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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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30mg*7片*12件 |
60mg*6粒*4板(尼立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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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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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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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J20180025 |
国药准字H109703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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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 高血压 2. 冠心病慢性稳定型心绞痛(劳累性心绞痛) |
主要用于脑血管疾患,如脑血管灌注不足,脑血管痉挛,蛛网膜下出血,中风和偏头痛等。对突发性耳聋也有一定疗效。主要用于高血压、缺血性脑血管疾病、蛛网膜下腔出血、偏头痛、痴呆症的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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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治疗时应尽可能按个体情况服药。依据患者的临床情况,给予不同的基础用药剂量。肝功能损伤患者应仔细监控,严重病例应减少用药剂量。除非特殊医嘱,成年人推荐下列剂量:一次一片(30mg),一日1 次。疗程:用药时间应由医生决定。用药方法:通常整片药片用少量液体吞服,服药时间不受就餐时间的限制。该药片不能咀嚼或掰断后服用! |
口服:一次60~120mg,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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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不良反应一般是短暂和轻微的,通常发生在治疗开始阶段,包括:头痛、面部潮红(通常在较高剂量时)、恶心、消化不良、胃部烧灼感、头晕、无力、嗜睡、皮肤反应、感觉异常、低血压、心悸、心动过速和下垂性水肿,极少数报道过敏性肝炎(药物性肝炎)和可逆性牙龈增生。 |
大量临床实践证明,蛛网膜下隙出血者应用尼莫地平治疗时约有11.2%的病者出现不良反应。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有:1.血压下降,血压下降的程度与药物剂量有关。2.肝炎。3.皮肤刺痛。4.胃肠道出血。5.血小板减少。6.偶见一过性头晕、头痛、面潮红、呕吐、胃肠不适等。此外,口服尼莫地平以后,个别病人可发生碱性磷酸酶(ALP)、乳酸脱氢酶(LDH)、AKP的升高,血糖升高以及个别人的血小板数的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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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 禁用于已知对硝苯地平过敏者。 2. 禁用于心源性休克。 3. 由于酶诱导作用,与利福平合用时,硝苯地平达不到有效的血药浓度。因而不得与利福平合用。 4. 禁用于怀孕和哺乳期妇女。 |
1.对本品或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2.尼莫地平与利福平联合应用会显著降低尼莫地平的疗效,因此尼莫地平禁止与利福平联合应用。3.口服尼莫地平与抗癫痫药苯巴比妥、苯妥英或卡马西平联合应用显著降低尼莫地平的疗效,因此禁止联合应用。4.用于治疗老年性脑功能障碍时,对于肝功能严重不良的患者,特别是肝硬化患者,由于首过效应和代谢清除率减少,可能使尼莫地平的生物利用度增加。因此肝功能严重不良的患者禁用(例如肝硬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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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硝苯地平。 |
化学名尼莫地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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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圆形双凸的坚硬玫瑰红色薄膜衣片。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淡黄色颗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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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对于心力衰竭及严重主动脉瓣狭窄的患者,当血压很低时(收缩压<90mmHg 的严重低血压),服用本品应十分慎重。过度低血压:虽然在大多数患者硝苯地平降血压效应是适度的并能耐受,但少数患者出现过度而难以耐受的低血压。低血压反应常发生在初始给药或继后的增加剂量时,尤易发生于合用β 受体阻滞剂患者。本品有不可变形的物质,因此胃肠道严重狭窄的患者使用本品时应慎重,因为有可能发生梗阻的症状。曾有个案报道,此类控释制剂在无胃肠道疾患的患者,出现梗阻症状。有KOCK小囊的患者(直肠结肠切除后作回肠造口) 不能使用本品。本品有不可吸收的外壳,这样可使药品缓慢释放进入人体内吸收。当这一过程结束时,空药片可在粪便中发现。该药从双铝包装中取出后应立即服用。 |
1.使用本品治疗老年性脑功能障碍时,患有多种疾病的老年患者,如伴有严重肾功能不全(肾小球滤过率小于20毫升,分钟)、严重的心功能不全时应定期随访检查。2.使用本品预防和治疗由于动脉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后脑血管痉挛引起的缺血性神经损伤时,虽然未显示应用尼莫地平与颅内压升高有关,但推荐对于颅内压升高或脑水肿患者应进行密切的监测。3.低血压患者(收缩压低于100毫米汞柱)须慎用。4.使用本品可能出现的头晕会影响操作(驾驶)和使用机械的能力。5.严禁使用超过有效期的尼莫地平片。6.请放在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