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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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50mg*7粒 |
24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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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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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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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H20171136 |
国药准字Z220255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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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口咽部和食道念珠菌感染;播散性念珠菌病,包括腹膜炎、肺炎、尿路感染等;念珠菌外阴阴道炎。尚可用于骨髓移植患者接受细胞毒类药物或放射治疗时,预防念珠菌感染的发生等。 |
细菌、病毒引起各种急、慢性肠炎、症见:腹痛、大便次数增多,粪质清稀。痢疾杆菌感染引起的急、慢性痢疾。症见:发热、腹痛、腹泄、脓血便、里急后重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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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本品与其他咪唑类药物可发生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任何一种咪唑类药物过敏者禁用本品。2.由于本品主要自肾排出,因此治疗中需定期检查肾功能。用于肾功能减退患者时需减量。3.本品目前在免疫缺陷者中的长期预防用药,已导致念珠菌属等对氟康唑等咪唑类抗真菌药耐药性的增加,故需掌握指征,避免无指征预防用药。4.治疗过程中可发生轻度一过性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偶可出现肝毒性症状。因此用本品治疗开始前和治疗中均应定期检查肝功能,如肝功能出现持续异常,或出现肝毒性临床症状时均需立即停用本品。5.本品与肝毒性药物合用、需服用本 |
一次 4~6 粒,一日 2~3 次或遵医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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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常见消化道反应,表现为恶心、呕吐、腹痛或腹泻等。2.过敏反应:可表现为皮疹,偶可发生严重的剥脱性皮炎(常伴随肝功能损害)、渗出性多形红斑。3.肝毒性:治疗过程中可发生轻度一过性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偶可出现肝毒性症状,尤其易发生于有严重基础疾病(如艾滋病和癌症)的患者。4.可见头晕、头痛。5.某些患者,尤其有严重基础疾病(如艾滋病和癌症)的患者,可能出现肾功能异常。6.偶可发生周围血象一过性中性粒细胞减少和血小板减少等血液学检查指标改变,尤其易发生于有严重基础疾病(如艾滋病和癌症)的患者。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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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或其他咪唑类药物有过敏史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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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氟康唑。 |
黄芩、明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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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的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 |
本品为胶膏剂,内容物为棕黄色的颗粒;气微,味微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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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