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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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4ml |
每1ml相当于饮片1.8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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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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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阿堂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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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H20181064 |
国药准字Z65020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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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白癜风、牛皮癣(银屑病)。 |
具有温肤散寒,祛风燥湿、舒经活络、活血化瘀及清除异常粘液质之功效,改善病灶部位皮肤的微循环,直接补充微量元素,增加皮肤的光敏作用,激活酪氨酸酶活性,促进皮肤中黑色素的合成。用于治疗白癜风(白热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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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 1.0.75%8MOP溶液用于牛皮癣0.1%8MOP溶液用开白癜风,患处涂擦1-2小时后,用长波紫外线照射患处。照射时光距为10~30cm.照射30分钟左右,每日1次。一般一个疗程为一个月。治愈后,每周或隔周照射1次以巩固疗效。如未治愈应继续治疗。如两个疗程结束,皮损仍无明显消退,可停止治疗。治愈后如有复发,重复治疗仍然有效。 2.全身性或弥散性患者除用药方法同上外,需在医生指导下用黑光机照射治疗。 3.局限性白痛风或初起的白最风患者患处涂擦药液后,应照射紫外线。 |
局部外用,涂药液之前,将患处洗净抹干,然后将患处周围正常组织用凡士林软膏仔细涂抹,再将本品涂擦于患处一日2次,早晚各涂1次;连续3天,至疣体变停白停药观察4天为一疗程。疣体未消退者进行第二疗程,总计不超过三个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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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配合长波紫外线照射后常见的不良反应是红斑,常在照射24-28小时出现;皮肤色素沉着,瘙痒。若照射剂量过大或时间过长,照射部位皮肤上可出现红肿、水疱、疼痛、脱屑,如有红肿、水疱等可暂时停用,待恢复后再用。 |
临床未发现有系统性全身性不良反应,偶有局部皮肤发红、发痒、肿胀等反应。停药或减少用药后可迅速消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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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12岁以下儿童、年老体弱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严重肝病患者禁用。 4、白内障或其他晶体疾病患者禁用。 5、有光敏性疾病患者如:红斑狼疮、皮肌炎、卟啉症、多形性日光疹、着色性干皮病等患者禁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过敏体质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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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甲氧沙林, 化学名称:8-甲氧基呋喃香豆素 |
驱虫斑鸠菊、补骨脂、何首乌、当归、防风、蛇床子、白鲜皮、乌梅、白芥子、丁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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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无色澄清溶液。 |
本品为深棕色的液体;气芳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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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有皮肤癌病史、有日光敏感家族史、新近接受放射线或细胞毒治疗及有胃肠道疾病者应慎用。 2、照射紫外线时及照射后8小时内应戴墨镜,并用黑布覆盖正常皮肤。 3、治疗期间不得服用含有呋喃香豆素的食物,如酸橙、无花果、香菜、芥末、胡萝卜、芹菜等。 4、治疗期间应戒酒,不宜吃过于腥辣食物。 5、治疗银屑病,需8-10次治疗后出现较明显疗效。治疗白癜风则疗效出现更慢 |
1.外用制剂,禁止口服和用于皮肤破损处。勿涂于正常皮肤上。 2.少数患者如出现红、肿、痒反应可在使用前用适量白酒稀释或脱敏后使用。严重时应停药,待症状消退后继续用药。 3.避免日光曝晒。曝晒、照射时间过久或用药过量可能引起水疱,如有水疱,应停止用药对症处理,待水疱痊愈后继续用药。 4.过敏体质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