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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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50mg |
3mg*100片(OR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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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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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J20171036 |
H201710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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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预防存在以下一个或多个危险因素的成人非瓣性房颤患者的卒中和全身性栓塞(SEE)。 |
预防及治疗深静脉血栓及肺栓塞;预防心肌梗塞后血栓栓塞并发症(卒中或体循环栓塞);预防房颤、心瓣膜疾病或人工瓣膜置换术后引起的血栓栓塞并发症(卒中或体循环栓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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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用水送服,餐食或餐后服用均可。请勿打开胶囊。成人的推荐剂量为每日口服300mg,即每次1粒150mg的胶囊,每日两次,应维持终生治疗。 |
口服,成人常用量:避免冲击治疗口服第1~3天3~4mg(年老体弱及糖尿病患者半量即可),3天后可给维持量一日2.5~5mg(可参考凝血时间调整剂量使INR值达2~3)。因本品起效缓慢,治疗初3天由于血浆抗凝蛋白细胞被抑制可以存在短暂高凝状态,如须立即产生抗凝作用,可在开始同时应用肝素,待本品充分发挥抗凝效果后再停用肝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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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与其他各种抗凝药物类似,达比加群酯用于抗凝治疗过程中也不可避免会出现出血现象。尤其在高剂量应用时,出血发生率更高。Eriksson等率先报道的达比加群酯剂量递增安全性研究即BISTROI研究,314例受试者术后4—8小时开始口服达比加群酯一日2次,每次12.5、25、50、100、150、200和300mg或一日1次150、300mg,结果表明,各组均未见大出血事件,但最高剂量组(一日2次,每次300mg)在接受治疗初始几日内20例受试者中就有2例出现多部位出血。小出血事件的发生具有明显的剂量相关性。其他不良反应,达比加群酯与依诺肝素相比无显著差异。 推荐剂量(150或220mg)下,达比加群酯严重不良反应发生率均为8%。总不良反应发生率均为77%,因严重不良反应导致治疗终止的发生率分别为8%和6%。恶心和呕吐发生率分别为21%-22%和16%-17%;11%-13%的患者出现便秘和发热;6%-7%的患者出现低血压、失眠和水肿;1%-4%的患者出现贫血、眩晕、腹泻、疱疹、头痛,尿潴留、继发性血肿、消化不良和心动过速等症状。 |
过量易致各种出血。早期表现有瘀斑、紫癜、牙龈出血、鼻衄、伤口出血经久不愈,月经量过多等。出血可发生在任何部位,特别是泌尿和消化道。肠壁血肿可致亚急性肠梗阻,也可见硬膜下颅内血肿和穿刺部位血肿。偶见不良反应有恶心、呕吐、腹泻、瘙痒性皮疹,过敏反应及皮肤坏死。大量口服甚至出现双侧乳房坏死,微血管病或溶血性贫血以及大范围皮肤坏疽;一次量过大的尤其危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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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达比加群酯过敏者禁用。 |
怀孕(详见怀孕及哺乳期妇女服药)出血倾向(威勒布兰德病,血发病,血小板减少及血小板动能病)严重肝功能不全及肝硬化。未经治疗或不能控制的高血压最近颅内出血,情况倾向于颅内出血,例如脑动脉瘤。有跌倒倾向,中枢神经系统或眼部手术情况倾向于胃肠道或泌尿道出血,例如原有胃肠道出血倾向;憩室病或肿瘤传染性心内膜炎(详见注意事项)、心包炎或心包积液痴呆,精神病,酗酒及其他情况病人无法满意地依从剂量指示及无法安全地进行抗凝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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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达比加群酯: 分子式:C34H41N7O5CH4O3S 分子量:23.86 |
本品主要成分为华法林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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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黄色颗粒。 |
本品为浅蓝色片,片的一面有刻槽,上面刻有“ORN17”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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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肝功能不全 房颤相关性卒中和SEE预防的临床试验中排除了肝酶增高≥2ULN(正常值上限)的患者。对这一患者亚组无治疗经验,所以不推荐该人群使用本品。 出血风险 与其他所有抗凝药物一样,出血风险增高时,应谨慎使用达比加群酯。在接受达比加群酯治疗的过程中,任何部位都可能发生出血。如果出现难以解释的血红蛋白和/或红细胞压积的下降,应注意寻找出血部位。 以下因素与达比加群血药浓度增高有关:肾功能下降(CrCL 30~50ml/min)、年龄≥75岁、低体重<50kg或联合使用强效P-gp抑制剂(如:胺碘酮、奎尼丁或维拉帕米)(参见“用法用量”、“药物相互作用”和“药代动力学”。) 在一项预防非瓣膜性房颤成人患者的卒中和SEE研究中,达比加群与胃肠道(GI)大出血发生率较高相关,达比加群酯150mg每日两次给药后,大出血发生率出现统计学意义的增加,这种风险增加出现于老年患者(≥75岁)中。使用乙酰水杨酸(ASA)、氯吡格雷或非甾体抗炎药(NSAID)及存在食管炎、胃炎或需要使用质子泵抑制剂(PPI)或组胺2(H2)-阻滞剂治疗的胃食管反流会增加胃肠道出血的风险。在这些房颤患者中,应考虑达比加群酯的剂量为每日220mg,即服用1粒110mg胶囊,每日两次(参见“用法用量”)。可考虑使用PPI预防GI出血。 联合应用选择性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SSRIs)或选择性5-羟色胺去甲肾上腺素再摄取抑制剂(SNRIs)的患者,出血风险可能增加(参见“药物相互作用”)。 建议在整个治疗期内进行密切临床监测(监测出血或贫血的体征),尤其是当存在合并危险因素时(参见“药理毒理”)。 表3 总结了可能增加出血风险的因素。请同时参见“禁忌”中的禁忌症。 |
若需要快速抗凝,先用肝素治疗。之后,开始华法林钠及同时继续肝素治疗最少5至7日直至INR在目标范围内2日以上(详见用法用量)。华法林钠抗药是非常罕见现象。只有个别报告发表过。在这些病人中需5至20倍华法林钠剂量来达到疗效。若患者对华法林钠治疗反应差,应排除其他可能的原因:病人漏服药品,药物或食品相互作用,及实验室错误。患有遗传抗凝蛋白C或S缺乏者,为预防香豆素引起的坏死(详见不良反应),需首先用肝素治疗5至7日,并同期开始服用华法林钠。开始剂量不能超过5mg华法林钠。当治疗老年人需特别注意。必需确定病人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