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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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3mg*10粒*3板 |
6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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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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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迪耳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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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H20181098 |
国药准字H199911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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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轻、中度阿尔茨海默型痴呆的症状。 |
主要用于脑血管疾患,如脑血管灌注不足,脑血管痉挛,蛛网膜下出血,中风和偏头痛等。对突发性耳聋也有一定疗效。主要用于高血压、缺血性脑血管疾病、蛛网膜下腔出血、偏头痛、痴呆症的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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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服药方法:每日2次,与早、晚餐同服。起始剂量:1.5mg,每日2次。递增剂量:推荐起始剂量为1.5mg,每日2次;如患者服用至少4周以后对此剂量耐受良好,可将剂量增至3mg,每日2次;当患者继续服用至少4周以后对此剂量耐受良好,可逐渐增加剂量至4.5mg,以至6mg,每日2次。倘若治疗中出现副作用(如恶心、呕吐、腹痛或食欲减退等)或体重下降,应将每日剂量减至患者能够耐受的剂量为止。维持剂量:1.5-6mg/次,每日2次。获得最佳疗效的患者应维持其最高的、且耐受良好的剂量。最高推荐剂量:6mg/次,每日2次 |
口服:一次60~120mg,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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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总体来说,该药可以出现轻至中度的副作用,通常不予处理即可自行消失。副作用发生的频率及程度常随服药剂量的递增而增多或加重。在欧洲、北美、南非、澳大利亚和日本等地区和国家进行II期和III期临床试验时,所报告的副作用发生率总计为5%或略高,但与本品关系不明显。一般情况异常:意外创伤7%,疲劳7%,虚弱6%。中枢和周围神经系统异常:眩晕19%,头痛15%,困倦5%。胃肠系统异常:恶心38%,呕吐23%,腹泻15%,食欲减退11%,消化不良6%。精神异常:激动8%,失眠8%,精神错乱6%,抑郁5%。防御机制异常:上呼吸道感染7%,泌尿道感染5%。另外,下列副作用在服用本品患者中的发生率至少高出给予安慰剂者2%:出汗增多、全身不适、体重下降、震颤。女性患者对恶心、呕吐、食欲减退和体重下降更为敏感。重酒石酸卡巴拉汀胶囊不引起任何实验室检查项目的改变,包括肝功能或心电图,因此不需进行特殊监护。 |
大量临床实践证明,蛛网膜下隙出血者应用尼莫地平治疗时约有11.2%的病者出现不良反应。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有:1.血压下降,血压下降的程度与药物剂量有关。2.肝炎。3.皮肤刺痛。4.胃肠道出血。5.血小板减少。6.偶见一过性头晕、头痛、面潮红、呕吐、胃肠不适等。此外,口服尼莫地平以后,个别病人可发生碱性磷酸酶(ALP)、乳酸脱氢酶(LDH)、AKP的升高,血糖升高以及个别人的血小板数的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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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已知对重酒石酸卡巴拉汀,其它氨基甲酸衍生物或其它配方成分过敏的患者禁用本品。由于未进行相关研究。重酒石酸卡巴拉汀胶囊禁止应用于严重肝脏损害的患者。 |
1.对本品或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2.尼莫地平与利福平联合应用会显著降低尼莫地平的疗效,因此尼莫地平禁止与利福平联合应用。3.口服尼莫地平与抗癫痫药苯巴比妥、苯妥英或卡马西平联合应用显著降低尼莫地平的疗效,因此禁止联合应用。4.用于治疗老年性脑功能障碍时,对于肝功能严重不良的患者,特别是肝硬化患者,由于首过效应和代谢清除率减少,可能使尼莫地平的生物利用度增加。因此肝功能严重不良的患者禁用(例如肝硬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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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详见说明书 |
化学名尼莫地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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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内容物为类白色至微黄色粉末。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淡黄色颗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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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作为胆碱酯酶抑制剂,重酒石酸卡巴拉汀可以提高琥珀酰胆碱型肌松剂的作用。因此,在麻醉前,应该有合适的间歇期停止服用本品。重酒石酸卡巴拉汀胶囊不应与其它拟胆碱药物合用,与抗胆碱能药物合用时可能会干扰其作用。 |
1.使用本品治疗老年性脑功能障碍时,患有多种疾病的老年患者,如伴有严重肾功能不全(肾小球滤过率小于20毫升,分钟)、严重的心功能不全时应定期随访检查。2.使用本品预防和治疗由于动脉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后脑血管痉挛引起的缺血性神经损伤时,虽然未显示应用尼莫地平与颅内压升高有关,但推荐对于颅内压升高或脑水肿患者应进行密切的监测。3.低血压患者(收缩压低于100毫米汞柱)须慎用。4.使用本品可能出现的头晕会影响操作(驾驶)和使用机械的能力。5.严禁使用超过有效期的尼莫地平片。6.请放在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