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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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5ml/盒 |
0.1g*10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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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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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维奥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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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J20180067 |
国药准字H200312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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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对皮质类固醇敏感的睑结膜、球结膜、角膜及其他眼前段组织的炎症。 |
骨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和强直性脊椎炎等引起的疼痛和炎症的症状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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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滴眼:一次1~2滴,一日2~4次,用前摇匀,滴于结膜囊内。治疗开始的24~48小时,可酌情增加至每小时2滴。注意勿过早停药。 |
口服,用至少半杯水送下,可与食物同服。成人每日两次,每次1片(0.1g)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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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严重的不良反应(偶尔发生:O.1%以下,有时发生:0.1~5%,无特定:5%以上或几率不明)眼。 (1)青光眼:在连续用药数周后,偶尔会出现眼压升高或青光眼,因此须定期进行眼压检查。 (2)疱疹性角膜炎、真菌性角膜炎、绿脓杆菌感染:有时会诱发疱疹性角膜炎、真菌性角膜炎、绿脓杆菌感染等。出现上述情况,应采取妥善的处置。 (3)穿孔:用于疱疹性角膜炎、角膜溃疡或外伤等,有可能引起穿孔。 (4)后囊下白内障:长期用药时,有时会出现后囊下白内障。 2)其他不良反应如果出现不良反应,应采取停药等妥善措施。过敏症眼睑炎眼刺激感、结膜充血垂体、肾上腺皮质系统功能(长期连续使用时)抑制垂体、肾上腺皮质系统功能其他延迟创伤的治愈。 |
主要出现胃肠道不良反应(消化不良、腹痛、恶心和腹泻)最常见的是消化不良(7.5%)和腹痛(6.2%)。 1、常见(>1%):(1)胃肠道系统功能失调:消化不良、腹痛、恶心和腹泻。(2)肝和胆:肝酶升高。 2、偶见(1/100~1/1000):(1)一般:头晕。(2)胃肠道系统:腹胀、胃炎、便秘、呕吐、溃疡性口腔粘膜炎。(3)皮肤:湿疹、皮疹和皮炎。(4)代谢和营养:尿素氮和肌酐升高。 3、罕见:(<1/1000):(1)一般:头痛、疲倦、面部浮肿、过敏反应、体重增加。(2)血液:贫血、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3)心血管:水肿、心悸。(4)中枢和外周神经系统:感觉异常、癫痫。(5)胃肠道系统障碍:胃肠出血和溃疡、出血性腹泻、肝炎或胰腺炎、柏油状大便、口腔粘膜炎症。(6)泌尿系统障碍:间质性肾炎。(7)皮肤:湿疹。(8)代谢和营养:碱性磷酸酶升高、高钾血症。(9)精神病学:抑郁、多梦、嗜睡、失眠。(10)眼睛:视觉异常(11)其它:味觉倒错、脉管炎、腓肠肌痉挛、潮红、紫瘕。 如其它的NSAIDs,可能发生严重的皮肤粘膜的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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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制剂的成份有过敏史的患者。 原则上禁忌(对下述患者原则上不使用,但在有特殊需要时,需慎重用药): 1)角膜上皮剥离或角膜溃疡的患者。(有可能使这些疾病加重。此外,有可能引起角膜穿孔。 2)病毒性角结膜疾病、结核性眼疾病、真菌性眼疾病或化脓性眼疾病的患者。(有可能使这些疾病加重。此外,有可能引起角膜穿孔。 |
1、已知对醋氯芬酸以及其他非甾体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病人服用作用机理类似的药物(如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引起哮喘、支气管炎痉挛、急性鼻炎或荨麻疹或已知对抗炎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3、患有或者怀疑患有胃、十二指肠溃疡或者胃、十二指肠溃疡复发史的患者,胃肠道出血或其它出血或凝血障碍患者禁用。 4、患有严重心衰、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5、妊娠后三个月期间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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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氟米龙。 化学名称为:1,4-二烯-3,20-二酮,9-氟-11,17-二羟基-6-甲基-(6α,11β)-孕烷。 分子式:C22H29FO4 分子量:376.47 |
醋氯芬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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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混悬液。 |
本品为肠溶包衣片,除去肠溶衣后显类白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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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给药途径:只可做滴眼用。 2.给药时: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 |
1、有胃肠道疾病的患者、脑血管出血、溃疡性结肠炎、Crohn病、系统性红斑狼疮(SLE)、卟啉病及造血和凝血障碍病史者应慎用或在密切监控下使用。 2、轻、中度肝、肾、心功能不全者以及有体液潴留倾向的患者应慎用,这些患者使用NSAIDs,可导致肾功能衰竭和体液潴留,用利尿药治疗或其他同样有低血容量危险的患者也应慎用。 3、在治疗期间,很多时候患者无前兆症状或明显的病史,结果出现严重的胃肠道出血和/或穿孔。老年患者可能造成肾、心血管和肝功能损害。 4、长期使用NSAIDs治疗的患者应经常检查以作预防(如:肝、肾功能和血细胞计数)。 5、服用NSAIDs出现头晕和中枢神经系统其他障碍的患者应避免开车和从事机械操作。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