取等适当处置。 5)横纹肌溶解(发生率不明注1) 可能出现横纹肌溶解,因此,如患者出现肌痛、乏力、CK(CPK)升高、 血中或尿中肌红蛋白升高等,应立即停止用药,并进行适当的处置。另外, 应注意横纹肌溶解导致的急性肾损伤的发生。 6) 粒细胞缺乏症、白细胞减少(发生率不明注1 ) 可能出现粒细胞缺乏症及白细胞减少,因此应注意观察,如出现异常,应 采取停止服用本品等适当处置。 7) 肺栓塞、深静脉血栓(发生率不明注1) 有报告表明,抗精神病药品可能导致肺栓塞、静脉血栓形成等血栓栓塞, 因此应注意观察,如出现呼吸短促、胸痛、肢体疼痛、水肿等症状时,应采取停止服药等适当处置。(参考“重要基本注意事项”) 8) 肝脏功能异常(发生率不明注1) 可能出现伴有天门冬氨酸转氨酶AST (GOT)、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 (GPT )、γ谷氨酰转肽酶(γ-GTP )、碱性磷酸酶(ALP )、胆红素等升高的肝脏功能异常,因此应注意观察,如发现异常应采取停止用药等适当处理。 (2) 严重不良反应(其他抗精神病药) 高血糖、糖尿病性酮症酸中毒、糖尿病昏迷 相关报告表明,其它抗精神病药可导致高血糖及糖尿病恶化,进而导致糖尿病性酮症酸中毒及糖尿病昏迷,而服用本品时也观察到了血糖升高的情况,因此应注意观察患者是否出现口渴、烦渴、多尿、尿频等症状,同时还应测定血糖等,如出现异常,应采取停止服药、给予胰岛素等适当处置。 (参考“慎重用药"及"重要基本注意事项”) (3) 其他不良反应 如患者出现下列不良反应,应根据情况采取减少剂量或停止服药等适当的处置。 |
对2500名患者服用本品的原始数据库,治疗条件和疗程差异显著,包括开放和双盲研究、住院和门诊治疗以及短程和长期用药。临床试验中与本品使用有关的唯一不良反应是嗜睡和体重增加,34%服用本品的患者血浆催乳素浓度有一过性的轻度升高(末点数不超过正常值上限,与安慰剂无统计差异)。相关临床表现(例如:男性乳房增大、泌乳及乳房增大)罕见,绝大多数患者的激素水平无需停药即可回复至正常范围。临床试验中偶见不良反应(1-10%),包括头晕、静坐不能、食欲增强、外周水肿、直立性低血压、口干及便秘。偶见肝脏氨基转移酶ALT/SGPT和AST/SGOT无症状的一过性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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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下列患者禁止使用本品 (1) 处于昏迷的患者(可能导致昏迷恶化)。(2) 处于如巴比妥酸衍生物等中枢神经抑制剂强烈作用下的患者(会增强中枢神经抑制作用)。(3) 正在服用肾上腺素、唑类抗真菌药(伊曲康唑、伏立康唑、咪康唑、氟康唑、 磷氟康唑)或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 )蛋白酶抑制剂(利托那韦、茚地那韦、洛匹那韦和利托那韦合用制剂、奈非那韦、沙奎那韦、达芦那韦、阿扎那韦、呋山那韦)、替拉瑞韦、可比司他的患者(参考【药物相互作用】)。(4)对于本品的成分有既往过敏史的患者。 |
禁用于已知对该药中任意一种成份过敏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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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布南色林 |
奥氮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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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淡黄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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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慎重用药(对于下列患者应慎重用药)1) 患有或可能患有心血管系统疾病或低血压的患者(可能会导致血压暂时降低)2) 帕金森病患者(可能会导致锥体外系症状恶化)3) 癫痫等惊厥性疾病患者或者有既往病史的患者(可能会导致惊厥阈值降低)4) 有既往自杀未遂或者有自杀想法的患者(可能会导致症状恶化)5) 肝脏疾病患者(可能会导致血药浓度升高)6) 糖尿病患者或有既往病史的患者、有糖尿病家族史、高血糖、肥胖等糖尿病危险因素的患者(可能会导致血糖升高)7) 老年患者(参考【老年用药】)8) 药物性超敏反应患者9) 伴有脱水、营养不良症状等身体衰弱的患者(容易导致抗精神病药恶性综合征)2. 重要基本注意事项 (1) 本品可能导致嗜睡、注意力下降、精神不集中、反射运动能力降低等,因此服用本品的患者应注意不要进行驾驶等伴有危险的机械操作(2) 可能出现兴奋状态、夸大、敌意等精神分裂症阳性症状恶化,因此治疗时应注意观察患者,如有恶化,应采取更换其它疗法等适当的处置(3) 由于本品的代谢容易受肝药酶影响,可能导致血药浓度大幅上升,因此对于正在服用CYP3A4强抑制剂(如唑类抗真菌药、HIV蛋白酶拮抗药等)的患者,不能给予本品(参考【药物相互作用】)。另外,对于肝脏疾病患者(参考“慎重用药”)及老年患者(参考【老年用药】),以及与具有CYP3A4 抑制作用的药物合并用药的患者,可能出现血药浓度升高的情况,因此应在密切观察患者的基础上慎重用药(4) 服用本品可导致血糖升高,另外有报道表明,同类药品可导致高血糖及糖尿病恶化、甚至最终出现糖尿病酮症酸中毒及糖尿病昏迷。因此在服用本品的过程中,应注意患者是否出现口渴、烦渴、多尿、尿频等症状。特别是对于 糖尿病患者、有既往病史或者具有糖尿病危险因素的患者,应密切观察血糖值的变化(参考"慎重用药"及"严重不良反应(其他抗精神病药)”)(5) 在向患者给予本品时,应向患者及其家人充分说明可能出现第(4)项中所述的不良反应,并注意指导患者及其家属注意如出现口渴、烦渴、多尿、尿 频等的异常,应立即停止使用本品并接受医师诊查(参考"慎重用药”及“严重不良反应(其他抗精神病药)")(6) 有报告表明,抗精神病可能导致肺栓塞、静脉血栓形成等血栓栓塞,因此对于具有制动状态、长期卧床、肥胖、脱水等危险因素的患者给药时应注意观察。(参考"严重不良反应”) 3. 使用注意事项 对于PTP包装(聚氯乙烯硬片/铝箔)的药剂,应指导患者将药从PTP药板中 取出后服用。(相关报告称,由于患者误食PTP板,坚硬且尖锐的角部剌入食道黏膜,导致穿孔最终发生纵隔炎等严重的并发症。)4. 其他注意事项 (1) 有报告表明,曾有患者在使用本品进行治疗的过程中,发生原因不明的突然死亡。(2) 在国外实施的具有与痴呆相关的精神病症状(该适应症未得批准)的高龄患者为对象进行的17项临床试验结果表明,同类药的非典型抗精神病药给药 组患者的死亡率是安慰剂组患者的1.6~1.7倍。由于本品未进行相关研究, 因此尚不能明确其关联性。另外,在国外进行的流行病学调查的结果表明, 典型抗精神病药与非典型抗精神病药均与患者死亡率升高具有相关性。(3) 动物(犬)试验结果表明,本品具有止吐作用,因此可能会使其它药剂引起的中毒、肠阻塞、脑肿瘤等的呕吐症状变得不明显。(4) 啮齿类动物(小鼠、大鼠)104周经口给药的致癌性试验中,小鼠(1mg/kg/ 日以上)的乳腺肿瘤、垂体瘤以及大鼠(1mg/kg/日 )的乳腺肿瘤发生率均表现出上升趋势。这些所见,众所周知是啮齿类动物由于催乳素关联所致的变化。 |
1.神经阻滞剂恶性综合症(NMS):临床试验中未见有本品所致的NMS报道。但NMS是一种潜在的致命综合症,在其它抗精神病药使用中已有报道,NMS的临床表现有高热、肌强直、精神状态改变及自主神经紊乱(脉搏和血压不规则、心动过速、大汗淋漓及心律不齐),其它体征可有肌酸磷酸激酶升高、肌血红蛋白尿、(横纹肌溶解)及急性肾功能衰竭。患者如出现NMS的临床表现,或仅有高热而无NMS的临床表现,均应停用所有抗精神病药,包括奥氮平片。2.迟发性运动障碍:与氟哌啶醇比较研究6周以上,本品所致急性运动障碍发生率较低,具有统计显著性。但长期作用抗精神病药迟发性运动障碍风险增加,如果患者出现迟发性运动障碍的体征或症状,应减药或停药,上述症状可在停药时恶化,甚至在停药后出现。3.肝功能指标:偶见出现肝脏氨基转移酶ALT、AST不伴症状的一过性升高,多见于用药初期,有ALT和/或AST升高、肝脏损害体征和症状、用药前已有与肝功能储备受到有关疾病以及使用具有潜在肝脏毒性药物的患者,应加以观察。治疗中如出现ALT和/或AST升高,应考虑随访和减药。4.癫痫:与其它抗精神病药类似,本品慎用于有癫痫史或有癫痫相关疾病的患者。5.血液学指标:与其它精神病药类似,本品慎用于有下列情况的患者:任何原因所致的白细胞和/或中性粒细胞降低;药物所致骨髓抑制/毒性反应史;伴发疾病,放疗或化疗所致的骨髓抑制;嗜酸性粒细胞过多性疾病或骨髓及外骨髓增殖性疾病。临床试验发现,许多有氯氮平所致粒细胞减少症或粒细胞缺乏症病史的患者使用本品后未见复发。6.抗胆碱能活性:临床试验表明,抗胆碱能作用发生率较低,但患者有合并症时服用本品的资料有限,建议在合并前列腺增生、麻痹性肠梗阻,窄角性青光眼或相关疾病时慎用。7.多巴胺能拮抗作用:本品在体外有多巴胺拮抗作用。从理论上说,本品和其它抗精神病药一样,能拮抗左旋多巴和多巴胺激动剂的作用。8.中枢神经系统活性:本品的原初作用部分就是中枢神经系统,但在与其它中枢神经系统物包括在酒精合并使用时应加以注意。9.本品可引起嗜睡,患者在操作危险性机器包括机动车时应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