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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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1%(5ml:5mg) |
5mg*30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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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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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柏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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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H20181090 |
国药准字H120203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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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对皮质类固醇敏感的睑结膜、球结膜、角膜及其他眼前段组织的炎症。 |
主要用于过敏性与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适用于结缔组织病,系统性红斑狼疮,严重的支气管哮喘,皮肌炎,血管炎等过敏性疾病,急性白血病,恶性淋巴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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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滴眼:一次1~2滴,一日2~4次,用前摇匀,滴于结膜囊内。治疗开始的24~48小时,可酌情增加至每小时2滴。注意勿过早停药。 |
1.口服。一般一次5~10mg(1~2片),一日10~60mg(2~12片)。2.对于系统性红斑狼疮、肾病综合症、溃疡性结肠炎、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等自身免疫性疾病,可给每日40~60mg(8~12片),病情稳定后逐渐减量。3.对药物性皮炎、荨麻疹、支气管哮喘等过敏性疾病,每日20~40mg(4~8片),症状减轻后减量,每隔1~2日减少5mg(1片)。4.防止器官移植排异反应,一般在术前1~2天开始每日口服100mg(20片),术后一周改为每日60mg(12片),以后逐渐减量。5.治疗急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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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该药可能引起眼压升高,甚至青光眼,可致视神经损害,后囊膜下白内障、继发性眼部感染、眼球穿孔及延缓伤口愈合 |
本品较大剂量易引起糖尿病、消化道溃疡和类库欣综合征症状,对下丘脑-垂体-肾上腺轴抑制作用较强。并发感染为主要的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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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禁用于急性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眼组织的真菌感染、牛痘、水痘及大多数其他病毒性角膜、结膜感染、眼结核以及对该药成分过敏者。 |
对本品及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有过敏史患者禁用。高血压、血栓症、胃与十二指肠溃疡、精神病、电解质代谢异常、心肌梗塞、内脏手术、青光眼等患者一般不宜使用,特殊情况下权衡利弊,注意病情恶化的可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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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氟米龙。 |
醋酸泼尼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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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细微颗粒的混悬液,静置后细微颗粒下沉,振摇后成均匀的乳白色混悬液。 |
本品为白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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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有单纯疱疹病毒感染病史者慎用。 2.长期使用时,个别敏感病人可能导致眼压升高,甚至诱发青光眼而损害视神经,影响视力和视野,也可能致后囊下白内障形 成,以及继发眼组织真菌和病毒感染。 3.已知多种眼部疾病及局部长期使用本品可能致角膜和巩膜变薄,因此,在角膜和巩膜组织较薄的病人中用药可能引起眼球 穿孔。 4.未行抗菌治疗的眼部急性化脓性感染,用药后可能掩盖病情或使病情恶化。 |
1.结核病、急性细菌性或病毒性感染患者慎用。必要应用时,必须给予适当的抗感染治疗。2.长期服药后,停药前应逐渐减量。3.糖尿病、骨质疏松症、肝硬化、肾功能不良、甲状腺功能低下患者慎用。4.对有细菌、真菌、病毒感染者,应在应用足量敏感抗生素的同时谨慎使用。5.运动员慎用。核病、急性细菌性或病毒性感染患者慎用。必要应用时,必须给予适当的抗感染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