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mg |
20mg |
|
生产企业 |
|
瀚晖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J20171023 |
国药准字H20070167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 本品作为饮食控制以外的辅助治疗,可单独或与HMG-CoA还原酶抑制剂(他汀类)联合应用于治疗原发性(杂合子家族性或非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可降低总胆固醇(TC)、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LDL-C)、载脂蛋白B(Apo B)。 纯合子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HoFH) 本品与他汀类联合应用,可作为其他降脂治疗的辅助疗法 (如LDL-C血浆分离置换法),或在其他降脂治疗无效时用于降低HoFH患者的TC和LDL-C水平。 纯合子谷甾醇血症(或植物甾醇血症) 本品作为饮食 |
本品用于饮食治疗未能完全控制的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和原发性混合型血脂异常 |
|
用法用量 |
患者在接受本品治疗的过程中,应坚持适当的低脂饮食。 本品推荐剂量为每天一次, 每次10mg,可单独服用或与他汀类联合应用。本品可在一天之内任何时间服用,可空腹或与食物同时服用。 药物在老年患者中的应用 老年患者不需要调整剂量。 药物在儿童患者中的应用 年龄大于等于10岁的儿童及青少年:不需要调整剂量。 小于10岁儿童:不推荐应用本品。 药物用于肝功能受损患者 轻度肝功能受损患者不需要调整剂量(Child-Pugh评分在5或6)(见[药代动力学])。 药物用于肾功能受损患者 肾功能受损患者不需要调整剂量。 与胆酸鳌合剂合用 应在服用胆酸鳌合剂之前2小时以上或在服用之后4小时以上服用本品。 |
1.在开始本品治疗前及治疗期间,患者必须坚持低胆固醇饮食。 2.常规剂量:推荐剂量为20或40毫克,每日一次。晚餐时或睡前吞服。要根据个体对药物和饮食治疗的反应以及公认的治疗指南来调整剂量。胆固醇极高或对药物反应不佳者,可增加剂量至40毫克每日两次。给药后,四周内达到最大降低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LDL-C)作用。长期服用持续有效。 3.肾功能不全患者的剂量:由于本品几乎完全由肝脏清除,仅有不到6%的药物进入尿中,因此,对轻至中度肾功能不全的患者不必调整剂量。严重肾功能不全的患者不能用本品治疗。 |
|
副作用 |
在为期112周的临床研究中,患者每天单独(n=2396)或与他汀类(n=11,308)或与非诺贝特(n=185)联合应用本品10mg,研究结果表明:患者普遍对本品耐受性良好,不良反应轻微且呈一过性,其副作用的总体发生率与安慰剂相似,试验组由不良反应导致的试验终止率与安慰剂组相当。 在单独应用本品的患者(n=2396)中,常见的(≥1/100,<1/10)或不常见的(≥1/1000,<1/100)与药物相关的不良反应发生率比安慰剂组(n=1159)高、与他汀类联合应用的患者(n=11,308)不良反应发生率高于单独应用他汀的患者(n=9361)。 单独应用本品: 各类检查: 不常见的:ALT和/或AST升高;血药CPK升高;γ-谷氨酰基转移酶增加;肝功能检测异常。 呼吸、胸部及纵膈障碍: 不常见:咳嗽。 消化系统异常: 常见的:腹痛;腹泻;胃肠气胀。 不常见的:消化不良;胃食管返流;恶心。 肌肉骨骼和结缔组织方面的异常: 不常见的:关节疼痛;肌肉痉挛;颈部疼痛。 代谢和营养方面异常: 不常见的:食欲不振。 血管异常: 不常见的:潮热;高血压。 全身性异常和用药部位异常: 常见的:疲倦。 不常见的:胸部疼痛;全身疼痛。 与他汀类联合应用: 各类检查: 常见的:ALT升高、AST升高。 神经系统异常: 常见的:头痛。 不常见的:感觉异常。 消化系统异常: 不常见的:口干;胃炎。 皮肤和皮下组织异常: 不常见的:瘙痒;皮疹;风疹。 肌肉骨骼和结缔组织方面的异常: 常见的:肌痛。 不常见的:背痛;肌性肌无力;肌体疼痛。 全身性异常和用药部位异常: 常见的:乏力;周围性水肿。 本品与非诺贝特联合用药: 消化系统异常: 常见的:腹部疼痛。 在对混合高脂血症患者进行的多中心,双盲,安慰剂对照的临床研究中,625名患者治疗达12周,576名患者再延续治疗48周。联合应用依折麦布和非诺贝特的耐受性良好。此项研究没有设计对治疗组间进行罕见事件比较。在非诺贝特单独使用及本品与非诺贝特联合用药时,血清转氨酶有临床显著升高(持续的>正常值上限3倍)的发生率(95%可信区间)分别为4.5%(1.9,8.8)和2.7%(1.2,5.4)(根据治疗情况调整)。相应的胆囊切除发生率分别为0.6%(0.0,3.1)和1.7%(0.6,4.0)(见注意事项)。该研究中依折麦布或非诺贝特单独用药或两者联合用药的患者数量不足以评价胆囊疾病的风险,此项研究中,在各项治疗组中均未出现CPK升高>正常值上限10倍的情况。 实验室指标: 在本品单独应用的对照临床研究中,本品(0.5%)与安慰剂(0.3%)造成的转氨酶升高(ALT和/或AST≥正常值上限3倍)发生率相近。在本品与他汀类联合应用研究中,联合应用本品与他汀类的患者中转氨酶升高的发生率为1.3%,单独应用他汀类的患者中的发生率为0.4%。但这种转氨酶升高并无临床表现,且与胆汁郁积无关,且在中断或继续治疗后均降到正常值。 单独应用本品或与他汀类联合应用所造成的CPK的升高(≥正常值上限10倍)分别与服用安慰剂或单独应用他汀类相似。 本品上市后报告的不良反应(忽略因果关系评价): 血液和淋巴系统的异常:血小板减少症。 神经系统异常:头晕;感觉异常。 消化系统异常:胰腺炎;便秘。 皮肤和皮下系统异常:多形性红斑。 肌肉骨骼和结缔组织方面的异常:肌痛;肌病/横纹肌溶解症(见注意事项)。 全身性异常和用药部位异常:无力。 免疫系统异常:超敏反应,包括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皮疹和荨麻疹。 肝脏系统异常:肝炎;胆结石;胆囊炎。 精神异常:抑郁。 |
1.在安慰剂-对照试验中,以下副作用的发生率高于安慰剂组1%以上:消化不良(4.7%),失眠(1.3%),恶心(1.2%),腹痛(1.1%)和头痛(1.1%)。消化不良与剂量有关,并且多见于剂量为80毫克/日的患者。发生率为0.5~0.9%的不良反应为窦炎(0.9%),胀气(0.8%),感觉减退(0.6%),牙病(0.6%),尿路感染(0.6%)和转氮酶升高。 2.自从氟伐他汀钠上市以来,有关于过敏反应的个别报告,特别是皮疹和荨麻疹,极罕见的病例包括其他皮肤反应、血小板减少症、血管性水肿、面部水肿、血管炎和红斑狼疮样反应。 |
|
禁忌 |
对本品任何成份过敏者。 活动性肝病,或不明原因的血清转氨酶持续升高的患者。 所有HMG-CoA 还原酶抑制剂被限制使用于怀孕及哺乳期妇女。当本品与此类药物联合用药于有潜在分娩可 |
1.已知对氟伐他汀或药物的其它任何成份过敏的患者。 2.活动性肝病或持续的不能解释的转氨酶升高的患者。 3.怀孕和哺乳期妇女以及未采取可靠避孕措施的育龄妇女。 4.严重肾功能不全的患者 |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依折麦布 |
本品主要成份氟伐他汀钠 |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至淡黄色的粉末 |
|
注意事项 |
当本品与他汀类联合应用时,请参考该他汀类药物的使用说明书。 肝酶作用 在本品与他汀类联合应用的对照研究中,曾发现血清转氨酶持续性升高(≥正常值上限3倍)。因此,当本品与他汀类联合应用时,治疗前应进行肝功能测定,同时参照他汀类的产品说明书。 骨骼肌 在临床研究中,与对照组相比(安慰剂或单独使用他汀类药物),本品引起肌病与横纹肌溶解症未增加。而肌病与横纹肌溶解症是他汀类药物和其它降脂药物已知的不良反应。本品引起CPK大于正常值上限10倍的发生率为0.2%,安慰剂发生率为0.1%,本品与他汀类药物联用发生率为0.1%,单独使用他汀类药物发生率为0.4%。本品上市后,已报告了肌病与横纹肌溶解症的病例(肌病与横纹肌溶解症是否与药物相关尚不明确)。大多数出现横纹肌溶解症的病人服用本品前正在服用他汀类药物。但单独使用本品及本品与已知增加横纹肌溶解症危险性的相关药物合用时,则很少报告横纹肌溶解症的病例。所有病人在开始本品的治疗时,应被告知肌病发生的危险性,并被告知要迅速报告任何不明原因的肌痛、触痛或无力。如果患者诊断出或怀疑为肌病时,应立即停用本品以及正在合用的任何一种他汀类药物。出现以上的症状以及肌酸磷酸激酶(CPK)水平>10ULN时表明发生肌病。 肝功能不全 鉴于依折麦布长期应用对中度或重度肝功能不全患者的影响尚未明确,故此类患者不推荐应用本品 |
1.肝功能:和其他降脂药物一样,所有患者要在开始服用药物之前及开始治疗后第12周或者剂量增加时,需要定期进行肝功能检查。如果谷丙转氨酶(ALT)或谷草转氨酶(AST)升高大于正常上限的3倍或以上,应该停药。有个别关于可能是药物引起肝炎的报告,停药后可缓解。慎用于有肝脏疾病或大量饮酒的患者。 2.骨骼肌功能:服用其他HMG-CoA还原酶抑制剂的患者有发生肌病(包括肌炎和横纹肌溶解症)的报告。使用氟伐他汀很少有肌病的报道,肌炎和横纹肌溶解的报道极为罕见。如出现不明原因的弥漫性肌肉疼痛,触痛或无力和/或明显的肌酸激酶(CK)水平升高,要考虑肌病,肌炎或横纹肌溶解。因此应该告知患者出现上述情况要立即报告,特别是伴有无力或发热。无论是否确诊出现肌肉相关疾病,只要CK水平显著升高(超过正常上限5倍),则应停止氟伐他汀治疗。 3.肌酸激酶的测:目前在使用他汀类药物的患者中,在无相关症状的情况下没有证据显示需要常规监测血浆肌酸激酶或其他肌肉相关酶类。如果测定肌酸激酶,应该避免剧烈运动或者存在任何可疑的引起CK升高的其他情况,否则难以解释和分析。治疗前和其他他汀类药物一样,氟伐他汀应该慎用于具有横纹肌溶解及其并发症的易患人群。在下列情况下,使用前要测定肌酸激酶水平。 4.肾脏损伤;甲状腺功能低下;遗传性肌病的家族史或个人史;既往使用他汀或贝特类药物的肌毒性史;酗酒;高龄患者(>70岁),根据是否存在其他的横纹肌溶解的易患因素判断是否需要测定。 5.在此情况下,医生需要评估治疗的风险和相关的效益,并进行临床监测。如果CK水平在基线时显著升高(超过正常上限.倍),在5-7天之后需要重复测定来确认结果,如果CK水平仍然显著升高(超过正常上限5倍),不应开始治疗。治疗过程中:如果在接受氟伐他汀治疗的患者中出现肌肉相关的症状如疼痛,无力或痉挛,应该测定其CK水平,如果CK水平显著升高(超过正常上限.倍)应该停止治疗。 6.如果出现严重的肌肉症状导致日常生活不适,即使CK水平小于等于正常上限5倍,也应该考虑停止治疗。 7.如果症状缓解,CK水平恢复正常,可以考虑在密切监测下重新使用最低剂量氟伐他汀或其他他汀类药物。 8.有报道他汀类药物在联合使用免疫抑制药物(包括环孢素),贝特类药物,烟酸或红霉素时,发生肌病的危险性增加。但是在临床试验中,氟伐他汀和烟酸,贝特类药物或环孢素的合用没有观察到这种现象。上市后监测发现个别病例出现氟伐他汀与环孢素联合用药或氟伐他汀与秋水仙素联合用药后出现肌病。本品在这类患者中应该慎重使用(见【药物相互作用】)。 9.同合子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对这种罕见情况,氟伐他汀无临床应用的数据。 10.对驾驶和使用机器的影响:无相关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