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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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复方 |
24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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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市燕京药业有限公司 |
吉林省东盟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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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1022434 |
国药准字H220214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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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咳嗽、咳痰,也可用于喘息性支气管炎及单纯性支气管炎引起的咳嗽。 |
用于治疗急、慢性支气管炎及各种刺激引起的咳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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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片,一日3次。 |
口服,每次1-2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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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可见恶心、呕吐、焦虑、心悸、心动过速等。 |
服药后可出现一过性口咽发麻,此外,尚有乏力、头晕、上腹不适、食欲缺乏、皮疹等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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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高血压、动脉硬化、心绞痛、甲状腺功能亢进等患者禁用。2.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3.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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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盐酸麻黄碱10毫克、甘草浸膏8.75毫克、杏仁5毫克、石膏5毫克。辅料为: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份磷酸苯丙哌林26.4毫克(相当于20毫克苯丙哌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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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淡黄褐色片。 |
本品为黄色薄膜衣异形片,除去包衣显白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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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如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青光眼、前列腺肥大及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服用后如有头晕、头痛、心动过速、多汗等症状应咨询医师或药师。4.运动员慎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仅有止咳作用,如应用7天症状无明显好转,请立即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用时需整片吞服,勿嚼碎,以免引起口腔麻木。 3.孕妇慎用。 4.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5.本药无祛痰作用,如咯痰症状明显,不宜使用。 6.服药期间如出现皮疹,应停药,并咨询医师或药师。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