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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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复方 |
每袋装5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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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太洋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福建省泉州罗裳山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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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1022423 |
国药准字Z350200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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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咳嗽、咳痰,也可用于喘息性支气管炎及单纯性支气管炎引起的咳嗽。 |
祛痰,镇咳。用于小儿感冒引起的咳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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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片,一日3次。 |
口服,2~5岁一次5毫升,2岁以下酌情递减,5岁以上一次5~10毫升,一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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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可见恶心、呕吐、焦虑、心悸、心动过速等。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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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高血压、动脉硬化、心绞痛、甲状腺功能亢进等患者禁用。2.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3.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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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盐酸麻黄碱10毫克、甘草浸膏8.75毫克、杏仁5毫克、石膏5毫克。辅料为: |
甘草流浸膏、桔梗、橙皮酊、氯化铵;辅料为蔗糖、苯甲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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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淡黄褐色片。 |
本品为红棕色半透明的粘稠液体;味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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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如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青光眼、前列腺肥大及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服用后如有头晕、头痛、心动过速、多汗等症状应咨询医师或药师。4.运动员慎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 2、本品含氯化铵。肝肾功能异常者慎用;消化性溃疡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慢性病者均应慎用。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2岁以下用量应咨询医师或药师。 5、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者,应及时就医。 6、本品不宜久服。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