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1mg |
0.2g(按C21H25N3O2S计) |
|
生产企业 |
|
阿斯利康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J20171091 |
国药准字H20184088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急性和慢性精神分裂症以及其它各种精神病性状态的明显的阳性症状(如幻觉、妄想、思维紊乱、敌视、怀疑)和明显的阴性症状(如反应迟钝、情绪淡漠及社交淡漠、少语)。也可减轻与精神分裂症有关的情感症状(如:抑郁、负罪感、焦虑)。对于急性期治疗有效的患者,在维持期治疗中,本品可继续发挥其临床疗效。 |
本品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和治疗双相情感障碍的躁狂发作。 |
|
用法用量 |
成人:每日一次或每日二次。起始剂量1mg,在1周左右的时间内逐渐将剂量加大到每日2—4mg,第2周内可逐渐加量到每日4—6mg。此后,可维持此剂量不变,或根据个人情况进一步调整。一般情况下,最适剂量为每日2—6mg。每日剂量一般不超过10mg。 |
口服。一日2次,饭前或饭后服用。 成人: 1.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 治疗初期的日总剂量为:第一日50mg,第二日100mg,第三日200mg,第四日300mg。 从第四日以后,将剂量逐渐增加到有效剂量范围,一般为每日300-450mg。可根据患者的临床反应和耐受性将剂量调整为每日150-750mg。 2.用于治疗双相情感障碍的躁狂发作: 当用作单一治疗或情绪稳定剂的辅助治疗时,治疗初期的日总剂量为第一日100mg,第二日200mg,第三日300毫克,第四日400mg。到第六日可进一步将剂量调至每日800mg,但每日剂量增加幅度不得超过200mg。 可根据患者的临床反应和耐受性将剂量调整为每日200-800mg,常用有效剂量范围为每日400-800mg。 老年患者: 与其它抗精神病药物一样,本品慎用于老年患者,尤其在开始用药时。老年患者的起始剂量应为每日25mg。随后每日以25-50mg的幅度增至有效剂量,但有效剂量可能较一般年轻患者低。 肾脏和肝脏损害患者: 口服喹硫平后的清除率在肾脏和肝脏损害的患者中下降约25%。喹硫平在肝脏中代谢广泛,因此应慎用于肝脏损害的患者。 对肾脏或肝脏损害的患者,本品的起始剂量应为每日25毫克。随后每日以25-50mg的幅度增至有效剂量。 或遵医嘱。 |
|
副作用 |
1.与服用本品有关的常见不良反应是:失眠、焦虑、激越、头痛、头晕、口干。 2.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有:嗜睡、疲劳、注意力下降、便秘、消化不良、恶心、呕吐、腹痛、视物模糊、阴茎异常勃起、勃起困难、射精无力、性淡漠、尿失禁、鼻炎、皮疹以及其它过敏反应。 3.可能引起锥体外系症状,如:肌紧张、震颤、僵直、流涎、运动迟缓、静坐不能、急性肌张力障碍。通过降低剂量或给予抗帕金森氏综合症的药物可消除。 4.偶尔会出现(体位性)低血压、(反射性)心动过速或高血压的症状。 |
甲状腺水平:本品治疗可伴有轻微的、与剂量有关的甲状腺激素水平下降,尤其是总T4和游离T4。总T4和游离T4的下降在喹硫平治疗的第2-4周最显著,长期治疗过程中没有进一步下降,几乎所有的患者在停用喹硫平后对总T4和游离T4的影响可以恢复,而且与疗程无关,仅在高剂量情况下观察到总T3和反T3的少量下降。TBG水平未有改变,并且一般没有TSH的相应升高,这表明本品不会引起有临床意义的甲状腺功能减退。 本品上市后应用有发生黄疸的报告。 |
|
禁忌 |
本品过敏的患者禁用。 |
对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的患者。 |
|
成分 |
本品活性成份为利培酮。 |
主要组成成份:富马酸喹硫平。 |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
0.2克为双凸圆形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白色。 |
|
注意事项 |
1.患有心血管疾病(如心衰、心肌梗塞、传导异常、脱水、失血及脑血管病变)的人应慎用,从小剂量开始并应逐渐增加剂量。 2.由于本品具有α受体阻断活性,因此在用药初期和加药速度过快时会发生(体位性)低血压,此时则应考虑减量。 3.同其它具有多巴胺受体拮抗剂性质的药物相似,引起迟发性运动障碍,其特征为有节律的不随意运动,主要见于舌及面部。如果出现迟发性运动障碍,应停止服用所有的抗精神病药。 4.已有报道指出,服用经典的抗精神病药会出现恶性症状群,其特征为高热、肌肉僵直、颤抖、意识改变和肌酸磷酸激酶水平升高。 |
1.乳糖 本品含有乳糖。患有少见的遗传性半乳糖不耐受症、乳糖酶缺乏或葡萄糖-半乳糖吸收不良症的患者不应服用本品。 2.对驾驶和操作机器的影响 由于本品可能会导致困倦。因此对操作危险机器包括驾驶车辆的患者应予提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