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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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mg |
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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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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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J20171023 |
国药准字H200307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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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 本品作为饮食控制以外的辅助治疗,可单独或与HMG-CoA还原酶抑制剂(他汀类)联合应用于治疗原发性(杂合子家族性或非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可降低总胆固醇(TC)、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LDL-C)、载脂蛋白B(Apo B)。 纯合子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HoFH) 本品与他汀类联合应用,可作为其他降脂治疗的辅助疗法 (如LDL-C血浆分离置换法),或在其他降脂治疗无效时用于降低HoFH患者的TC和LDL-C水平。 纯合子谷甾醇血症(或植物甾醇血症) 本品作为饮食 |
高胆固醇血症 对于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患者,当饮食控制及其他非药物治疗不理想时,可予辛伐他汀治疗。辛伐他汀不但可降低总胆固醇、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载脂蛋白B和甘油三酯,而且可升高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从而降低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及总胆固醇/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的比率。 在高胆固醇血症与高甘油三酯血症并存而以高胆固醇血症为主的患者,辛伐他汀可降低胆固醇水平。 冠心病 对于冠心病合并高胆固醇血症的患者,辛伐他汀适用于: 降低死亡的危险性; 降低冠心病死亡及非致死性心肌梗塞的危险性; 降低因冠脉事件需要进行心肌血管再通手术(冠状动脉搭桥术及经皮气囊冠状动脉成形术)的几率; 延缓冠状动脉粥样硬化的进程,包括减少新病灶及全堵塞的形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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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患者在接受本品治疗的过程中,应坚持适当的低脂饮食。 本品推荐剂量为每天一次, 每次10mg,可单独服用或与他汀类联合应用。本品可在一天之内任何时间服用,可空腹或与食物同时服用。 药物在老年患者中的应用 老年患者不需要调整剂量。 药物在儿童患者中的应用 年龄大于等于10岁的儿童及青少年:不需要调整剂量。 小于10岁儿童:不推荐应用本品。 药物用于肝功能受损患者 轻度肝功能受损患者不需要调整剂量(Child-Pugh评分在5或6)(见[药代动力学])。 药物用于肾功能受损患者 肾功能受损患者不需要调整剂量。 与胆酸鳌合剂合用 应在服用胆酸鳌合剂之前2小时以上或在服用之后4小时以上服用本品。 |
病人在接受辛伐他汀治疗以前应接受标准降胆固醇饮食并在治疗过程中继续维持。 1、高胆固醇血症: 一般起始剂量为每天10mg,晚间顿服。对于胆固醇水平轻-中度升高的患者,起始剂量为每天5mg。若需调整剂量,应间隔四周以上,最大剂量为每天40mg,晚间顿服。 应定期监测胆固醇水平,如果胆固醇水平明显低于目标范围,应考虑减少辛伐他汀的剂量。 2、冠心病: 冠心病患者可以每天20mg为起始剂量。如需要剂量调整,应间隔四周以上,最大剂量为每天40mg,晚间顿服。 3、合并用药: 辛伐他汀单独应用或与胆酸螯合剂协同应用时均有效。一般情况下应避免与贝特类或烟酸类药物同时应用。同时服用免疫抑制剂(如环孢菌素)的患者,辛伐他汀的起始剂量应为每天5mg,且不超过每天10mg。 4、肾功能不全病人: 由于辛伐他汀主要经胆汁排泄,经肾脏排泄的量很少,故中度肾功能不全病人不必调整剂量;严重肾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30ml/分)的患者应慎用本品,此类病人的起始剂量应为每天5mg,当剂量超过每天10mg时,应严密监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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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在为期112周的临床研究中,患者每天单独(n=2396)或与他汀类(n=11,308)或与非诺贝特(n=185)联合应用本品10mg,研究结果表明:患者普遍对本品耐受性良好,不良反应轻微且呈一过性,其副作用的总体发生率与安慰剂相似,试验组由不良反应导致的试验终止率与安慰剂组相当。 在单独应用本品的患者(n=2396)中,常见的(≥1/100,<1/10)或不常见的(≥1/1000,<1/100)与药物相关的不良反应发生率比安慰剂组(n=1159)高、与他汀类联合应用的患者(n=11,308)不良反应发生率高于单独应用他汀的患者(n=9361)。 单独应用本品: 各类检查: 不常见的:ALT和/或AST升高;血药CPK升高;γ-谷氨酰基转移酶增加;肝功能检测异常。 呼吸、胸部及纵膈障碍: 不常见:咳嗽。 消化系统异常: 常见的:腹痛;腹泻;胃肠气胀。 不常见的:消化不良;胃食管返流;恶心。 肌肉骨骼和结缔组织方面的异常: 不常见的:关节疼痛;肌肉痉挛;颈部疼痛。 代谢和营养方面异常: 不常见的:食欲不振。 血管异常: 不常见的:潮热;高血压。 全身性异常和用药部位异常: 常见的:疲倦。 不常见的:胸部疼痛;全身疼痛。 与他汀类联合应用: 各类检查: 常见的:ALT升高、AST升高。 神经系统异常: 常见的:头痛。 不常见的:感觉异常。 消化系统异常: 不常见的:口干;胃炎。 皮肤和皮下组织异常: 不常见的:瘙痒;皮疹;风疹。 肌肉骨骼和结缔组织方面的异常: 常见的:肌痛。 不常见的:背痛;肌性肌无力;肌体疼痛。 全身性异常和用药部位异常: 常见的:乏力;周围性水肿。 本品与非诺贝特联合用药: 消化系统异常: 常见的:腹部疼痛。 在对混合高脂血症患者进行的多中心,双盲,安慰剂对照的临床研究中,625名患者治疗达12周,576名患者再延续治疗48周。联合应用依折麦布和非诺贝特的耐受性良好。此项研究没有设计对治疗组间进行罕见事件比较。在非诺贝特单独使用及本品与非诺贝特联合用药时,血清转氨酶有临床显著升高(持续的>正常值上限3倍)的发生率(95%可信区间)分别为4.5%(1.9,8.8)和2.7%(1.2,5.4)(根据治疗情况调整)。相应的胆囊切除发生率分别为0.6%(0.0,3.1)和1.7%(0.6,4.0)(见注意事项)。该研究中依折麦布或非诺贝特单独用药或两者联合用药的患者数量不足以评价胆囊疾病的风险,此项研究中,在各项治疗组中均未出现CPK升高>正常值上限10倍的情况。 实验室指标: 在本品单独应用的对照临床研究中,本品(0.5%)与安慰剂(0.3%)造成的转氨酶升高(ALT和/或AST≥正常值上限3倍)发生率相近。在本品与他汀类联合应用研究中,联合应用本品与他汀类的患者中转氨酶升高的发生率为1.3%,单独应用他汀类的患者中的发生率为0.4%。但这种转氨酶升高并无临床表现,且与胆汁郁积无关,且在中断或继续治疗后均降到正常值。 单独应用本品或与他汀类联合应用所造成的CPK的升高(≥正常值上限10倍)分别与服用安慰剂或单独应用他汀类相似。 本品上市后报告的不良反应(忽略因果关系评价): 血液和淋巴系统的异常:血小板减少症。 神经系统异常:头晕;感觉异常。 消化系统异常:胰腺炎;便秘。 皮肤和皮下系统异常:多形性红斑。 肌肉骨骼和结缔组织方面的异常:肌痛;肌病/横纹肌溶解症(见注意事项)。 全身性异常和用药部位异常:无力。 免疫系统异常:超敏反应,包括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皮疹和荨麻疹。 肝脏系统异常:肝炎;胆结石;胆囊炎。 精神异常:抑郁。 |
辛伐他汀一般耐受性良好,大部分不良反应轻微且为一过性。在临床对照试验中只有少于2%的病人因辛伐他汀的不良反应而中途停药。 在已有对照组的临床试验中,不良反应(分为可能、可疑或肯定)与药物有关的发生率大于或等于1%的有:腹痛、便秘、胃肠胀气。发生率在0.5%~0.9%的不良反应有疲乏、无力、头痛。 发现肌病的报告很罕见。 在临床观察、上市后的应用中报道过下列不良反应中,:恶心、腹泻、皮疹、消化不良、瘙痒、脱发、晕眩、肌肉痉挛、肌痛、胰腺炎、感觉异常、外周神经病变、呕吐和贫血、横纹肌溶解和肝炎/黄疸罕有发生。包括下列一项或多项特征的明显的过敏反应综合征罕有报导,如血管神经性水肿、狼疮样综合征、风湿性多发性肌痛、脉管炎、血小板减少症、嗜酸性粒细胞增多、血沉(ESR)增高、关节炎、关节痛、荨麻疹、光敏感性、发热、潮红、呼吸困难以及不适。 实验室检查发现:血清氨基转移酶显著和持续性升高的情况罕有报导。肝功能检查异常为轻微或一过性。来源于骨骼肌部分的血清磷酸肌酸激酶(CK)升高的情况也有报告。 他汀类药品的上市后监测中有高血糖反应、糖耐量异常、糖化血红蛋白水平升高、新发糖尿病、血糖控制恶化的报告,部分他汀类药品亦有低血糖反应的报告。 上市后经验:他汀类药品的国外上市后监测中有罕见的认知障碍的报道,表现为记忆力丧失、记忆力下降、思维混乱等,多为非严重、可逆性反应,一般停药后即可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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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任何成份过敏者。 活动性肝病,或不明原因的血清转氨酶持续升高的患者。 所有HMG-CoA 还原酶抑制剂被限制使用于怀孕及哺乳期妇女。当本品与此类药物联合用药于有潜在分娩可 |
对本品任何成份过敏者; 活动性肝病或无法解释的血清转氨酶持续升高者; 怀孕及哺乳期妇女; 禁止与四氢酚类钙通道阻滞剂米贝地尔合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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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依折麦布 |
主要成份为辛伐他汀。 化学名称:(1S-(1α,3α,7β,8β(2s*,4s*)8αβ)-1,2,3,7,8,8α-六氢-3,7-二甲基-8-[2-(四氢-4-羟基-6-氧代-2H-吡喃-2-基)乙基]-1-萘基-2,2-二甲基丁酸酯。 分子式:C25H3805 分子量:418.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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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本品为类白色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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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当本品与他汀类联合应用时,请参考该他汀类药物的使用说明书。 肝酶作用 在本品与他汀类联合应用的对照研究中,曾发现血清转氨酶持续性升高(≥正常值上限3倍)。因此,当本品与他汀类联合应用时,治疗前应进行肝功能测定,同时参照他汀类的产品说明书。 骨骼肌 在临床研究中,与对照组相比(安慰剂或单独使用他汀类药物),本品引起肌病与横纹肌溶解症未增加。而肌病与横纹肌溶解症是他汀类药物和其它降脂药物已知的不良反应。本品引起CPK大于正常值上限10倍的发生率为0.2%,安慰剂发生率为0.1%,本品与他汀类药物联用发生率为0.1%,单独使用他汀类药物发生率为0.4%。本品上市后,已报告了肌病与横纹肌溶解症的病例(肌病与横纹肌溶解症是否与药物相关尚不明确)。大多数出现横纹肌溶解症的病人服用本品前正在服用他汀类药物。但单独使用本品及本品与已知增加横纹肌溶解症危险性的相关药物合用时,则很少报告横纹肌溶解症的病例。所有病人在开始本品的治疗时,应被告知肌病发生的危险性,并被告知要迅速报告任何不明原因的肌痛、触痛或无力。如果患者诊断出或怀疑为肌病时,应立即停用本品以及正在合用的任何一种他汀类药物。出现以上的症状以及肌酸磷酸激酶(CPK)水平>10ULN时表明发生肌病。 肝功能不全 鉴于依折麦布长期应用对中度或重度肝功能不全患者的影响尚未明确,故此类患者不推荐应用本品 |
1、肌肉作用: HMG-CoA还原酶抑制剂偶尔会引起肌病,表现为肌肉疼痛或无力并伴有CK显著升高(高于正常值上限的10倍)。伴有或不伴有继发性肌红蛋白尿症的急性肾功能衰竭的横纹肌溶解罕见报道。北欧辛伐他汀生存研究中,在中位数5.4年期间,1399名每天服用辛伐他汀20mg的患者中出现1例肌病,而822名每天服用辛伐他汀40mg的患者中没有出现肌病。在两项为期6个月的临床对照研究中,436名服用辛伐他汀40mg的患者中出现1例肌病,而699名服用辛伐他汀80mg的患者中出现5例肌病。辛伐他汀与某些药物合并治疗会增加肌病的危险,上述研究设计排除了其中的部分药物。 药物相互作用引起的肌病: HMG-CoA还原酶抑制剂与单独用药即可引起肌病的药物合并使用,会增加肌病的发生率和严重程度,这些药物包括吉非贝齐和其它贝特类,以及降脂剂量(≥1g/天)的烟酸(尼克酸)。 胺碘酮或维拉帕米与辛伐他汀合用会增加辛伐他汀引起横纹肌溶解的风险,且这种风险的发生几率与辛伐他汀的剂量相关。正在接受胺碘酮治疗的患者辛伐他汀的日剂量不能超过20mg,或考虑使用其他他汀类药物代替辛伐他汀。 此外,血浆中HMG-CoA还原酶抑制剂活性的增高也会增加肌病的危险。辛伐他汀和其它HMG-CoA还原酶抑制剂由细胞色素P450的同工酶3A4(CYP3A4)所代谢。一些在治疗剂量对此代谢途径有明显抑制作用的药物能增高HMG-CoA还原酶抑制剂的血药水平,因而可能增加肌病的危险。这些药物包括环孢菌素、抗真菌唑类伊曲康唑和酮康唑、大环丙酯抗生素红霉素和克拉霉素、HIV蛋白酶抑制剂以及抗抑郁药奈法唑酮。 降低肌病的危险性: (1)一般措施: 应在开始辛伐他汀治疗时,将肌病的危险告诉患者并嘱咐他们及时报告原因不明的肌肉疼痛、触痛或无力。患者的CK水平高于正常值上限10倍并伴有原因不明的肌肉症状即表明是肌病。如果诊断或怀疑为肌病,应终止辛伐他汀治疗。对于大多数病例,及时终止治疗后,肌肉症状和CK增高都会恢复。 很多横纹肌溶解患者有合并症病史。一些患者有肾功能不全史,这通常是长期糖尿病的继发症。对这样的患者,增加剂量时应慎重。同时,由于不能确知短期中断治疗的不良继发症,在较大的外科手术前数天以及发生较严重的急性内科或外科疾病时,应停止辛伐他汀的治疗。 (2)减少由药物相互作用(见上述)引起肌病危险的措施: 在打算用辛伐他汀与其它任何有相互作用的药物做联合治疗时应权衡利弊,并且应仔细监测患者的肌肉疼痛、触痛或无力的体征和症状,尤其是在治疗的最初几个月以及增加剂量期间。在这种情况下,可考虑定期检查CK,但这样并不能确保可以预防肌病。 应避免辛伐他汀与贝特类或烟酸联合用药,除非脂质水平改变的益处很可能超过这种联合用药所增加的危险性。在小规模、短期并谨慎监测的临床研究中,小剂量的辛伐他汀与贝特类或烟酸合用未引起肌病。HMG-CoA还原酶抑制剂与这些药物合用通常不会使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降低更多,但可以进一步降低甘油三酯,以及升高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临床实践表明:辛伐他汀与烟酸合用发生肌病的危险性降低于与贝特类合用者。 由于较大剂量时发生肌病的危险性会明显增加,对同时服用环孢菌素、贝特类或烟酸的患者,辛伐他汀的剂量一般不得超过10mg/天(请参阅用法用量,协同治疗)。不推荐辛伐他汀与伊曲康唑、酮康唑、红霉素和克拉霉素、HIV蛋白酶抑制剂或奈法唑酮等合用。由于目前尚没有因短期停药而对长期降脂疗效产生不良影响的报道,所以当必须使用伊曲康唑、酮康唑、红霉素或克拉霉素等进行短期治疗时,可暂时停用辛伐他汀。应避免辛伐他汀与标明有潜在的CYP3A4抑制作用的其它药物合用,除非合并治疗的益处超过所增加的危险性。 同时服用胺碘酮或维拉帕米的患者,辛伐他汀的剂量不能超过20mg。联合应用时,除非带来的临床益处超过肌病增加的危险,应该避免辛伐他汀的剂量超过每天20mg。 2、肝脏作用: 临床研究中,少数接受辛伐他汀治疗的成年患者出现持续的血清转氨酶显著升高(高于正常值上限的3倍)。这些患者间断或终止用药后,转氨酶水平通常缓慢地降低至治疗前水平。这种转氨酶升高不伴有黄疸或其它临床症状或体征,没有过敏的表现。其中部分患者在辛伐他汀治疗前肝功能检查异常和/或饮用过大量的酒精 建议所有患者在治疗开始前及开始后的第一年和剂量调高后的一年内定期(如半年一次)进行肝功能检查。对血清转氨酶升高的患者,应及时复查肝功能,并增加检查频率。如果转氨酶水平表现为上升趋势,尤其是上升到正常值上限的3倍并持续不降时,应停药。 对饮用大量酒精和/或有既往肝脏病史的患者,应慎用该药。辛伐他汀禁用于活动性肝脏疾病或原因不明的转氨酶升高的患者。 与其它降脂药一样,辛伐他汀治疗后有血清转氨酶中度(低于正常上限的3 倍)升高的报道。这些变化在辛伐他汀治疗开始后很快出现,但往往是一过性的,不伴有任何症状,不需要中断治疗。 3、眼科检查: 即使在没有任何药物治疗时,随着年龄增长晶状体混浊的发病率也会增加,长期临床研究资料显示,辛伐他汀对人的晶状体无不良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