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5mg(以C18H22N2S计) |
25mg |
|
生产企业 |
|
|
|
批准文号 |
H20170381 |
H20150582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治疗成人抑郁症。 |
1.治疗成人抑郁症。 2.本品适用于成人。 |
|
用法用量 |
本品应口服给药,可以与食物同服或空腹服用。 本品初始剂量和推荐剂量均为10mg,每日1次。根据患者个体反应进行调整,最低可降低至5mg,每日一次。 抑郁症状缓解后,建议继续接受本品治疗至少6个月,以巩固抗抑郁疗效。 停止治疗 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停药时无需逐步减量(参见[药理毒理])。 |
推荐剂量为25mg,每日一次,睡前口服。 如果治疗两周后症状没有改善,可增加剂量至50mg每日一次,即每次两片25mg,睡前服用。所有患者在起始治疗时应进行肝功能检查并定期复查,建议在治疗6周(急性期治疗结束时)、12周和24周(维持治疗结束时)进行定期化验。此后可根据临床需要进行检查(参见【注意事项】)。抑郁症患者应给予足够的治疗周期(至少6个月),以确保症状完全消失。本品可与食物同服或空腹服用。 肾功能损害患者用荮:在严重肾功能损害患者未观察到阿戈美拉汀药代动力学参数的相应改变。在伴有中/重度肾功能损害的抑郁症患者,阿戈美拉汀的临床使用资料有限,因此,这些患者处方阿戈美拉汀时需谨慎。 肝功能损害患者用药:本品禁用于乙肝病毒携带者/患者、丙肝病毒携带者/患者、肝功能损害患者(参见【禁忌】【注意事项】和【药代动力学】)。 停药:停药时不需逐步递减剂量。 |
|
副作用 |
本品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是恶心。 不良反应通常为轻或中度,出现在开始治疗的前2周。这些不良反应通性反应,一般不会导致停药。胃肠道不良反应,如恶心,在女性中更常见。 不良反应列表 不良反应发生率表述为:十分常见(≥1/10):常见(≥1/100至<1/10〕;偶见(≥1/1000至<1/100);罕见(≥1/10000至<1/1000);十分罕见(<1/10000);未知(现有数据无法预估)。 |
常见的有头痛、恶心和乏力等。很少有胃肠道不良反应。 |
|
禁忌 |
对本品的活性成分或任一辅料过敏的患者禁用。 禁止与非选择性单胺氧化 |
对活性成份或任何赋形剂过敏的患者禁用。 乙肝病毒携带者/患者、丙肝病毒携带者/患者、肝功能损害患者(即肝硬化或活动性肝病患者)禁用(参见【用法用量】和【注意事项】)。 本品禁止与强效CYPIA2抑制剂(如氟伏沙明,环丙沙星)合用(参见【药物相互作用】)。 |
|
成分 |
本品活性成分为氢溴酸伏硫西汀 化学名称:1-[2-(2,4-二甲基-苯硫基)苯基-哌嗪,氢溴酸盐 化学结构式: 分子式:C18H22N2S,HBr 分子量:379.36 本品含下辅料:(片芯)甘露醇、微晶纤维素、羟丙基纤维素、羧甲淀粉钠(A型)、硬脂酸镁;(薄膜包衣)羟丙甲纤维素、聚乙二醇400、二氧化钛、氧化铁红(5mg)、氧化铁黄(10mg)。 |
本品为橙黄色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
|
性状 |
黄色,杏仁状薄膜衣片。 |
本品为橙黄色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
|
注意事项 |
儿童 尚未确定相关安全性和有效性,因此不建议将本品用于18岁下抑郁症患者的治疗(参见[儿童用药])。在接受其他抗抑郁药治疗的儿童和青少年的临床研究中,与安慰剂组相比,治疗组更为频繁地观察到自杀相关行为(自杀企图和自杀想法)和敌对行为(主要是攻击、对抗行为、愤怒)。 自杀/自杀想法或临床恶化 抑郁症与自杀想法、自残和自杀(自杀相关事件)的风险升高有关。这一风险可持续至患者达到临床治愈。接受治疗的前几周或更长时间内可能无法达到改善,因此应对患者进行密切监测,直至上述临床症状改善。依照常规临床经验,自杀风险在治疗早期可能升高。 己知发生过自杀相关事件的患者或者开始治疗前表现出明显自杀想法的患者出 现自杀想法或自杀企图的风险较高,应在治疗期间予以密切监测。一项抗抑郁药与安慰剂对照,治疗精神疾病患者的临床研究荟萃分析显示,在25岁以下成人患者中与安慰剂相比,用药后发生自杀行为的风险升高。 应在治疗过程中对患者进行密切监控,特别是对高风险患者及治疗早期和调整剂量后。应提醒患者(和患者照护者)需要监测临床恶化、自杀行为或想法以及行为的异常变化,如果出现这些症状应立即就医。 |
尚未发现引起体重的改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