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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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复方 |
0.3783g*24粒(威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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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成都倍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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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84155 |
国药准字H109402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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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胃酸过多、胃痛、慢性胃炎。 |
本品为抗酸收敛药。适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慢性浅表性胃炎、胃酸过多和十二指肠球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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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2~4片,一日3次。饭前半小时嚼服或温开水送服。 |
口服,一次3~6粒,一日3次,饭后用水送服。l疗程1~2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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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少数病人有轻度胃肠不适,大便次数增多。 |
不良反应较少,偶见便秘、稀便、口干、失眠、恶心、腹泻,停药后可自行消失。服药期间,粪便呈黑色属正常现象;如呈稀便时,可减量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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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肾功能不全者禁用。2.前列腺肥大、青光眼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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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碱式碳酸铋0.15克,碳酸氢钠0.15克,重质碳酸镁0.2克,颠茄流浸膏0.01毫升,甘草流浸膏0.05毫升,大黄粉0.0125克,石菖蒲粉0.0125克。辅料为: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粒含铝酸铋66.7mg,重质碳酸镁133.3mg,碳酸氢钠66.7mg,甘草浸膏粉100mg,弗朗鼠李皮8.3mg,茴香粉3.3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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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淡棕红色片或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淡棕红色。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淡棕色粉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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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连续使用不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3.高血压、心脏病、胃肠道阻塞性疾患、甲状腺功能亢进、溃疡性结肠炎患者慎用。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治疗期间禁止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少食煎、炸、油腻食品。6.不得同时使用其他含铋制剂。7.服药期间,粪便呈黑色,属正常现象。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 |
(1)用药不可间断,服药后十天左右,自觉症状可见减轻或消失,但这只说明病情的好转,并不表示已经痊愈,仍应按上述用法用量继续用药,直到完成一个疗程。病愈后,为避免复发,可将剂量减至一日3~6粒,在主餐后服用。(2)服用本品时,一般不需禁忌任何食品,但如有严重胃病者,因禁忌饮酒,少食煎炸油腻食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