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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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6g:0.471g(1.25mg/喷) |
0.5mg*200揿*1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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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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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为民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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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J20130122 |
国药准字H200667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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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治疗各种病因引起的心绞痛发作,预防心绞痛发作,急性心肌梗塞,急性左心室衰竭,预防及缓解由心导管引起的冠脉痉挛,延长经皮穿刺球体扩张血管成型术(PTCA)期间对心肌缺血的耐受性。 |
血管扩张药,主要用于治疗或预防心绞痛的发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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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心绞痛发作的治疗:舌下喷雾,一次二喷。预防心绞痛发作:舌下喷雾,一次二喷,每日三次。因为有可能发生反跳现象,停用本品时应逐步减量。 |
在心绞痛发作时或在运动、劳动前,有可能急性发作时,向口腔舌下粘膜喷射1~2次,相当于硝酸甘油0.5~1.0mg。使用时先将罩壳帽取下,将罩壳套在喷雾头上,瓶身倒置,把罩壳对准口腔舌下粘膜揿压阀门,药液即呈雾状喷人口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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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开始应用时可引起硝酸酯性头痛,但此类头痛在持续用药数日后即会消失。面红、眩晕、体位性低血压或反射性心动过速偶尔有可能发生。极少情况下,可能发生循环虚脱,并伴有心动过缓性心律失常。在不常见的情况下,降压过快会引起心绞痛症状加重。罕见剥脱性皮炎。 |
临床试验中有12.3%的患者诉有头胀,3.3%头晕,2.5%口腔粘膜发麻,个别可有恶心、心慌、面红发热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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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动物实验证明本药不会损害胎儿,但是怀孕或哺乳妇女应慎用。 |
禁用于心肌梗死早期(有严重低血压及心动过速时)、严重贫血、青光眼、颅内压增高和乙知对硝酸甘油过敏的患者。还禁用于使用枸橼酸西地那非(万艾可)的患者,后者增强硝酸甘油的降压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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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硝酸异山梨酯。 |
硝酸甘油,加有适量抛射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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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无色澄清液体,储存于带有定量阀门棕色透明玻璃瓶中。 |
本品为无色或微黄绿色澄明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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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下列情况必须小心监护:心梗伴低充盈压,应避免血压低于90mmHg。有循环衰竭倾向、大动脉或心瓣膜狭窄、颅内压升高者(只有应用高剂量静脉点滴硝酸甘油后,压力方继续升高)。可能引起反应迟缓致影响操作机器或驾驶车辆,特别是与酒精共用时。可能因供应偏低气流量肺部之血液重新分布而暂时降低动脉内血氧含量(低血氧症)。 |
1.用药时对准口腔舌下粘膜喷射,切勿随唾液咽下。2.切勿受热,避免撞击。3.如遇喷射不出,可将阀门活动一下或拉上即可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