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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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4mg |
0.1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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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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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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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H20170059 |
国药准字H42022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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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成人精神分裂症 |
1.复杂部分性发作(亦称精神运动性发作或颞叶癫癎)、全身强直-阵孪性发作、上述两种混合性发作或其他部分性或全身性发作;对典型或不典型失神发作、肌阵孪或失神张力发作无效。2.三叉神经痛和舌咽神经痛发作,亦用作三叉神经痛缓解后的长期预防性用药。也可用于脊髓痨和多发性硬化、糖尿病性周围性神经痛、患肢痛和外伤后神经痛以及疱疹后神经痛。3.预防或治疗躁狂-抑郁症;对锂或抗精神病药或抗抑郁药无效的或不能耐受的躁狂-抑郁症,可单用或与锂盐和其它抗抑郁药合用。4.中枢性部分性尿崩症,可单用或氯磺丙脲或氯贝丁酯等合用。5.对某些精神疾病包括精神分裂症性情感性疾病,顽固性精神分裂症及与边缘系统功能障碍有关的失控综合征。6.不宁腿综合征(Ekbom综合征),偏侧面肌痉孪。7.酒精癖的戒断综合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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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一般成人的初始剂量为每次4mg,每日两次,餐后口服。根据患者的年龄及症状,可适当增减剂量,维持剂量为每日8-16mg,每日剂量不应超过24mg。 与用法、用量相关的注意事项: (1)本品的吸收容易受到食物的影响。由于本品的有效性及安全性是在餐后服用的条件下进行的确证,因此应指导患者餐后服药。(与餐后服药相比较,空腹服药的吸收率较低,药效有可能下降。另外,如从空腹服药转为餐后服药,可能会 导致血药浓度大幅上升。该点请参考【药代动力学】及【临床试验】。) (2)应谨慎观察患者对药物的反应以调节用药量,本品用药量应控制在最低必要水平。 |
1.成人常用量。 (1). 抗惊厥,开始一次0.1g,一日2~3次;第二日后每日增加0.1g,直到出现疗效为止;维持量根据调整至最低有效量,分次服用;注意个体化,最高量每日不超过1.2g。 (2). 镇痛,开始一次0.1g,一日2次;第二日后每隔一日增加0.1~0.2g,直到疼痛缓解,维持量每日0.4~0.8g,分次服用;最高量每日不超过1.2g。 (3). 尿崩症,单用时一日0.3~0.6g,如与其他抗利尿药合用,每日0.2~0.4g,分3次服用。 (4). 抗燥狂或抗精神病,开始每日0.2~0.4g,每周逐渐增加至最大量1.6g,分3~4次服用。每日限量,12~15岁,不超过1g;15岁以上不超过1.2g;有少数用至1.6g。通常成人限量为1.2g,12~15岁每日不超过1g,少数人需用至1.6g。作止痛用每日不超过1.2g。 2.小儿常用量。抗惊厥,6岁以前开始每日按体重5mg/kg,每5~7日增加一次用量,达每日10 mg/kg,必要时增至20 mg/kg,维持量调整到维持血药浓度8~12 μg/kg,一般为按体重10~20 mg/kg,约0.25~0.3g,不超过0.4g;6~12岁儿童第一日0.05 g~0.1g,服2次,隔周增加0.1g至出现疗效;维持量调整到最小有效量,一般为每日0.4~0.8g,不超过1g,分3~4次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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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在本品临床试验中,891例中有673例(75.5% )出现了包括实验室检查值异常在内的不良反应。主要不良反应有震颤、运动迟缓、唾液分泌过多等帕金森综合征 (35.0% )、静坐不能(24.1% )、失眠(22.4% )、催乳素升高(19.6% )、 运动障碍(14.0% )、嗜睡(11.8%).焦虑、烦躁、易激惹(11.2% )等。 (1 )严重不良反应 1 )恶性综合征(<5%) 如出现运动不能、缄默、过度的肌肉强直、吞咽困难、心动过速、血压波动、多汗等症状,并随后出现发热时,.应立即停止用药,在进行身体降温、 补充水分等全身管理的同时,进行适当的处置。恶性综合征发作时多见白细胞增加及血清肌酸激酶CK (肌酸磷酸激酶CPK )升高,有时还会出现伴有肌红蛋白尿的肾功能降低。严重时还会出现持续的体温过高、进而转为 意识混乱、呼吸困难、循环性虚脱、脱水症状、急性肾损伤、最终死亡的情况。 2)迟发性运动障碍(<5% ) 长期服用可能出现口周不自主的重复运动。如出现这种症状,应考虑减少剂量或者停止服用本品。另外,即使停止服药后这种症状仍可能持续出现。 3)麻痹性肠梗阻(发生率不明注1) 本品可能会出现肠道麻痹(表现为食欲下降、恶心、呕吐、严重便秘、腹 胀、腹部松弛、肠内容物滞留等症状),进而导致麻痹性肠梗阻。如出现 麻痹性肠梗阻症状,应采取停止服用本品等适当的处置。另外,本品的动物试验(犬)结果表明,本品有止吐作用,使得恶心、呕吐症状变得不明显,应加以注意。 4)抗利尿激素分泌失调综合征(SIADH)(发生率不明注1 ) 可能出现伴有低钠血症、血液低渗透、尿钠升高、高渗尿、惊厥、意识混乱的抗利尿激素分泌失调综合征(SIADH )。若出现该情况应采取停止给药、限制水分摄取等适当处置。 5)横纹肌溶解(发生率不明注1) 可能出现横纹肌溶解,因此,如患者出现肌痛、乏力、CK(CPK)升高、 血中或尿中肌红蛋白升高等,应立即停止用药,并进行适当的处置。另外, 应注意横纹肌溶解导致的急性肾损伤的发生。 6) 粒细胞缺乏症、白细胞减少(发生率不明注1 ) 可能出现粒细胞缺乏症及白细胞减少,因此应注意观察,如出现异常,应 采取停止服用本品等适当处置。 7) 肺栓塞、深静脉血栓(发生率不明注1) 有报告表明,抗精神病药品可能导致肺栓塞、静脉血栓形成等血栓栓塞, 因此应注意观察,如出现呼吸短促、胸痛、肢体疼痛、水肿等症状时,应采取停止服药等适当处置。(参考“重要基本注意事项”) 8) 肝脏功能异常(发生率不明注1) 可能出现伴有天门冬氨酸转氨酶AST (GOT)、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 (GPT )、γ谷氨酰转肽酶(γ-GTP )、碱性磷酸酶(ALP )、胆红素等升高的肝脏功能异常,因此应注意观察,如发现异常应采取停止用药等适当处理。 (2) 严重不良反应(其他抗精神病药) 高血糖、糖尿病性酮症酸中毒、糖尿病昏迷 相关报告表明,其它抗精神病药可导致高血糖及糖尿病恶化,进而导致糖尿病性酮症酸中毒及糖尿病昏迷,而服用本品时也观察到了血糖升高的情况,因此应注意观察患者是否出现口渴、烦渴、多尿、尿频等症状,同时还应测定血糖等,如出现异常,应采取停止服药、给予胰岛素等适当处置。 (参考“慎重用药"及"重要基本注意事项”) (3) 其他不良反应 如患者出现下列不良反应,应根据情况采取减少剂量或停止服药等适当的处置。 |
1.较常见的不良反应是中枢神经系统的反应,表现为视力模糊、复视、眼球震颤。 2.因刺激抗利尿激素分泌引起水的潴留和低钠血症(或水中毒),发生率约10~15%。 3.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有变态反应,Stevens-Johnson 综合症或中毒性表皮坏死溶解症、皮疹、荨麻疹、瘙痒;儿童行为障碍,严重腹泻,红斑狼疮样综合症(荨麻疹、瘙痒、皮疹、发热、咽喉痛、骨或关节痛、乏力)。 4. 罕见的不良反应有腺体病,心律失常或房室传导阻滞(老年人尤其注意),骨髓抑制,中枢神经系统中毒(语言困难、精神不安、耳鸣、颤 、幻视),过敏性肝炎 ,低钙血症,直接影响骨代谢导致骨质疏松,肾脏中毒,周围神经炎,急性尿紫质病,栓塞性脉管炎,过敏性肺炎,急性间歇性卟啉病,可致甲状腺功能减退。因注意有一例合并无菌性脑膜炎的肌阵孪性癫癎患者,接受本品治疗后引起脑膜炎复发。偶见粒细胞减少,可逆性血小板减少,再障,中毒性肝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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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下列患者禁止使用本品 (1) 处于昏迷的患者(可能导致昏迷恶化)。(2) 处于如巴比妥酸衍生物等中枢神经抑制剂强烈作用下的患者(会增强中枢神经抑制作用)。(3) 正在服用肾上腺素、唑类抗真菌药(伊曲康唑、伏立康唑、咪康唑、氟康唑、 磷氟康唑)或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 )蛋白酶抑制剂(利托那韦、茚地那韦、洛匹那韦和利托那韦合用制剂、奈非那韦、沙奎那韦、达芦那韦、阿扎那韦、呋山那韦)、替拉瑞韦、可比司他的患者(参考【药物相互作用】)。(4)对于本品的成分有既往过敏史的患者。 |
有房室传导阻滞,血清铁严重异常、骨髓抑制、严重肝功能不全等病史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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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布南色林 |
本品主要成分为卡马西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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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白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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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慎重用药(对于下列患者应慎重用药)1) 患有或可能患有心血管系统疾病或低血压的患者(可能会导致血压暂时降低)2) 帕金森病患者(可能会导致锥体外系症状恶化)3) 癫痫等惊厥性疾病患者或者有既往病史的患者(可能会导致惊厥阈值降低)4) 有既往自杀未遂或者有自杀想法的患者(可能会导致症状恶化)5) 肝脏疾病患者(可能会导致血药浓度升高)6) 糖尿病患者或有既往病史的患者、有糖尿病家族史、高血糖、肥胖等糖尿病危险因素的患者(可能会导致血糖升高)7) 老年患者(参考【老年用药】)8) 药物性超敏反应患者9) 伴有脱水、营养不良症状等身体衰弱的患者(容易导致抗精神病药恶性综合征)2. 重要基本注意事项 (1) 本品可能导致嗜睡、注意力下降、精神不集中、反射运动能力降低等,因此服用本品的患者应注意不要进行驾驶等伴有危险的机械操作(2) 可能出现兴奋状态、夸大、敌意等精神分裂症阳性症状恶化,因此治疗时应注意观察患者,如有恶化,应采取更换其它疗法等适当的处置(3) 由于本品的代谢容易受肝药酶影响,可能导致血药浓度大幅上升,因此对于正在服用CYP3A4强抑制剂(如唑类抗真菌药、HIV蛋白酶拮抗药等)的患者,不能给予本品(参考【药物相互作用】)。另外,对于肝脏疾病患者(参考“慎重用药”)及老年患者(参考【老年用药】),以及与具有CYP3A4 抑制作用的药物合并用药的患者,可能出现血药浓度升高的情况,因此应在密切观察患者的基础上慎重用药(4) 服用本品可导致血糖升高,另外有报道表明,同类药品可导致高血糖及糖尿病恶化、甚至最终出现糖尿病酮症酸中毒及糖尿病昏迷。因此在服用本品的过程中,应注意患者是否出现口渴、烦渴、多尿、尿频等症状。特别是对于 糖尿病患者、有既往病史或者具有糖尿病危险因素的患者,应密切观察血糖值的变化(参考"慎重用药"及"严重不良反应(其他抗精神病药)”)(5) 在向患者给予本品时,应向患者及其家人充分说明可能出现第(4)项中所述的不良反应,并注意指导患者及其家属注意如出现口渴、烦渴、多尿、尿 频等的异常,应立即停止使用本品并接受医师诊查(参考"慎重用药”及“严重不良反应(其他抗精神病药)")(6) 有报告表明,抗精神病可能导致肺栓塞、静脉血栓形成等血栓栓塞,因此对于具有制动状态、长期卧床、肥胖、脱水等危险因素的患者给药时应注意观察。(参考"严重不良反应”) 3. 使用注意事项 对于PTP包装(聚氯乙烯硬片/铝箔)的药剂,应指导患者将药从PTP药板中 取出后服用。(相关报告称,由于患者误食PTP板,坚硬且尖锐的角部剌入食道黏膜,导致穿孔最终发生纵隔炎等严重的并发症。)4. 其他注意事项 (1) 有报告表明,曾有患者在使用本品进行治疗的过程中,发生原因不明的突然死亡。(2) 在国外实施的具有与痴呆相关的精神病症状(该适应症未得批准)的高龄患者为对象进行的17项临床试验结果表明,同类药的非典型抗精神病药给药 组患者的死亡率是安慰剂组患者的1.6~1.7倍。由于本品未进行相关研究, 因此尚不能明确其关联性。另外,在国外进行的流行病学调查的结果表明, 典型抗精神病药与非典型抗精神病药均与患者死亡率升高具有相关性。(3) 动物(犬)试验结果表明,本品具有止吐作用,因此可能会使其它药剂引起的中毒、肠阻塞、脑肿瘤等的呕吐症状变得不明显。(4) 啮齿类动物(小鼠、大鼠)104周经口给药的致癌性试验中,小鼠(1mg/kg/ 日以上)的乳腺肿瘤、垂体瘤以及大鼠(1mg/kg/日 )的乳腺肿瘤发生率均表现出上升趋势。这些所见,众所周知是啮齿类动物由于催乳素关联所致的变化。 |
1.与三环类抗抑郁药有交叉过敏反应。 2.用药期间注意检查:全血细胞检查(包括血小板、网织红细胞及血清铁,应经常复查达2~3年),尿常规,肝功能,眼科检查;卡马西平血药浓度测定。 3.一般疼痛不要用本品。 4.糖尿病人可能引起尿糖增加,应注意。 5.癫癎患者不能突然撤药。 6.已用其他抗癫癎药的病人,本品用量应逐渐递增,治疗4周后可能需要增加剂量,避免自身诱导所致血药浓度下降。 7.下列情况应停药:肝中毒或骨髓抑制症状出现,心血管系统不良反应或皮疹出现。 8.用于特异性疼痛综合征止痛时,如果疼痛完全缓解,应每月减量至停药。 9.饭后服用可减少胃肠反应,漏服时应尽快补服,不可一次服双倍量,可一日内分次补足。 10.下列情况应慎用:乙醇中毒,心脏损害,冠心病,糖尿病,青光眼,对其他药物有血液反应史者(易诱发骨髓抑制),肝病,抗利尿激素分泌异常或其他内分泌紊乱,尿潴留,肾病。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