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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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5ml:5mg |
0.1%*5g*1支/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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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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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美制药(海南)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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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H20181091 |
HC20181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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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对皮质类固醇敏感的睑结膜、球结膜、角膜及其他眼前段组织的炎症。 |
口腔粘膜的急、慢性炎症,包括复发性口腔溃疡、糜烂型口腔扁平苔藓、义齿性口腔炎和创伤性病损(包括∶托牙口疮、剥脱性牙龈炎和口腔炎)。创伤性溃疡和多数非复发性病损治疗后可迅速痊愈。慢性病变和复发性口腔溃疡用药后也能获得显著疗效,停药后还会复发,但本品对控制复发也有一定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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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滴眼:一次1~2滴,一日2~4次,用前摇匀,滴于结膜囊内。治疗开始的24~48小时,可酌情增加至每小时2滴。注意勿过早停药。 |
挤出少量药膏(大约1cm)轻轻涂抹在病损表面使之形成薄膜。药膏在患处的用量以达到完全覆盖患处为佳。本品不可反复揉擦。刚刚涂抹药膏时可能感觉药膏中有颗粒,口腔有砂砾感。药膏涂后可以形成光滑的薄膜。本品最好在睡前使用这样可以使药物与患处整夜接触。如果症状严重,需要每天涂2-3次。以餐后用药为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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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该药可能引起眼压升高,甚至青光眼,可致视神经损害,后囊膜下白内障、继发性眼部感染、眼球穿孔及延缓伤口愈合 |
非常少见。口腔内局部使用没有见到对皮质类固醇的不良反应。长期使用可引起如同全身使用类固醇类药物的不良作用,如肾上腺皮质功能抑制、葡萄糖代谢改变、蛋白质分解和消化道溃疡复发等。这些情况在激素停止使用后可以逆转和消失。炎症、毛囊炎、痤疮样皮疹、色素减退、口周皮炎、过敏性接触性皮炎、继发感染、皮肤萎缩、皮纹和皮疹等不良反应少见,但当采用封包疗法时其发生频率明显增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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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禁用于急性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眼组织的真菌感染、牛痘、水痘及大多数其他病毒性角膜、结膜感染、眼结核以及对该药成分过敏者。 |
1.患者对本品中任何一种成份有过敏史。 2.由于本品中含有皮质类固醇,禁用于口腔、咽部的真菌和细菌感染性疾病。 3.由病毒引起的口腔疱疹,如∶唇疱疹、原发性疱疹牙龈口腔炎、疱疹性咽峡炎等也不使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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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氟米龙。 |
曲安奈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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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细微颗粒的混悬液,静置后细微颗粒下沉,振摇后成均匀的乳白色混悬液。 |
本品为浅黄色至浅棕色软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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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有单纯疱疹病毒感染病史者慎用。 2.长期使用时,个别敏感病人可能导致眼压升高,甚至诱发青光眼而损害视神经,影响视力和视野,也可能致后囊下白内障形 成,以及继发眼组织真菌和病毒感染。 3.已知多种眼部疾病及局部长期使用本品可能致角膜和巩膜变薄,因此,在角膜和巩膜组织较薄的病人中用药可能引起眼球 穿孔。 4.未行抗菌治疗的眼部急性化脓性感染,用药后可能掩盖病情或使病情恶化。 |
1.按规定剂量适用本品的类固醇用量很小,不太可能对全身产生影响。但是长期间局部适用也会出现异常情况,如:乏力、头晕等,出现这些情况应该与医生联系。 2.如果出现持续的局部刺激症状和过敏反应,应该立即停药并采取相应治疗。 3.患结核病、消化道溃疡和糖尿病的病人若无医嘱不能使用皮质类固醇类药物。 4.必须牢记在患者接受皮质类固醇治疗时,口腔的正常防御机制收到抑制,口腔中有害微生物会进行繁殖,但不会出现通常的口腔感染症状。 5.用药7天后,如果病损没有显著修复、愈合时,建议做进一步检查。 6.同时使用其他的皮质类固醇药物,在病情得到控制后应该停止用药。如果在两周内病情仍然没有得到控制,请联系医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