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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择 注射用盐酸吉西他滨

批准文号:
H20160224
规格:
200 mg(以C9H11F2N3O4计) (还有19个药企生产)
适应症:
本品可用于治疗以下疾病: - 局部晚期或已转移的非小细胞肺癌; - 局部晚期或已转移的胰腺癌; - 吉西....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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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 对比

药品信息

注射用盐酸吉西他滨

贝伐珠单抗注射液

规格

200 mg(以C9H11F2N3O4计)

100mg:4ml

生产企业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H20160224

国药准字S2019004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可用于治疗以下疾病: - 局部晚期或已转移的非小细胞肺癌; - 局部晚期或已转移的胰腺癌; - 吉西他滨与紫杉醇联合,可用于治疗经辅助/新辅助化疗后复发,不能切除的 、局部复发或转移性乳腺癌。除非临床上有禁忌,否则既往化疗中应使用过蒽环 类抗生素。

转移性结直肠癌 贝伐珠单抗联合以氟嘧啶为基础的化疗,适用于转移性结直肠癌患者的治疗。 晚期、转移性或复发性非小细胞肺癌 贝伐珠单抗联合以铂类为基础的化疗用于不可切除的晚期、转移性或复发性非鳞状细胞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一线治疗。

用法用量

剂量 成人: 非小细胞肺癌 单药治疗: 吉西他滨的推荐剂量为1000mg/m2,静脉滴注30分钟。每周给药1次,治疗3周后 休息1周。重复上述的4周治疗周期。根据患者对吉西他滨的耐受性可考虑在每个 治疗周期或一个治疗周期内降低剂量。 联合治疗: 吉西他滨与顺铂联合治疗有两种治疗方案:3周疗法和4周疗法。 3周疗法:吉西他滨的推荐剂量为1250mg/m2,静脉滴注30分钟。每21天治疗周 期的第1天和第8天给药。根据患者对吉西他滨的耐受性可考虑在每个治疗周期或 一个治疗周期内降低剂量。 4周疗法:吉西他滨的推荐剂量为1000mg/m2,静脉滴注30分钟。每28天治疗周 期的第l天、第8天和第15天给药。根据患者对吉西他滨的耐受性可考虑在每个治 疗周期或一个治疗周期内降低剂量。 胰腺癌 吉西他滨推荐剂量为1000mg/m2,静脉滴注30分钟。每周1次,连续7周,随后休 息1周。 随后的治疗周期改为4周疗法:每周1次给药,连续治疗3周,随后休息l周。根据 患者对吉西他滨的耐受性可考虑在每个治疗周期或一个治疗周期内降低剂量。 乳腺癌 推荐吉西他滨与紫杉醇联合给药。在每2l天治疗周期的第1天给予紫杉醇(175 mg /m2),静脉滴注约3小时,随后在第1天和第8天给予吉西他滨(1250 mg/m2), 静脉滴注30分钟。根据患者对吉西他滨的耐受性可考虑在每个治疗周期或一个治 疗周期内降低剂量。在接受吉西他滨 紫杉醇联合化疗之前,患者的粒细胞绝对 计数应至少为1,500(x106/L)。 毒性监测和根据毒性进行的剂量调整 因非血液毒性进行的剂量调整 使用吉西他滨的患者应定期进行肝、肾功能的临床常规检查,以检测是否发生非 血液学毒性。根据患者对吉西他滨的耐受性可考虑在每个治疗周期或一个治疗周 期内降低剂量。通常,对于除恶心/呕吐外的严重(3或4级)的非血液学毒性,应 停止吉西他滨治疗或由医生判断减量治疗。根据临床医生的意见可考虑停止治疗 直至毒性反应消失。 对于顺铂、卡铂和紫杉醇在联合给药时的剂量调整,请参照相关产品的说明书。 因血液学毒性进行的剂量调整 治疗周期开始 对于所有适应症,每次使用吉西他滨前,必须对患者进行血小板和粒细胞计数检 查。在每个治疗周期开始前,患者的粒细胞绝对计数应不少于l,500(×106/L) ,且血小板计数需达到100,000(×106/L)。 治疗周期内 治疗周期内吉西他滨的剂量调整应该根据下面的表格进行: *在该治疗周期内,在粒细胞绝对计数未恢复到至少500(×106/L),血小板计 数未恢复到至少50,000(×106/L)时,不能恢复治疗。 *在治疗周期内不能恢复治疗。下一周期的第1天,若患者粒细胞绝对计数达到至 少1,500(×106/L),血小板计数达到100,000(×106/L),可开始治疗。 对于所有适应症,按血液学毒性对相继的下一治疗周期进行的剂量调整 出现下列血液学毒性时,吉西他滨的剂量应当减少至最初治疗周期使用剂量的 75%。 ·粒细胞绝对计数<500×lO6/l持续5天以上 ·粒细胞绝对计数<100×lO6/l持续3天以上 ·发热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 ·血小板<25,000×106/l ·由于毒性治疗周期延迟一周以上。 给药方法 吉西他滨在输液期间耐受性很好,给药方便。如果发生外渗,应立即停止输液, 更换血管重新开始输液。给药后应对患者进行密切观察。若发生非静脉途径给药 ,必须立即停止给药。 制备、处置和其它操作特别注意事项 操作 制备和处置输液时,必须阅读细胞抑制剂的常规操作安全注意事项。应在安全箱 中处理输液,穿着防护服和佩戴防护手套。如果没有安全箱还应佩戴防护面罩和 防护眼镜。 如果所制备溶液与眼睛接触,可能引起严重的刺激,应立即用水彻底冲洗眼睛。 如果持续刺激,应咨询医生。如果溶液溅到皮肤上,应用水彻底冲洗。 重新溶解(和进一步稀释,如适用)操作指导 浓度为9 mg/mL(0.9%)的氯化钠注射液(不含防腐剂)是唯一被允许用于重新溶 解吉西他滨无菌粉末的溶液。根据药物的溶解性,重新溶解后吉西他滨浓度不应 超过40mg/ml。如果重新溶解溶液浓度大于40mg/ml,可能会导致药物溶解不完 全,应该避免。 1.重新溶解及进一步稀释静脉滴注用吉西他滨时应无菌操作。 2.重新溶解时,将5ml浓度为9 mg/ml(0.9%)的无菌无防腐剂的氯化钠注射液 加入到200mg规格的小瓶中或将25ml浓度为9 mg/ml(0.9%)的无菌无防腐剂的氯 化钠注射液加入到1000mg规格的小瓶中。重新溶解后溶液的总体积分别是 5.26ml(200mg规格)或26.3ml(1000mg规格)。溶解后得到吉西他滨的浓度是38 mg /ml,计算时包括了冻干粉的排水体积。震摇至溶解。可以用9 mg/ml(O.9%) 无菌无防腐剂的氯化钠注射液进一步稀释。重新溶解的溶液是澄清无色至淡黄色 的液体。 3.注射用药品溶液在使用前需检查是否存在不溶性颗粒物和是否褪色。如果发 现有颗粒物,则不能使用。 任何未使用过的产品或废弃物都应根据当地要求处置。 特殊人群 肾或肝损伤患者 对于肝或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应当慎用吉西他滨,因为关于这类患者的临床研究 资料还不够充分,尚不能据此得出明确的推荐剂量(见注意事项和药代动力学)

本品应该由专业卫生人员采用无菌技术稀释后才可输注。贝伐珠单抗采用静脉输注的方式给药,首次静脉输注时间需持续90分钟。如果第一次输注耐受性良好,则第二次输注的时间可以缩短到60分钟。如果患者对60分钟的输注也具有良好的耐受性,那么随后进行的所有输注都可以用30分钟的时间完成。 建议持续贝伐珠单抗的治疗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为止。 转移性结直肠癌(mCRC) 贝伐珠单抗静脉输注的推荐剂量为:联合化疗方案时,5mg/kg体重,每两周给药一次,或7.5 mg/kg体重,每3周给药一次。 晚期、转移性或复发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 贝伐珠单抗联合以铂类为基础的化疗最多6个周期,随后给予贝伐珠单抗单药治疗,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静脉输注的推荐剂量为15mg/kg体重,每3周给药一次。 特殊剂量说明 儿童与青少年:对贝伐珠单抗在18岁以下患者中应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不明确。 老年人:在老年人中应用时不需要进行剂量调整。 肾功能不全:对贝伐珠单抗在肾功能不全患者中应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还没有进行过研究。 肝功能不全:对贝伐珠单抗在肝功能不全患者中应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还没有进行过研究。 使用、处理与处置的特别说明 不能将贝伐珠单抗输注液与右旋糖或葡萄糖溶液同时或混合给药。 不能采用静脉内推注或快速注射(Bolus)。 应该由专业卫生人员采用无菌技术来配制贝伐珠单抗。抽取所需数量的贝伐珠单抗,用0.9%的氯化钠溶液稀释到需要的给药体积。贝伐珠单抗溶液的终浓度应该保持在1.4-16.5 mg/ml之间。 因为产品中不含有防腐剂,所以小瓶中所有剩余的药品都要丢弃掉。作为注射用药品,在给药前应该肉眼检查有无颗粒物和变色。 不相容性 没有观察到贝伐珠单抗与聚氯乙烯和聚烯烃袋之间存在不相容性。采用右旋糖溶液(5%)稀释时,观察到贝伐珠单抗发生具有浓度依赖性的降解。 未使用过期药品处置 尽量避免药品在环境中的释放。药品不应经废水处理方式处置,应避免经家用垃圾方式处置。如果当地有条件的话,使用已建立的收集系统处置。 剂量调整 不推荐降低贝伐珠单抗的使用剂量。出现以下情况,停止使用贝伐珠单抗: 胃肠道穿孔(胃肠道穿孔、胃肠道瘘形成、腹腔脓肿),内脏瘘形成(参见警示语和[注意事项] ) 需要干预治疗 的伤口裂开以及伤口愈合并发症(参见[注意事项] ) 重度出血 (例如,需要干預治疔) (参見警示吾和[注意事項] ) 重度动脉血栓事件(参见[注意事项] ) 危及生命 (4 级)的静脉血栓栓塞事件,包括肺栓塞(参见[注意事项] ) 高血压危象或高血压脑病(参见[注意事项] ) 可逆性后部脑病综合征(PRES) (参见[注意事项] ) 肾病综合征(参见[注意事项] ) 如果出现以下状况,需暂停使用贝伐珠单抗: 择期手术前至少4周(参见[注意事项] ) 药物控制不良的重度高血压(参见[注意事项] ) 中度到重度的蛋 白尿需要进一步评估(参见[注意事项] ) 重度输液反应(参见[注意事项] )

副作用

最常报告的吉西他滨治疗相关不良反应包括:大约60%的患者报告恶心(伴或不 伴呕吐)、肝脏转氨酶(AST/ALT)和碱性磷酸酶升高;大约50%的患者报告蛋白尿和 血尿,10-40%的患者报告呼吸困难(肺癌患者中的发生率最高):大约25%的患者报 告过敏性皮疹,且在大约10%的患者中伴随癌痒。 不良反应的发生频率和严重程度受到剂量、给药频率和给药间隔时间的影响( 见注意事项)。剂量限制性毒性反应包括血小板、白细胞和粒细胞计数减少(见用 法用量)。 临床研究资料 不良事件的发生率:非常常见(≥1/10)、 常见(1/100至<1/10)、偶见 (≥1/1000至<1/100)、罕见(≥ 1/10,000至<1/1000)、非常罕见(<1/10,000)。 下表列出了来自于临床研究的不良反应及其发生率。在每个发生率分组下, 不良反应按严重程度逐渐减轻的顺序排列。 联合治疗用于乳腺癌 当吉西他滨与紫杉醇联合用药时,3级和4级血液学毒性的发生率升高,尤其是中 性粒细胞减少症。然面这些不良反应的增多与感染或出血性事件的发生率升高并 无相关性。当吉西他滨与紫杉醇联合用药时,疲劳发热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的发 生率升高。疲劳在第一个治疗周期结束后通常可以消失,并且与贫血无关。 *在吉西他滨联合紫杉醉治疗组和紫杉醇单药治疗组中,分别有12.6%和5.0%的患 者发生了4级中性粒细胞少症,且持续7天以上。 联合治疗用于膀胱癌 *联合治疗用于卵巢癌 *吉西他滨联合卡铂治疗组中感觉神经病变的发生率高于卡铂单药治疗组。

临床试验中的不良反应 已经开展了多个贝伐珠单抗治疗不同恶性肿瘤的临床试验,其中绝大多数是与化疗药物联合应用。本节中对从大约5500名患者的临床试验人群中获得的安全性结果进行了描述。 最严重的药物不良反应是: ●胃肠道穿孔(参见[注意事项] ) ●出血,包括较多见于NSCLC(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肺出血/咯血(参见[注意事项] ) ●动脉血栓栓塞(参 见[注意事项] ) 临床安全性数据的分析结果提示接受贝伐珠单抗治疗时高血压和蛋白尿的发生可能具有剂量依赖性。 在各项临床试验中接受贝伐珠单抗治疗的患者,发生频率最高的药物不良反应包括高血压、疲劳或乏力、腹泻和腹痛。 表1中列举了贝伐珠单抗联合不同化疗方案治疗多种适应症时,与治疗相关的药物不良反应。这些反应在至少一项主要临床试验中的发生率与对照组相差≥2% (NCI-CTC3-5级反应),或者与对照组相差≥10% (NCI-CTC1-5级反应)。在这份表格中列出的药物不良反应分别属于非常常见(≥10%)和常见(≥1%一<10%)的分类。根据在各项主要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最高发生率将药物不良反应归入到下面表格的适当分类中。在每个频率分组中,按照严重性降序排列。虽然某些不良反应是化疗中常见的反应(例如采用卡培他滨治疗时发生的手足综合征,以及采用紫杉醇或奥沙利铂治疗时发生的外周感觉神经病变),但是,不能排除贝伐珠单抗治疗使反应加重的可能性。例如与多柔比星脂质体或卡培他滨联用时发生的手足综合征,与紫杉醇或奥沙利铂联用时发生的外周感觉神经病变,与紫杉醇联用时发生的指甲病变和脱发。 更多关于某些严重不良反应的信息 在接受贝伐珠单抗治疗的患者中,观察到下列采用NCI-CTC 毒性评价标准(常见毒性评价标准)报告的药物不良反应。 胃肠道穿孔和瘘 有一些接受贝伐珠单抗治疗的患者发生严重的胃肠道穿孔。根据临床试验报告,在转移性乳腺癌或非鳞状细胞型非小细胞肺癌患者中,胃肠道穿孔的发生率.低于1%,而在转移性肾细胞癌,新诊断为胶质母细胞瘤或卵巢癌患者中最高达2%,在转移性结直肠癌患者中最高达2. 7% ( 包括胃肠道瘘和脓肿)。在复发性胶质母细胞瘤患者中也观察到胃肠穿孔的病例。 一项在持续性、复发性或转移性宫颈癌患者中进行的临床试验中(GOG--0240研究),接受贝伐珠单抗治疗的患者发生胃肠道穿孔(任一级别)的发生率为3.2%,所有患者均有既往盆腔放疗史。 这些事件的类型和严重性各有不同,从腹部X平片上观察到的游离气体(不需要治疗即可缓解)到伴有腹腔脓肿和致死性结局的肠道穿孔。某些病例中存在潜在的腹腔内炎症,可能来源于胃溃疡、肿瘤坏死、憩室炎或者化疗引起的结肠炎。腹腔内炎症过程和胃肠道穿孔与贝伐珠单抗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尚未确定。 严重胃肠道穿孔病例中大约有三分之一是致死性的,占所有贝伐珠单抗治疗患者的0. 2%-1%。

禁忌

—对吉西他滨或任何辅料高度过敏的患者 —吉西他滨与放射治疗同时联合应用(由于辐射敏化和发生严重肺及食道纤维样 变性的危险)。 —在严重肾功能不全的患者中联合应用吉西他滨与顺铂。

贝伐珠单抗禁用于已知对下列物质过敏的患者;产品中的任何一种组份;中国仓鼠卵巢细胞产物或者其它重组人类或人源化抗体。

成分

化学名称:2’-脱氧-2’,2’-二氟胞嘧啶盐酸盐 分子式:C9H12ClF2N3O4 分子量:299.66 辅料包括:甘露醇、醋酸钠、盐酸、氢氧化钠。

活性成份:贝伐珠单抗(人源化抗-VEGF单克隆抗体) 每支装量4ml,含贝伐珠单抗100mg,不含防腐剂,以一次性小瓶包装。本品中辅料的组成如下:蔗糖,聚山梨酯20,磷酸二氢钠,磷酸氢二钠和无菌注射用水。

性状

本品为白色疏松块状物。

本品为静脉注射用无菌溶液,pH值为5.7~6.3,澄清至微带乳光、无色至浅棕色液体

注意事项

延长输液时间和增加给药频率都可能增加毒性。 血液学毒性 吉西他滨可能引起骨髓功能抑制,应用后可出现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和贫血 。 患者在每次接受吉西他滨治疗前,必须监测血小板、白细胞、粒细胞计数。当证 实有药物引起的骨髓抑制时,应暂停化疗或修改治疗方案(见用法用量)。然而, 骨髓抑制持续时间短,通常不需降低剂量,很少有停止治疗情况发生。 停用吉西他滨后,外周血细胞计数可能继续下降。骨髓功能受损的患者,用药应 当谨慎。与其它的抗肿瘤药物配伍进行联合或序贯化疗时,应考虑对骨髓抑制作 用的蓄积。 肝功能不全 给已经出现肝转移的患者或既往有肝炎、酗酒或肝硬化病史的患者使用吉西他滨 ,可能会导致潜在肝功能不全恶化。 应定期对患者进行肾和肝功能(包括病毒学检查)的实验室评价。 由于没有从临床研究中获得关于这些患者群明确剂量推荐的充分信息,因此,对 于有肝功能不全或肾功能损伤的患者,应该慎用吉西他滨,因为关于这类患者的 临床研究资料还不够充分,尚不能据此得出明确的推荐剂量。(见用法用量)。 同步放化疗 同步放化疗(放化疗一起应用或者不同治疗间的间隔≤7天):已报告有毒性反应 发生(详细信息和推荐剂量见药物相互作用)。 放疗的同时给予l000mg/m2的吉西他滨可导致严重的肺或食管病变。 如果吉西他滨与放射治疗连续给予,由于严重辐射敏化的可能性,吉西他滨化疗 与放射治疗的间隔至少4周。如果患者情况允许可缩短间隔时间。 活疫苗 不推荐接受吉西他滨治疗的患者使用黄热病疫苗和其它减毒活疫苗(见药物相互 作用)。 心血管系统 由于吉西他滨可引起心脏和/或心血管病症,因此具有心血管疾患病史的患者使 用吉西他滨时要特别谨慎。 肺 与吉西他滨治疗相关的肺部症状,有时甚至是严重肺部症状(如肺水肿、间质性 肺炎或成人呼吸窘迫综合征(ARDS))有所报告。这些症状的病因尚不清楚。一旦 发生,应考虑停用吉西他滨。早期采用支持治疗措施可能有助于缓解病情。 肾脏 在使用吉西他滨的患者中少见有类似溶血性尿毒症综合征(HUS)的临床表现(见不 良反应)。若有微血管病性溶血性贫血的表现,如伴血小板减少症的血色素迅速 下降,血清胆红素、肌酐、尿素氮、乳酸脱氢酶上升,应立即停药。停药后,患 者肾功能损伤可能为不可逆的,应给予透析治疗。 生育能力 在对生育能力进行的研究中发现,吉西他滨可引起雄性小鼠精子生成过少(请见 临床前安全性数据)。因此,要告知接受吉西他滨治疗的男性,在治疗期间和治 疗后6个月不要生育,而且由于吉西他滨治疗可能引起不育,因此应告知男性治 疗前保存精子。 钠 规格为200mg/瓶的吉西他滨中含有钠3.5mg(<1mmol),患者应考虑控制钠摄入 。 规格为1000mg/瓶的吉西他滨中含有钠17.5mg(<1mmol),患者应考虑控制钠摄 入。 对驾驶和操纵机械的影响 尚未进行关于吉西他滨对驾驶和操纵机械影响的研究。但已有报告显示吉西他滨 可引起轻到中度困倦,特别是在用药期间饮用酒精类饮料。因此患者在此期间必 须禁止驾驶和操纵机器,直到鉴定已不再倦怠。 不相容性 除了[制备处置操作特别注意事项]中规定的药品外,本品不得和其它药品混合。

胃肠道穿孔和瘘 在采用贝伐珠单抗治疗时,患者发生胃肠道穿孔和胆囊穿孔的风险可能增加(参见[不良反应])。在发生了胃肠道穿孔的患者中,应该永久性地停用贝伐珠单抗。接受贝伐珠单抗治疗的持续性、复发性或转移性宫颈癌患者出现阴道和胃肠道的任何部分间瘘管形成(胃 肠道阴道瘘)的风险可能增加(参见[不良反应])。 非胃肠道瘘 在采用贝伐珠单抗治疗时,患者发生瘘的风险可能增加(参见不良反应])。发生了气管食管(TE) 瘘或任何一种4级瘘的患者,应该永久性地停用贝伐珠单抗。发生了其它瘘而继续使用贝伐珠单抗的信息有限。对发生了胃肠道以外的内瘘的患者,应该考虑停用贝伐珠单抗。 出血 采用贝伐珠单抗治疗的患者出血的风险加大,特别是与肿瘤有关的出血(参见不良反应]。在采用贝伐珠单抗治疗过程中发生了3级或4级出血的患者,所应该永久性地停用贝伐珠单抗。 通常根据影像学或临床症状、体征判断有中枢神经系统转移的患者都为贝伐珠单抗临床试验的排除人群。因此,没有相关的前瞻性的随机试验评估在这类人群中发生中枢神经系统出血的风险。应该监测患者的中枢神经系统出血相关症状和体征,如果一旦出现了颅内出血就应该中断贝伐珠单抗的治疗。 在具有先天性出血体质和患有获得性凝血病的患者中,或者在开始采用贝伐珠单抗治疗之前服用全剂量抗凝血剂治疗血栓栓塞的患者中,还没有获得有关贝伐珠单抗安全性的信息,因为此类患者往往被排除在临床试验之外。因此,在此类患者中首次采用贝伐珠单抗进行治疗之前,应该进行慎重的考虑。但是,在接受贝伐珠单抗治疗中发生了静脉血栓的患者,同时采用全剂量华法令和贝伐珠单抗进行治疗时,3级或3级以上出血的发生率没有出现增高。 因混合用于未经批准的玻璃体内使用而引起的重度眼部感染:有报道,将批准用于癌症患者静脉输注给药的贝伐珠单抗瓶装制剂混合用于未经批准的玻璃体内使用后,引起个别及群体性严重眼部不良事件(包括感染性眼内炎和其他眼部感染情况)。其中,某些事件导致不同程度的视力下降,包括永久性失明。 肺出血/咯血:采用贝伐珠单抗治疗的非小细胞肺癌患者可能面临着发生严重的、在某些病例中甚至是致死的肺出血/咯血的风险。最近发生过肺出血/咯血(>1/2茶匙的鲜红血液)的患者不应该采用贝伐珠单抗进行治疗。 高血压: 在采用贝伐珠单抗治疗的患者中,观察到高血压的发生率有所升高。临床安全性数据表明高血压的发生可能具有剂量依赖性。对于有高血压病史的患者,在开始贝伐珠单抗治疗之前,应该对既往所患有的高血压给予充分的控制。在开始贝伐珠单抗治疗时血压尚未控制的患者中,还没有贝伐珠单抗影响的信息。建议在采用贝伐珠单抗治疗的过程中,对血压进行监测。 在大多数病例中,出现高血压的患者都可以根据个体情况采用标准的抗高血压治疗充分地控制血压。对于采用抗高血压治疗不能充分控制的明显高血压患者,或者发生了高血压危象或高血压脑病的患者,应该永久性地停用贝伐珠单抗。 可逆性后部脑病综合征(PRES):贝伐珠单抗治疗患者产生可逆性后部脑病综合征(PRES)样征候/症状的报告极少,PRES是一种罕见的神经学疾患,表现为癫痫发作、头痛、精神状态改变、视觉障碍,或者皮层盲,伴有或者不伴有高血压。PRES的诊断需要由大脑影像学检查结果确认,首选核磁共振成像。在发生了PRES的患者中,建议采用包括控制高血压在内的特异性对症治疗,同时停用贝伐珠单抗。目前,还不了解在既往发生过PRES的患者中,重新开始贝伐珠单抗治疗的安全性。 动脉血栓栓塞: 在临床试验中观察到在接受贝伐珠单抗联合化疗的患者中,包括脑血管意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TIA)和心肌梗死(MI)在内的动脉血栓栓塞的发生率高于那些只接受化疗的患者。对于已经发生了动脉血栓栓塞的患者,应该永久性地停用贝伐珠单抗。 有动脉血栓栓塞史,糖尿病或者年龄大于65岁的接受贝伐珠单抗与化疗联合治疗的患者,在贝伐珠单抗治疗过程中发生动脉血栓栓塞的风险增高。在采用贝伐珠单抗对此类患者进行治疗时,应该慎重。 静脉血栓栓塞:在采用贝伐珠单抗治疗时,患者可能面临着发生包括肺栓塞在内的静脉血栓栓塞性事件的风险。使用贝伐珠单抗治疗持续性、复发性或转移性宫颈癌可能会增加静脉血栓栓塞事件的风险。如果患者发生了威胁生命(4级)的静脉栓塞事件,包括肺栓塞,应该停用贝伐珠单抗。对于栓塞事件≤3级的患者需要进行密切的监测。 充血性心力衰竭: 在临床试验中曾经报告了符合充血性心力衰竭(CHF)诊断标准的事件。从无症状性的左心室射血分数下降到需要治疗或者住院的有症状性CHF。 在使用本品治疗有临床重度心血管病的患者(如有冠心病史或充血性心力衰竭)时应谨慎。 大部分发生CHF的患者都患有转移性乳腺癌,并且在此之前接受过蒽环类药物的治疗,或者之前左胸壁接受过放射治疗,或者具有其它发生CHF的危险因素。 在研究AVF3694g中,既往未接受蒽环类抗生素治疗的患者接受蒽环类抗生素单药治疗与蒽环类抗生素 贝伐珠单抗联合治疗相比,蒽环类抗生素 贝伐珠单抗联合治疗组的所有等级CHF的发生率均无升高。在研究AVF3694g和AVF3693g中,接受贝伐珠单抗与化疗联合治疗的患者中CHF3级或3级以上事件的发生率稍微高于接受单独化疗治疗的患者。该结果与在其它未接受蒽环类抗生素联合治疗的转移性乳腺癌患者的研究中得到的结果一致。 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已经观察到与单独采用化疗的患者相比较,在某些骨髓毒性化疗方案联合贝伐珠单抗治疗的患者中,重度的中性粒细胞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性发热或者伴有重度中性粒细胞减少的感染(其中某些病例甚至发生了死亡)的发生率有所增加。 伤口愈合并发症: 贝伐珠单抗可能对伤口愈合产生不良影响。已报告具有致死性结局的严重伤口愈合并发症。 重大手术后至少28天之内不应该开始贝伐珠单抗治疗,或者应该等到手术伤口完全愈合之后再开始贝伐珠单抗的治疗。贝伐珠单抗治疗过程中发生了伤口愈合并发症的患者,应该暂停贝伐珠单抗治疗,直到伤口完全愈合。需要进行择期手术的患者也应该暂停贝伐珠单抗治疗。 在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中罕有坏死性筋膜炎(包括死亡病例)的报道;通常继发于伤口愈合并发症、胃肠道穿孔或瘘管形成。一旦诊断为坏死性筋膜炎,应立即终止贝伐珠单抗治疗并开始适当的治疗。 蛋白尿:临床试验结果显示在接受贝伐珠单抗与化疗联合治疗的患者中,蛋白尿的发生率高于那些只接受化疗的患者。在采用贝伐珠单抗进行治疗的患者中,4级蛋白尿(肾病综合征)的发生率达到了1.4%。如果出现了肾病综合征,就应该永久性地终止贝伐珠单抗治疗。 超敏反应,输液反应:患者可能有发生输液反应/超敏反应的风险。建议应当与所有治疗用人源化单抗输注时一样,在贝伐珠单抗给药期间和给药后密切观察患者。如发生反应,应中止输注,并采取适当的治疗。全身性预防给药不能防止此类反应发生。 卵巢衰竭/生育力:贝伐珠单抗可能损害女性生育力。因此,在使用贝伐珠单抗治疗前,应当与有潜在生育力的妇女讨论生育力的保护方法。 驾驶和使用机器的能力:有关贝伐珠单抗对驾驶和使用机器的能力的影响还没有进行过研究。但是,没有证据表明贝伐珠单抗治疗可能增加导致驾驶或机器操作能力削弱的或者导致心智能力下降的不良事件的发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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