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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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60粒(阿斯美) |
每粒装0.2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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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第一三共制药(上海)有限公司 |
大同市利群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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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3669 |
国药准字Z140207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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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支气管哮喘和喘息性支气管炎,以及其它呼吸系统疾病引起的咳嗽、咳痰、喘息等症状。 |
补肺益气。本品用于肺肾两虚所致咳喘,浮肿等症,亦可用于各类肾病,慢性支气管哮喘,慢性肝炎及肿瘤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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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5岁以上,1日3次,每次2粒,饭后口服。8岁以上15岁未满,1日3次,每次1粒。可根据年龄与病情作适当的增减。 |
口服,一次2-3粒,一日2-3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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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有皮疹,皮肤发红、瘙痒,恶心、呕吐,食欲不振,眩晕,心悸及排尿困难,停药后消失。 |
目前尚无明显毒副反应,不良反应的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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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哺乳期妇女禁用; 2.哮喘危象,严重心血管疾病患者禁用; 3.未满8岁的婴幼儿童禁用。 |
对本品可是牛乳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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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粒胶囊中含): 盐酸甲氧那明 12.5mg,那可丁 7mg 氨茶碱 25mg,马来酸氯苯那敏 2mg |
冬虫夏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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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剂,内含白色或微黄色颗粒或粉末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颗粒;嗅特异,味微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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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服用本品后出现皮疹、发红、呕吐、食欲不振、眩晕、排尿困难等症状时,应停止服药并请教医师。 2.有心脏疾患、高血压或高龄者,青光眼、甲亢、排尿困难者及正在接受治疗者遵医嘱服用。 3.服用本品后,有时引起困倦,故不要驾驶或操作机械。 4.发热中的儿童及有痉挛史的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本品。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4.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