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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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g |
1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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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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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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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HC20181019 |
国药准字H20113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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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对皮质类固醇治疗有效的非感染性炎症性皮肤病,如皮炎、脂溢性皮炎、接触性皮炎、异位性皮炎、局限性神经性皮炎、钱币状皮炎和寻常型银屑病。 |
1.伴有真菌感染或有真菌感染倾向的皮炎、湿疹; 2.由皮肤癣菌、酵母菌和霉菌所致的炎症性皮肤真菌病,如手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 3.尿布性皮炎; 4.念珠菌性口角炎; 5.甲沟炎; 6.由真菌、细菌所致的皮肤混合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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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以薄层涂于患处,依症状每日一至二次,并缓和地摩擦。如有需要,可用多孔绷带包扎患处,通常毋需用密封的包扎。药效欠佳者或较顽固的患者,可改用短时的密封包扎以增强疗效。对于慢性皮肤疾患(如银屑病或慢性湿疹),使用本品时不应突然停用,应交替换用润肤剂或药效较弱的另一种皮质类固醇,逐渐减少本品用药剂量。 |
局部外用。取适量本品涂于患处,每日早晚各1次。治疗皮炎、湿疹时,疗程2-4周。治疗炎症性真菌性疾病应持续至炎症反应消退,疗程不超过4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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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发:用药部位刺激性症状,如烧灼感、瘙痒。罕见:皮肤干燥、红斑、皮肤萎缩、毛囊炎、痤疮或脓疱,如已发生严重的刺激性或过敏症状,应终止治疗。已报道局部用药的不良反应包括:接触性过敏、皮肤色素沉着或继发性感染。此外,尤其在长期使用,或用于大面积皮肤或使用密封性包扎,或用于例如面部、腋下等通透性高的皮肤部位,可能发生萎缩纹、萎缩性变化、出血、日周皮炎或玫瑰痤疮样皮炎、毛细血管扩张、紫癜、或激素性痤疮。 |
1. 局部偶见过敏反应,如出现皮肤烧灼感、瘙痒、针刺感等。 2. 长期使用时可出现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以及继发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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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对本品任何成份过敏者。2.细菌和病毒性皮肤病(如水痘、脓皮病、接种疫苗后、单纯疱疹、带状疱疹)、真菌性皮肤病、梅毒性皮肤病变、皮肤结核病、玫瑰痤疮、口周皮炎、寻常痤疮患者。 |
皮肤结核、梅毒或病毒感染者(如疱疹、牛痘、水痘)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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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卤米松一水合物。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硝酸益康唑10毫克、曲安奈德1.0毫克。辅料为:聚氧乙烯-7-硬脂酸酯、聚氧乙烯一5一油酸酯、液状石蜡、苯甲酸、乙二胺四乙酸二钠、丁羟茴醚和纯化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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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白色乳膏。 |
本品为白色乳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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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皮肤结核、梅毒、病毒性皮肤病、预防接种皮肤反应、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严重皮肤感染应用本品,同时需加用全身抗感染剂 ;3.本品避免接触眼结膜、亦不应长期用于面部及皮肤皱折区。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腔内、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不得长期大面积使用; 4.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连续使用不能超过4周,面部、腋下、腹股沟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连续使用不能超过2周,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