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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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3g |
0.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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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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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健康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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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H20170295 |
国药准字H370204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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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和双相情感障碍的躁狂发作。 |
本品系肝昏迷和某些精神-神经系统疾病(如精神分裂症和癫痫小发作)治疗和辅助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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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应每日两次给药,饭前饭后均可。 成人:前4天治疗期的日总剂量为50毫克(第一日),100毫克(第二日),200毫克(第三日)和300毫克(第四日)。从第四日以后,将近剂量逐渐增加到有效剂量范围,一般为300-450毫克/日。可根据病人的临床反应和耐受性将剂量在150-750毫克/日之间调整。 |
口服,一次2~3g(4~6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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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困倦,头晕,便秘,体位性低血压,口干,肝功能异常。偶见头痛,衰弱,腹痛,背痛,发热,胸痛,心悸,高血压,消化不良,腹泻,白细胞减少,体重增加,肌肉疼痛,焦虑,鼻炎,皮疹,皮肤干燥,耳痛,尿道感染。 |
服药后约20分钟可出现面部潮红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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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禁用于对该产品的任何成分过敏的病人。 |
尚未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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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富马酸喹硫平。 |
化学名称:本品主要成份为谷氨酸,其化学名称为L-2-氨基戊二酸。 分子式:C5H7NO4 分子量:147.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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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25mg,0.1克,0.2克为双凸圆形薄膜衣片,25mg为粉红色。 |
本品为白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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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本药影响操纵危险机器的能力。慎用于有心血管、脑血管疾病,低血压倾向,有抽搐病史的患者。抗精神病药物可能引发神经阻滞剂恶性综合征,表现为高热、精神状态改变,肌肉强直、植物神经功能紊乱,CPK增加,若出现此种情况,应停药并给予适当治疗。长期服用抗精神病药物可能导致迟发性运动障碍,此时应减量或停用。对儿童和青少年的安全性未评价。妊娠妇女慎用。哺乳妇女在服药期间应停止哺乳。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肾功能不全或无尿病人慎用。 2、不宜与碱性药物合用;与抗胆碱药合用有可能减弱后者的药理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