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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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200mg |
每粒装0.3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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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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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北大维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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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H20181239 |
国药准字Z10950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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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供成人使用 2.用于治疗成人饮食控制疗法效果不理想的高脂血症(IIa型),内源性高甘油三脂血症,单纯性和混合型特别是饮食控制后血中胆固醇仍持续升高,或是有其他并发的危险因素时。 3.在服药过程中应继续控制饮食。 4.目前,尚无长期临床对照研究证明非诺贝特在动脉粥样硬化并发症一级和二级预防方面的有效性。 |
除湿祛痰,活血化淤,健脾消食。本品用于脾虚痰淤阻滞症的气短﹑乏力﹑头晕﹑头痛﹑胸闷﹑腹胀﹑食少纳呆等;高脂血症;也可用于由高脂血症及动脉粥样硬化引起的心脑血管疾病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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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配合饮食控制,该药科长期服用,并应定期监测疗效。-200mg规格的力平之微粒化胶囊每日仅需服用一粒,与餐同服。当胆固醇的水平正常时,建议减少剂量。 |
1.口服,一次2粒,一日2次,早晚饭后服用2.轻﹑中度患者一日2粒 ,晚饭后服用,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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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与其他贝特类药物合用时,有报道出现过肌肉功能失调(弥散性疼痛,触痛感,肌无力)和少见的严重的横纹肌溶解症。这些不良反应在停药后大多可逆转。如果感到肌肉疼痛,疼痛肌肉敏感,肌肉无力,立即与医生取得联系,因为有时肌肉问题是很严重的。 -其它较少发生,中等程度的不良反应也有报道:胃或肠道消化功能失调,如消化不良 ;转氨酶升高 ;有报道偶见过敏性皮肤反应,如皮疹、瘙痒、荨麻疹,或光敏反应,在一些病例中即使停药几个月,当皮肤暴露于阳光或人工紫外线后,仍会出现红斑,丘疹,花斑疹和湿疹。目前尚无长期对比研究对不良反应进行全面评估,尤其是患胆结合石的危险性。 |
1.一般耐受性良好,大部分副作用轻微而短暂。 2.本品常见不良反应为胃肠道不适,如胃痛、腹胀、胃部灼热等。 3.偶可引起血清氨基转移酶和肌酸磷酸激酶可逆性升高。 4.罕见乏力、口干、头晕、头痛、肌痛、皮疹、胆囊疼痛、浮肿、结膜充血和泌尿道刺激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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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在下列情况中,此药物禁止使用: 1.对非诺贝特过敏者禁用 ; 2.肝功能不全者 ; 3.肾功能不全者 ; 4.已知在治疗过程中使用非诺贝特或与之结构相似的药物,尤其是酮洛芬时,会出现光毒性或光敏反应 ; 5.与其它贝特类药物合用 ; 6.儿童禁用。该药通常不建议与HMG-CoA还原酶抑制剂联合使用,在哺乳期也不应使用。 |
1.一般耐受性良好,大部分副作用轻微而短暂。 2.本品常见不良反应为胃肠道不适,如胃痛、腹胀、胃部灼热等。 3.偶可引起血清氨基转移酶和肌酸磷酸激酶可逆性升高。 4.罕见乏力、口干、头晕、头痛、肌痛、皮疹、胆囊疼痛、浮肿、结膜充血和泌尿道刺激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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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其化学名称为2-甲基-2-(4-(4-氯苯甲酰基)苯氧基)丙酸异丙酯。 |
红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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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结晶性粉末。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紫红色的颗粒和粉末;气微酸,味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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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如果在服用几个月(3-6个月)后,血脂未得到有效的改善,应考虑补充治疗或采用其他方法治疗。服用本品不能做为饮食控制的替代疗法,继续饮食控制仍是必要的,需定期进行常规血液检查。 2.一些病人可出现转氨酶升高,通常为一过性的。就目前所知,这些似乎表明: 在治疗的最初12个月,每隔3个月全面检查转氨酶浓度 ; 当ASAT和ALAT升高至正常值的3倍以上时,应停止治疗。 3.在与口服抗凝剂合用时,应密切监测凝血酶的浓度,以INR表示。 |
1.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血脂、血清氨基转移酶和肌酸磷酸激酶;有肝病史者服用本品尤其要注意肝功能的监测。 2.在本品治疗过程中,如发生血清氨基转移酶增高达正常高限3倍,或血清肌酸磷酸激酶显著增高时,应停用本品。 3.不推荐孕妇及乳母使用。 4.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