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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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5ml/盒 |
每克含匹伐酸氟米松0.2mg,水杨酸3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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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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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J20180067 |
HC20140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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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对皮质类固醇敏感的睑结膜、球结膜、角膜及其他眼前段组织的炎症。 |
本品适用于对皮质类固醇治疗有效的非感染性炎症性皮肤病,尤其是和角化过度症有关的皮肤病,如:脂溢性皮炎、接触性皮炎、异位性皮炎、局限性神经性皮炎、寻常型银屑病、扁平苔癣以及掌跖角化过度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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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滴眼:一次1~2滴,一日2~4次,用前摇匀,滴于结膜囊内。治疗开始的24~48小时,可酌情增加至每小时2滴。注意勿过早停药。 |
将本品以薄层涂于患处,依症状每日1-2次,并缓和地摩擦,如有需要,患处以有孔纱布遮盖。对慢性皮肤病不应突然停止治疗,涂量需逐步地减少,并以缓和剂替代或改用轻效的皮质固醇。儿童:不能连续使用超过两周:两岁以下儿童使用不能超过7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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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严重的不良反应(偶尔发生:O.1%以下,有时发生:0.1~5%,无特定:5%以上或几率不明)眼。 (1)青光眼:在连续用药数周后,偶尔会出现眼压升高或青光眼,因此须定期进行眼压检查。 (2)疱疹性角膜炎、真菌性角膜炎、绿脓杆菌感染:有时会诱发疱疹性角膜炎、真菌性角膜炎、绿脓杆菌感染等。出现上述情况,应采取妥善的处置。 (3)穿孔:用于疱疹性角膜炎、角膜溃疡或外伤等,有可能引起穿孔。 (4)后囊下白内障:长期用药时,有时会出现后囊下白内障。 2)其他不良反应如果出现不良反应,应采取停药等妥善措施。过敏症眼睑炎眼刺激感、结膜充血垂体、肾上腺皮质系统功能(长期连续使用时)抑制垂体、肾上腺皮质系统功能其他延迟创伤的治愈。 |
氟米松的用药耐受性较好,用药部位偶有瘙痒、皮疹及皮肤萎缩现象发生。尽管氟米松的副作用很小,但当它与水杨酸合用于面部或长期使用时,需要考虑其副作用的影响。复方氟米松软膏使用中尚未发现水杨酸引起的系统性不良反应,但复方氟米松软膏用于小儿时须注意其副作用。治疗过程中如产生严重的刺激性或致敏性,应停止用药。用药过程中可能会产生下列局部性反应,如:接触性过敏、皮肤色素沉着、掩蔽感染、烧灼感、瘙痒、刺激感、干燥、毛囊炎、多毛(症)及痤疮疹。当长期用药、大面积用药、封闭用药或用于皮肤较薄部位(如面部、腋下)时,会导致毛细血管扩张、紫癜、或类固醇痤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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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制剂的成份有过敏史的患者。 原则上禁忌(对下述患者原则上不使用,但在有特殊需要时,需慎重用药): 1)角膜上皮剥离或角膜溃疡的患者。(有可能使这些疾病加重。此外,有可能引起角膜穿孔。 2)病毒性角结膜疾病、结核性眼疾病、真菌性眼疾病或化脓性眼疾病的患者。(有可能使这些疾病加重。此外,有可能引起角膜穿孔。 |
凡对复方氟米松软膏的任何成份有过敏者禁用。此外,禁用于皮肤的病毒感染(如水痘接种疫苗后引发的皮疹、单纯疱疹、带状疱疹)、细菌感染、真菌感染、牛痘、梅毒、皮肤结核、红斑痤疮、口周围皮炎及寻常痤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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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氟米龙。 化学名称为:1,4-二烯-3,20-二酮,9-氟-11,17-二羟基-6-甲基-(6α,11β)-孕烷。 分子式:C22H29FO4 分子量:376.47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克含匹伐酸氟米松0.2mg,水杨酸3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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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白色混悬液。 |
本品为白色或淡黄色软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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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给药途径:只可做滴眼用。 2.给药时: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 |
本品大剂量用于大面积皮肤或封闭使用时,需要定期进行的医学检测。应尽量避免长期用药或用于面部。因为有报道用药会导致轻微的肾上腺皮质机能的下降,必需注意用药可能引起的全身性副作用,特别是大面积用药或封闭用药时更应注意。当用药部位有严重的细菌或真菌感染时,必须辅以其他的相关治疗。此外应避免软膏与结膜接触。对于严重肾衰竭的病人,应避免反复大面积用药,以防水杨酸在体内积聚。复方氟米松软膏不适用于皮肤有渗出液体的部位,同时也不适用于粘膜部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